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百个理由,杀死我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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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星者

手可摘星辰

这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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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6‘54’‘       主播: 桑 落


年前买了件卫衣,柔柔的粉色,不张扬又抬肤色,还显年轻。可以说是狠狠地满足了我这个老阿姨的少女心。

可惜冬天天气冷,它总是不能以全貌示人,总是被我裹在羽绒服里面。

我就盼着春天赶紧来。因为春天来了就可以单独穿这件卫衣,这么浪漫的颜色,刚好配春天。

老实说整整一个冬天,这件卫衣绝对是我的当红新宠,爱如珠玉,生怕洗太多次让它的光彩暗淡了去,又怕哪次不长心滴了油污在上面。毕竟,这是我准备迎接春天的“战袍”。

立春了,过年了,惊蛰了,雨水了。

我终于可以把它单独穿出来展现风采,可这时我却失去了以往日日夜夜那种的期待和想象中的欢喜。衣服的确洗的次数少,但仍然没有初买时那么柔嫩惊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下摆处沾了一点油污,可谓是防不胜防。

就这样,在一个漫长冬天的“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中,这件卫衣于我,变成了一个“失宠的妃子”。最要命的是,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喜欢它的。

而我身边有很多姑娘都是这样,对于新买的衣服,新入手的彩妆,都是爱得不行,一看到就欢喜,恨不能天天擦拭保持干净。

可是习惯不好养成,总归是有事要忙,对它的爱护也从每天一擦变成每周一擦,后来每周也擦不了一次。落灰、斑驳、最终被束之高阁。

这和爱情何其相似。

最初爱一个人时,是看不到TA的缺点的,眼睛里只有星星。相处越多,缺点逐渐暴露,星星幻灭了,眼睛里一片清明。

我不再爱了,连我自己也不清楚从哪天开始不爱的,对方更是一脸懵逼,就如同那件失宠的卫衣。

其实又怎么会毫无理由呢?褪色,油污,走形,这其中的某一点或许并不足以让我不再喜欢,但当这些都聚集到一起的时候,就是它淘汰出局的时候。

而这种时候,被分手的男方多半会一脸懵逼,觉得女生在无理取闹。

我曾经看过一段话,形容这种状态最是恰当:

"我也不知道最后那些爱去了哪里,大概是被每次通完电话,你先挂断时的盲音给盖住了,或者是一到公众场合你总不自觉的松开手那会儿就掉了,也可能是在你通宵打游戏的那天,我发着烧一不小心就烧成了灰烬,我真的记不清是为了什么要离开你,但最后的原因我却一直记得,是因为你居然还来问我为什么

哪有什么无缘无故的离开,突如其来的不爱,不过是积攒的失望太多,多到足够清理门户。

而真正杀死爱情的,又何止一百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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