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男被行拘!专家解读为何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在11月25日知名博主“宇芽YUYAMIKA”(何某某,女,28岁)网上公开自己遭遇前男友微博主“沱沱的风魔教”(陈某,男,44岁)家暴后,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处理。

重庆江北区公安机关经调查,陈某自2019年4月初至2019年8月底多次对何某某实施拖拽、推搡、殴打等故意伤害违法行为(何某某的损伤程度未达轻伤或轻伤以上程度)。另查明,陈某还有通过微信实施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针对陈某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

何某某为防止陈某再次对其实施故意伤害行为,11月27日向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该院经审查,依据认定的事实,已依法作出对何某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宇芽被家暴的视频公之于众后持续发酵。她在央视镜头面前哭着回忆不堪经历:

穿着鞋的脚踩我的脸。我甚至能闻到他脚上在外面踩过的脏的味道。

那种侮辱,那种侮辱!
事实上,全球约三分之一女性在一生中曾经历过身体或性暴力,大多数施暴者是他们的家庭成员。中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暴的女性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然而在遭遇到家庭暴力的时候,受害者报警近况却只有9.5%,没有报警的占到90.5%。

他们为什么不报警?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从90年代初就开始关注家庭暴力和反家暴问题,她所在的课题组从最基础的社会调查开始,分别对30名城市女性和30名农村女性进行了个案访谈。在访谈过程中,孙晓梅发现,这些女性被问到“家庭暴力”这个词的时候,根本不懂,甚至根本不知道这个概念。而在访谈过程中,这些女性会反问孙晓梅“你没有工作啊?”,也就是说,她们认为对于家暴问题的访谈调查不应该是工作。
“打了一辈子很习惯了,没有什么可说的”成为了受暴力女性的普遍共识。

这样的反应在心理学上,被叫做“受虐妇女综合征”,也就是“习得性无助”。心理学家做过试验:说把一条狗放在笼子里,它在左边的时候,我们拿电去电击它,它跑到右边去,跑到我们再电击它。就这样循环往复地不断电击,后来它就会发现到哪里都会被电击,从此它就不会再跑了。哪怕是把门打开,这条狗都不会走出来,不会再做任何反抗。这就叫“习得性无助”。受虐妇女也是一样的,当她发现怎么做都不可能离开暴力,她就不求救了。

遭遇家庭暴力怎样保护自己?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用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其他家庭成员造成身体和精神上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而且从主体上来讲,它不限于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家庭成员。曾为配偶关系、有某种亲密关系,比如情侣之间、伴侣之间、同居者之间的,所有这类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

宇芽回应前男友被行拘时表示,感谢警方!同时“再次提醒大家注意自己的安全,时刻保护好自己,远离任何暴力。
如果不幸发生了,要记得第一时间报警。”除此之外,如果不幸遭遇家暴,你还能做什么来有效保护自己呢?

第一:及时亮明态度

为妇女来说,在第一次发生暴力的时候就应该坚决表示出我的态度。我反对家庭暴力,你对我施暴是错误的。
第二:第一时间报警

要记住,受害人在民警出警后有权力向民警提出来向施害方出具一份告诫书。告诫书是制止家暴最快的保护措施。受害人最好保留好告诫书,以便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之一。如果家暴情节比较严重,受害人还可以向法院提交家暴相关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旦加害人出手较重、性情残暴,受害人还可以向妇联、民政部门、居委会等相关机构申请临时庇护所,最大限度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三:留存证据依法处理

如果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只要有相关证据也可以依法处理。被害人的看病诊断证明、自己的陈述、目击者的证言、有相关的视频、录音、网上聊天记录等等都是证据。如果可能,最好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编辑:孟阳

视频:子睿

责任编辑:孟夏

来源:央视网、江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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