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大状学法】夫妻协议离婚后,能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吗?

 

今天的《跟着大状学法》,我们继续跟着刘律师学点法律,涨点姿势吧!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的要求后悔,能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吗?...



今天的《跟着大状学法》,我们继续跟着刘律师学点法律,涨点姿势吧!


贵州龙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刘波

擅长房地产、婚姻家庭、侵权、公司等案件的诉讼代理;重大刑事案件、死刑案件的辩护。

 本周案情: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的要求后悔,能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吗?

想学法,先来听故事!



话说张三与李四结婚三年,张三与第三者有婚外情,后因第三者找到家中,张三的妻子李四才知道此事。
李四要求离婚,同时,李四要求全部财产归她,若将来张三与第三者断绝来往,则可以复婚。张三因为婚外恋心中内疚,于是同意了李四的提议,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房子和车子均归李四所有。


离婚后,张三多次要求复婚,但李四均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后来张三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问:张三能够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吗?
律师解答:

在离婚的处理方式当中,很多当事人为了减少诉讼成本,选择协议离婚,但是离婚协议书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复杂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将会引起更多的麻烦。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本解释第九条对以上起诉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基于以上规定,当事人若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是1年,即便是在诉讼时效之内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若原告方提不出有力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原告方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编辑:王振骅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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