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交警大队整治违法停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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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停车宣传教育告知
尊敬的驾驶员朋友:

   随着敦化经济的快速发展,敦化市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提升,车辆乱停乱放、违停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为进一步净化敦化的交通环境,敦化市交警大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警动员,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开展城市交通环境整治行动。现将交通整治的重点及法律规定告知如下:

  一、车辆必须在停车泊位内,统一车头朝向停放车辆。

  二、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严禁停放车辆。

  三、机动车驾驶员应当紧靠道路右侧停放车辆。

  四、市区(包括城市环路)24小时禁止停放货车、工程机械车、客车等大、中型(含中型)车辆。

  五、距离红绿灯控制路口50米范围内不得停放车辆。

  六、临时停车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车身右侧距离道路边缘不得超过0.3米。

  违反上述规定的,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行从严处罚,为了我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安全、畅通、有序,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相关法规:

  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2.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200元罚款,记0分的处罚。

  3.在施划停车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车、临时停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200元罚款,记0分的处罚。

  4.在设在禁停标志、标线的地点停车、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200元罚款,记0分的处罚。

敦化市公安交警大队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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