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 独家:张辰总工解读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海绵城市建设必须摒弃“拿来主义”,指标体系建立需因地制宜,小编带您听大师解读。...



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作者: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张辰总工

限于篇幅,微信对原文有删减,原文将刊登在《给水排水》2016年第6期“上海市政总院聚焦海绵城市建设专栏”,敬请关注!
背景

上海市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但鉴于上海具有“三高一低”的显著区域特点——地下水位高、土地利用率高、不透水面积比例高和土壤入渗率低,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在满足国家要求的前提下,研究一套因地制宜的指标体系成为上海各界的共识。2015年12月由市住建委、市规土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和市绿化市容局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下文简称“指标体系”),从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可达性和适用性出发,指导相关规划的编制、建设项目的设计和管理部门的技术审查工作。

指标体系解读

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分类指导、绿灰结合、循序渐进。

体系构架和指标内容

“指标体系”涵盖区域规划、建筑与小区、绿地、道路与广场和水务五大系统。

指标的约束性和鼓励性主要根据上海地域特点进行确定。约束性指标紧紧围绕国家要求,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绿地占建设用地比例(绿地率)和河面率(水面率)。基于上海属于水质性缺水城市,水量充沛雨水直接利用难度大,因此将雨水资源利用率列为鼓励性指标。同时,考虑到不同系统的实施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同一项指标在不同系统或同一系统不同类别中的约束性或鼓励性,如绿色屋顶率在绿地系统中属于约束性指标,而在建筑与小区系统中,绿色屋顶率仅对用地性质为公建的要求是约束性,对用地性质为住宅和工业仓储的要求为鼓励性。

技术指标是对指标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细节作规定。包括地下空间上方的绿地设计要求、建筑与小区竖向设计指标、硬地雨水排放和生态雨水设施有效衔接的设计要求、透水铺装连通孔隙率和面层透水系数等。

“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均为建设指标,要求新建项目和改建项目按指标体系执行。

规划指标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符合住建部要求(本市位于III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75%~85%),并结合上海特点,进一步明确该指标定义为经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控制不排入规划区域外的雨水径流的比例。“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纳入总规指标体系,并在控规层面分解到建筑与小区、绿地、道路与广场等不同用地类型,根据规划区域内的用地结构特点,各系统削减占比可在区间内上下浮动调整,如表1所示。

其中,上述三个系统无法完成的控制目标部分,可通过内涝防治系统进行托底,充分体现“绿灰结合”的原则,内涝防治系统包括管渠系统、超标雨水排放系统,其中有相当部分的调蓄空间,可为年径流总量控制托底,也为相关研究所提出的“基于上海水文地质特点,传统低影响开发设施改造方案难以支撑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的结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表1上海市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


(2)绿地率

绿地率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标,是生态斑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规划部门和绿化市容部门的意见,在区域系统中采用“绿地占建设用地比例”,指规划G类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不含建筑区块内附属绿地,从管理方面更有利于规划控制、建设实施和评估考核,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和上海市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截至2014年6月),提出指标值为15%。

在绿地系统中则采用“建成区绿地率”,是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各类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比例,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提出指标值为34%,并要求改建区域(项目)中绿地率不应低于现状值,同时对不同类别地块的绿地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如表2所示。
表2  建成区绿地率控制指标


(3)河面率

水面率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标,是生态斑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水务部门意见,在区域系统中采用“河面率”,指河湖面积占行政区总面积的比例,也是从管理部门出发,有利于规划控制、建设实施和评估考核。由于池塘、小区景观水体等不属于水务部门管理的水面面积,能够再增加这些设施对城市的生态环境改善更有好处。结合全市河湖蓝线编制工作的成果,提出指标值为10.5%。该指标为全市层面的目标指标,水务部门已经逐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区县,某一规划区域内的河面率的取值,可以根据规划区域特点,在平衡全市河面率的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调整,但不应低于现状值。
专业指标

(1)透水铺装率

本市针对建筑与小区、绿地系统内硬质区域、人行道、专用非机动车道、高架道路、停车场和广场分别提出新建和改建的指标值,如表3-表5所示。如要求建筑与小区中透水铺装面积与公共地面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休闲广场、室外庭院等硬地面积的比例应大于等于70%,同时为避免径流污染地下水,对于地表径流污染较为严重的工业仓储用地的透水铺装率指标不作规定;如道路系统中,在国内首次将高架道路透水铺装率列为鼓励性指标,主要是基于上海已有的工程经验和国外发达城市的相关指标,日本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透水沥青铺装率超过80%,以提高快速道路行驶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表3建筑与小区系统中透水铺装率指标
表4道路系统中透水铺装率指标
表5停车场广场系统中透水铺装率指标


(2)绿色屋顶率

本市针对建筑与小区和绿地系统分别提出新建和改建的绿色屋顶率指标值,如表6、表7所示。如要求满足条件的新建、改建公共建筑的绿色屋顶率不低于30%,而对于满足条件的新建住宅、工业仓储建筑的绿色屋顶率则为鼓励性指标,主要是考虑到住宅建筑的产权、业主意愿、后期养护和工业建筑的建筑承重、防水隔热、水分涵养等问题。绿地系统中则要求满足条件的新建、改建建筑的绿色屋顶率不低于50%,可以更好地增强绿地系统的景观效果和系统功能。
表6建筑与小区系统中绿色屋顶率指标
表7绿地系统中绿色屋顶率指标


(3)下凹式绿地率

“下凹式绿地”并不是简单地降低绿地标高,而是需要同时对绿地下方的结构层进行改良,使土壤的保水性和入渗率满足植物生长和雨水径流蓄排净化的要求。本市下凹式绿地率的指标值为7%~10%,相对国内其它城市偏小,主要是绿化市容部门和相关专家考虑本市“三高一低”的特点,以满足雨水蓄排需求和保障绿地功能定位为目标,经科学测算后,确定了该指标值。

(4)河湖水系生态防护比例

城市河湖水系是蓄积、调节和净化雨洪径流的主要场所,河湖水系生态防护对控制径流污染有重要作用。本市在河湖水系现状水利普查基础上,结合国家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河湖水系生态防护比例应不低于75%。在建筑与小区系统中,也将水体生态化作为鼓励性指标,要求新建小区应保持原有自然水体,并对人工水体进行生态处理,其中人工水体指水量大于5000m3的情况。

技术指标

除了约束性指标和鼓励性指标,还提出了各系统技术指标,以保障相关海绵技术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建筑与小区系统

为了保障屋顶绿化、地下空间上方绿地对雨水滞蓄功能,提出屋顶绿化持水层厚度应大于等于5cm;地下空间上方绿地的覆土厚度应满足绿化种植要求且大于等于1.5m,地下空间顶板为反梁构造的,反梁深度不计入有效覆土厚度,或采取有效的专用节点。

为了保障小区排水安全,提出新建场地的建筑入口坡度应大于等于1%,硬地广场坡度应大于等于0.5%,绿地坡度应大于等于2%,小区道路坡度应大于等于0.5%;而改建区域则应对现有积水点进行改造。

为了有效削减屋面、地表等硬质铺装的径流,提出屋面雨水排水应采用断接,以散水、水簸箕等形式,将屋面雨水的排放与生态雨水设施有效衔接等,小区内宜以渗管、生态草沟等技术措施替代传统的雨水管道。

(2)绿地系统

绿地系统的技术指标主要是为了控制绿地下方地下空间对绿地蓄渗、涵养雨水的影响,提出应控制地下空间开发面积,新建公园绿地面积小于等于0.3ha的,禁止地下空间商业开发;新建公园绿地面积超过0.3ha的,地下空间开发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0%,原则上用于建设公共停车场等项目。

(3)道路与广场系统

道路与广场系统技术指标主要是保障透水铺装的有效渗水能力,提出连通孔隙率应大于等于10%,面层透水系数应大于等于0.1mm/s。

特别注意: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一个城市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甚至人们的生活习惯都会对相关技术的应用造成影响,简单的“拿来主义”,很可能会南橘北枳。因此,因地制宜地开展各地的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适用技术的研究很必要,还应该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和效能评估,以期对指标和技术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验证或进一步完善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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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城市排水防涝与雨洪控制利用技术论坛暨海绵城市建设高峰论坛”会议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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