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龙溪樊氏: 行一百五十孺人陈氏传 (两篇)

 

行一百五十孺人陈氏傳凡婦人,全其節於中年也易,全其節於弱齡也難。全其節于治平也易,全其節于危亂也難。...



【龍溪耕者录注题记】康熙十二年(1673年), 清廷下诏撤 “三藩”。 “三藩”, 即西平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 藩王吴三桂起兵反清,次年,耿精忠在福州响应,在浙闽赣一带用兵, 史称 “耿逆之乱”。

耿逆之乱时, 招贤对岸龙溪樊家沿河一带因战乱而尽成废墟。  樊希炅早卒,其妻陈氏纔两个孩子才十二岁和两岁,为避乱, 携子投奔母家, 幼子为乱匪所获, 氏请其母弟赎回。 博龍溪世谱《行一百五十孺人陈氏傳》共兩篇记载该事迹,分別是乾隆年间江維新撰, 及道光年间湖东樊贵贤撰。 现一一敬录并注。

第一篇(乾隆年间世谱) 
行一百五十孺人陈氏傳
凡婦人, 全其節於中年也易, 全其節於弱齡也難。 全其節于治平也易, 全其節于危亂也難。 方樊公希炅之沒也, 其配纔(cái)二十有九耳, 長子邦侯, 甫十有二歲, 次子邦傑, 甫二歲。 然乃育撫之,以至成人。 雖飢不假貸於人, 以為婦人不踰閾也。 未幾, 罹耿逆之變, 其以年少而為賊所污, 何可勝數。 而陳氏志節, 白於鄉里。 此其所以冐鋒刃, 而不顧, 勵氷霜而不易者, 必有其行可貫天日, 危言可格豚魚。 惜乎, 其時無能知而道之者, 故孫曾無傳也。 仍觀其子邦傑, 強幹而能創, 嚴重端方, 而式於閭黨, 則母賢可知。 且茍為不賢, 則焉得更三世而其業倍增,且英才輩出, 而未有已乎。 邦傑為賊所擄之, 入於閩中, 陳氏涕泣浼其母弟, 為贖以歸。 苦節終身。 而後嗣有光, 天也非人所為也。 書之以為凡為婦人者法, 亦彤管之義。



乾隆三十九年歲次甲午六月既望石泉江維新拜撰

(印) : 【江维新印】 【紹X石泉】

【龙溪耕者注】 

弱齡:年轻的时候。

甫:fǔ, 刚刚, 方才。

冐 :mào , 古同“冒”。

耿逆之變: 耿精忠, 肃亲王豪格之女, 封和硕额驸。康熙十二年至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73年至1882年, 因乾隆“削三藩”,靖南王耿精忠谋反。

焉得: 原文為“烏得”, 誤。当为“焉得”。

彤管之義: 彤管之义。 彤管: 杆身漆朱的笔,古代女史记事用。后多用“彤管流芳”指女子文墨之事,也有纪念母亲高风亮节之意。

浼:měi 恳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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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道光年间世谱)
行一百五十孺人陈氏傳


予读《易》之“剥”, 竊嘆碩果食, 其轉移為甚大也。 樊氏自福員公遷居博龍溪, 族姓繁衍, 比戶可封。 自耿逆之變, 沿河一帶盡為墟矣。 吾族萃处龍溪, 當兵燹(xian)暴亂之際, 陳太孺人, 獨以苦節, 保世而滋大。 誠難能也。方希炅公之没也, 孺人纔年二十有九耳, 長子邦侯, 甫十又二歲, 次子邦傑, 甫二歲。 朝夕泣血, 撫育遺孤。 雖飢, 不假貸於人, 宗族咸欽之。 未幾, 罹耿逆之變, 孺人乃攜幼子, 踰山越嶺, 避亂於母家。 邦傑年幼, 中途為賊所得。 孺人痛苦籲天, 哀訴于母弟。 令至賊營贖回。 賊平後乃歸故里。 課二子以耕讀。 邦侯、邦傑公, 能恢先業而大之。 今其子孫數百丁, 皆孺人所出。 孺人之苦節不可及, 天之報其苦節, 世澤至今, 尚未有艾。 剝而複, 否而泰, 冥冥之報施, 其不爽如是夫。 孺人生于崇禎辛巳年二月二十八日, 終於康熙戊寅年正月二十九日。 葬于上塢裡, 蘿絲靨。 後之人撫墓木而興悲, 不禁慨然於明德之遠也。 予不佞, 與龍溪有同宗之誼, 知之切, 而聞之久。 故援筆而書其事。 以為宗族之苦節者勸。

道光乙丑湖東派族孫貴賢頓首謹序(印):【賢峰】 【仲山甫裔】 

【龙溪耕者注】剥: 八卦之一。

剝而複, 否而泰: 剥卦后为复卦, 否(pǐ)卦后为泰卦。 比喻事物发展变化。
乾隆年间世谱文


道光年间世谱文
录注于公元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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