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电动车校园使用的通知

 

有电动车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创建文明校园,创造安全、文明、环保、和谐的校园环境,本着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宗旨,从 2017年3月1日开始, 决定对校园内停放、充电、行驶的电动车进行“身份”核对并实施专项检查,本次核对后不再办理登记备案。

一、非法购买、无牌无证、私自改装、拼装、无合法“身份”的电动车及2017年3月1日之后新购电动车不予登记,电动车登记由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报后勤保卫处(3125办公室、电话8998110)备案。后勤保卫处统一核发博文管理学院电动车专用标识牌,凡未张贴标识牌的电动车严禁在校园内停放和行驶。

二、校园内电动车要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进入楼道、走廊等室内,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严禁三人(含三人)以上同乘一辆电动车,严禁进入教学区。

三、校园内电动车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和充电,严禁随意乱停乱放,严禁私拉电线充电,严禁用“三无”或低劣充电器充电,一经发现,学校有权没收充电工具和锁车。

四、毕业生拥有的电动车在办理离校手续后严禁以任何方式滞留学校,其标识牌须上交所在学院、部门,并统一交由后勤保卫处留存或销毁。

五、学校将对违规车辆以及不服从管理、故意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电动车拥有者,按《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电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六、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引进OFO自行车,解决学生出行难问题。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

2017年2月22日

戳“阅读原文”可查看官网通告。

整理编辑:博文宿管委新媒体部   编辑:Amethyst   审核: Candy

来源:博文管理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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