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荣誉榜】2016年度个人二等功:青岛市胶州法院泮晓朋

 

春天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季节,这个季节里,我们信心满满,激情无限。带着上一年的收获,开启新一年的拼搏。...







春天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季节,这个季节里,我们信心满满,激情无限。带着上一年的收获,开启新一年的拼搏。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推出“荣誉榜”系列,请随小编来了解青岛法院系统2016年度那些先进集体与个人,还有他们的故事吧!

今天荣誉榜单推出第十二期:2016年个人二等功——青岛市胶州法院泮晓朋



泮晓朋

现任胶州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请输入标题     bcdef

自2001年6月份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勤奋工作、勇于承办疑难案件,办案数量位于全院前列,在平凡的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请输入标题     abcdefg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1-10月

结案479件

结案554件
结案465件
一、讲政治、顾大局
泮晓朋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其他各项政治学习,认真做好笔记并撰写了心得体会,提高了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为胜任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改进办案作风和工作态度,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立足本职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在法院工作期间,泮晓朋同志始终坚持平心戒燥、与人为善、踏实工作的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四个好”,即自己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三、团结同事,做好庭长的助手

团结、协调好同事关系,作为民一庭副庭长,泮晓朋同志
1
是在生活上坚持不骄不躁,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为人谦虚谨慎,处事公道正派。心胸宽容大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博采众长,不断完善自己。
2
是在工作中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同事求助的任何事情,只要能够做到的都不推辞,而是挤出时间想方设法的去帮助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从不一推了之。
3
是严格自身要求,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习气。

四、遵守规章制度,严谨工作作风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
泮晓朋深知任何一次不廉的行为都有可能使自己做出不公正的判决,辜负了人民的尊重和信赖。该同志对各种不正之风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以人民公仆这一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时时警惕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渗透,保持纯洁的交友圈、娱乐圈和生活圈,不为名所惑,不为利所诱,不为恶所惧,不为情所累。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务实重干,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


    关注 青岛中院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