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家不搬迁 132户居民难圆新房梦

 

2011年下半年,武鸣县供销系统启动了棚户区改造工程,当时一百多户居民陆续交了房款,并等待着入住新房,可如今...



2011年下半年,武鸣县供销系统启动了棚户区改造工程,当时一百多户居民陆续交了房款,并等待着入住新房,可如今,他们的新房虽然已经起好,可是却无法入住。

这个位于武鸣县农坛路上的供销联社棚户区改造工程,在去年年底就已经竣工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可这个项目迟迟未能通水,132户购房户也无法装修入住,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啊,这个小区的化粪池一直未能开工建设,因为规划化粪池的位置上,至今还住着一户人家。

【武鸣县供销合作社主任科员:王少业  现在就是他(杨某)那个房子的位置,就是涉及到我们这个项目的配套工程。停车场,要在那里搞个停车场,在前面要搞个化粪池,因为不搬,所以弄不了。】

这名迟迟不肯搬迁的户主姓杨,属于政府安置的归国华侨,改制前他是武鸣县供销系统的职工,住在武鸣县土产公司院内的瓦房内。因武鸣县供销系统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杨某居住的瓦房在棚户区改造的用地范围内,双方就瓦房安全性及搬迁补偿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武鸣县供销合作社主任科员  王少业:死活不搬。我认为他(杨某)是有理解上的偏差,他认为他住了有二十多年的房子了,就是他的房子,要求我们提供给他产权证。(但是)这是属于公家,不是私人的,所以我们就没办法办给他,他就不搬。】

据了解,2012年,武鸣县供销合作联社与杨某达成和解,由供销合作联社提供一套回建房等补偿给杨某,但杨某以回建房存在安全隐患、面积不够等问题拒绝搬迁,武鸣县供销合作联社只能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等人搬出瓦房。

【武鸣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潘知兴 :那么杨某这一户,包括类似杨某情况的一共有五户人,安置的五户人都居住在那个地方,那已经有四户通过做工作都已经搬离了,那么还有杨某这一户拒绝搬离,所以武鸣县土产公司 武鸣县供销联社就向我们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碍。】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武鸣县供销联社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了属于县土产公司大院内相关用地的使用权,所以武鸣县供销联社对这块地享有法定的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杨某所居住的这个房屋,是因为安置归侨的政策,使得杨某取得了这个房屋的居住权,但是他并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该案经过武鸣县法院一审和南宁市中院二审,判决杨某等人搬离瓦房,可杨某却是一直不执行,仍然和亲戚住在瓦房内,这可影响了很多人的新房梦。

【武鸣县供销合作社主任科员  王少业:现在我们全系统有132户购房户,他们2011年就已经交钱了,而且我们增加的开支有将近100万,而这开支又都加到了132户购房户的身上,所以他们心里面也是相当的不舒服。】

【武鸣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潘知兴:在这里我也提醒一下广大公民,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同时,不能够超越这个法律的规定。】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执行难问题。武鸣县法院采取了多种措施。4月20日早上8点,数十名干警和相关工作人员从武鸣县法院出发,执行这起执行人武鸣县供销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杨某等人排除妨碍的纠纷案。记者在武鸣县土产公司的大院内,也就是执行现场看到,杨某等人居住的瓦房离已经建好的新房,直线距离仅有几米。

【武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黄光兴:这个案诉讼到法院,我们武鸣法院一审判决,是给他(供销社)腾出房子,因为他(杨某)对我们武鸣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又上诉到中院,中院维持了我们武鸣法院的判决。在今年的元月份,申请执行人向我们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这个案子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多次派人上门找被执行人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被执行人都没有服从这个判决。在多次工作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我们今天就采取这个强制措施,就是强制被执行人腾迁出这个房子,然后我们就把这个房子交给申请执行人。】

黄局长表示,在执行过程中,他们已经考虑到了各种突发状况,比如说被执行人可能对立情绪比较大,有可能召集亲朋好友来阻挠法院的执行,还有在强制措施采取的过程中,可能有些被执行人的身体状况受到影响,所以他们除了选派干警外,还得到了当地卫生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此外,为了规范执行行为,整个执行现场还有由人大选出的司法监督员监督,以及杨某所在社区的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应急大队一起联动执行。由于准备充分,整个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发生过激行为,杨某及其两名家属很快被带离了瓦房。

【武鸣县供销合作社主任科员  王少业:我们就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给他搬离,然后我们就马上动工,估计一两个小时我们就全部推平了,用作建我们停车场和化粪池。】

相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能尽量做到人性化,他们把杨某等人的家具电器等物品从旧瓦房搬到了由供销社提供的新的居所内。在确定现场清理完成后不久,一台钩机驶入了现场,很快的,该处老旧瓦房就被夷为平地。

【武鸣县人民法院  执行局局长  黄光兴:执行之前我们也与执行人做了沟通,也取得了他们的大力支持,我们不是为了执行而执行,我们在整个过程中,解决矛盾的同时也不适宜产生新的矛盾。我们通过和申请人的沟通,申请人也重新安排了公房,安置的 面积和他们(杨某)原来居住的面积是一样,并且环境比原来的还好。】

至此,从2011年开始困扰上百户购房户的的一个难题,随着法院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而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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