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人被车撞死!家属开口要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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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温州报业集团门口有人拉起了横幅,横幅上写着“温州日报草菅人命,恃强凌弱,还我爸爸,讨回公道”。这是怎么回事?



据了解,温州报业公司的一名驾驶员,在2月22日途经苍南龙金大道金乡段时与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电瓶车主被送往医院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监控显示电瓶车车主闯红灯。报业集团已在当日与家属沟通,并先行垫付5万元。

报业集团想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后,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而死者家属要求赔偿150万,并在温州报业集团门口拉起横幅

监控视频↓↓↓

当事司机,在柒零叁网发帖说明
本人刘**,为温州报业发行广告有限公司驾驶员,系本次交通事故的当事人。2017年2月22日早上5点40分左右,我驾驶公司车辆返回途中,途经苍南龙金大道金乡段,在正常行驶时,一辆电瓶车忽然横穿道路(事后监控证明电瓶车车主闯红灯),我避让不及,与电瓶车车主巫英凡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我马上报案并通知急救中心请求救援,同时把情况汇报给公司领导。公司马上派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赴苍南交警大队了解情况,我也积极配合交警大队进行事故调查,车主不幸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第二天,公司分管领导再次赶赴金乡街道综合办与死者家属见面,并于次日垫付了5万块钱给家属用于应急所需

事故发生后的几天时间里,公司负责人先后四次和苍南交警大队,金乡街道综治办协调沟通,希望尽早处理这个事故。但由于发生了严重的交通死亡事故,事故的鉴定必须按法律规定进行全方面的鉴定,包括尸检报告、车辆技术鉴定等。交警大队回复: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快要在3月3日才能出具。但死者家属执意求私下调解出价赔偿150万元,并于2月28日和3月1日,两次到报社闹事,在报社门口做出拉横幅、摆花圈等过激行为,引起群众围观,严重影响了报社正常的工作秩序。我相信公安和交警一定都会按照法律程序来办事的。我也会积极主动地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对于本次意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我真诚地向死者家属表示歉意,并请求原谅,我也是有父母,有儿子的一个普通人,设身处地,感同身受,谁也不想自己的家庭失去亲人。我愿意承担应有的责任,并真诚的说一声对不起!

不管交通事故责任在谁,逝者已矣。家属们失去亲人的悲痛可以理解,但拉起横幅在报社门口闹事,这并不能解决问题。希望能够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通过合法途径来处理这件事情。
车祸无情,无论是开车还是骑电瓶车,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酿成人祸!!
来源:温州草根新闻、柒零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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