衡水240项审批权限划转,市、县审批全覆盖。

 

分散在24个部门的220项审批权,全部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实现即时办结。...





分散在24个部门的220项审批权,全部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实现即时办结。

在去年6月底全市11个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全部建成投运的基础上,2月24日,衡水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省第一家设区市成立的审批局。至此,衡水市成为我省首个实现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全覆盖的设区市。

去年,该市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基础,对县市区行政许可进行重新洗牌、重新梳理、重新论证、重新确认。各县市区通过签订《交接书》《移交函》等,确保了职能划转工作平稳推进。按照领域整合的原则,他们将职能相近、职能相似的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分类,并根据审批领域、职责调整科学设置服务窗口。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精简审批人员,将部门审批业务骨干一并整合至行政审批局,原审批部门保留的审批人员从事审批监管工作。

“分散在24个部门的220项审批权,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全部划入市行政审批局。”衡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占杭说,这打破了以往按部门设置审批窗口的固定方式,实行“一个窗口流转、闭环式审批”服务新模式。

衡水市是全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市,2014年以来该市先后分3批自行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91项,下放比例高达83.76%。但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瓶颈愈发明显。由于行政审批事项分散在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中心仅能实现审批事项的物理整合,“体外循环”“前店后厂”等问题凸显,部门壁垒在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中屡现。以问题倒逼改革,该市明确提出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局改革试点工作,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为确保规范运行,该市对行政审批进行了标准化建设,编制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公布公开审批信息、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积极再造审批流程,建立“车间式流水线”审批方式,使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紧密衔接,从机制上提升审批效率。同时,多层面建立健全互联互通机制,完善审管协同机制,确保行政审批局和各职能部门在审管分离新体制下各司其职,审批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不留空白。

据了解,衡水市各县市区成立行政审批局以来,从事审批人员精简比例达60%,真正实现“一口进、一口出,进一个门办全部事”的服务格局。

(本文转自阳光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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