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牵手涉罪未成年人 共学雷锋同创卫
学雷锋 创卫 未检办 帮扶...
3月5日
学习雷锋好榜样
这些孩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都未满18周岁,但犯罪情节轻微,且有向被害人赔礼道歉、主动退赔赃款等悔罪表现,量刑在一年以下,市检察院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了相应的考验期,考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将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考验期内,市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会对这些孩子全程跟踪监督考察,并依托多种活动载体进行法治教育、结对帮扶、教育感化,此次以“3.5学雷锋日”和国卫创建为契机组织的清扫活动就是开展的多项公益志愿活动之一,旨在帮助这些孩子大步迈过人生坎坷,走向各自精彩纷呈的人生舞台。
市检察院未检办自2014年成立以来,依法对1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作出各种不起诉决定65人,其中两名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还在市检察院、学校与社会的共同帮教下考上了浙江大学等重点大学。在考验期内,市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会对这些孩子全程跟踪监督考察,并依托多种活动载体进行法治教育、结对帮扶、教育感化,此次以“3.5学雷锋日”和国卫创建为契机组织的清扫活动就是开展的多项公益志愿活动之一,旨在帮助这些孩子大步迈过人生坎坷,走向各自精彩纷呈的人生舞台。
希望这些孩子能够更多地吸收和传播正能量,在他们的成长历程中培育“责任心”、“爱心”、“热心”、“慧心”、“善心”。——这是市检察院未检办全体检察官的共同心愿
从街头到巷尾,从花坛到墙面,创造一个更好的城市,也为了遇见一个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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