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离石:凤山底(棚户区)改造补偿实施方案!

 

吕梁市市政府决定从17号起二十日内,对于整楼或整院全部签订协议且搬迁交房,予以每户15000元的奖励...





吕梁市市政府决定从17号起二十日内,对于整楼或整院全部签订协议且搬迁交房,予以每户15000元的奖励(不含公建房和集体产权房),等到拆迁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下面是小编大概整理的公告内容:  

针对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

 正房:3分以下的1、2层按照实际面积给予补贴,3、4、5层的按照实际面积的90%、70%、50%给予补偿;3分以上(包含3分)的1层按照实际面积给予补贴,2、3、4、5层分别按照实际面积的90%、70%、50%、30%给予补贴,6层以上(包含6层)不给予补贴

  附房(层高2.2米以上适合居住的固定建筑):一层给予安置补偿,2、3、4、5层给予评估建筑成本价进行补贴,而6层以上(包含6层)不给予补贴。

 地下室层高2.2米以上(包含2.2米)按照实际面积给予安置补偿;层高小于2.2米的按照实际面积的一半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宅基地上没有修建的,按照新建商品房的建筑成本价每平方米2000元安置90平方米住宅房屋并按照50平方米的面积基数给予补贴宅基地3分以下(不含3分)正房只修建二层的,3分以上的只修建一层,在计算实际安置补偿面积时增加50平方米。

村集体的土地在征收时,补偿款按照确定的补偿标准补贴到村集体。

 

 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

在征收行政、企事业单位公有的职工住房时,仅对房屋所有权单位进行补偿。

重点来啦!!!

被拆迁人在拆迁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30日前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并且搬迁交易的,奖励每平方米300元;届满15日前的奖励每平方米200元;届满前签订的奖励每平方米100元;超过期限的不予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居民自由支配补偿款的奖金增加每平方米400元;被拆迁人选择政府收购房源安置的增加装修补贴每平方米400元;被拆迁人选择政府搭建平台提供居民选购商品住房安置的在增加每平方米400元装修补贴的基础上,再加每平方米100元的选房费。

搬迁补助标准:

一次标准,住宅房屋每平方米12元;商业营业用房每平方米40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60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30元;仓库用房每平方米40元;机器设备的由评估机构评估后再给予补贴。

临时过度安置补贴标准:每月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支付六个月。被拆迁人选择自行过度,临时过度费用从搬迁之月起开始支付,安置房交付六个月后停付,每年领取一次(过渡期不超过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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