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 这就是你们要找的财政部1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号  2020年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和财政部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号

  2020年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和财政部代办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还本付息储蓄,国债品种和条件

(一)以下储蓄国债(电子式)于还本(于还本)付息日,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国债名称

还本付息日

期限

到期年利率

2015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4月10日

5年

5.32%

2017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4月10日

3年

3.80%

2015年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6月10日

5年

5.07%

2017年第三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6月10日

3年

3.85%

2015年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7月10日

5年

4.87%

2017年第五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7月10日

3年

3.90%

2015年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8月10日

5年

4.87%

2017年第七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8月10日

3年

3.90%

2017年第九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10月10日

3年

3.9%

2015年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11月10日

5年

4.42%

(二)以下储蓄国债(凭证式)于兑付(于兑付)期开始后归还本金,并支付全部利息。

国债名称

兑付期开始日

期限

到期年利率

2015年凭证式(一期)国债

3月10日

5年

5.32%

2017年第一期储蓄,国债(凭证式)

3月10日

3年

3.80%

2015年凭证式(二期)国债

5月10日

5年

5.32%/5.07%

2017年第三期储蓄,国债(凭证式)

5月10日

3年

3.80%

2015年凭证式(三期)国债

9月10日

5年

4.67%

2017年第五期储蓄,国债(凭证式)

9月10日

3年

3.90%

2015年凭证式(四期)国债

10月10日

5年

4.67%

2017年第七期储蓄,国债(凭证式)

11月10日

3年

3.90%

注:2015年凭证式(二期)国债在发行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前后实际发行,数量分段计息。

二、2020年还本付息记账式国债品种,和条件 

(一)以下记账式附息国债于还本,(于还本)付息日(节假日顺延)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国债名称

还本付息日

期限

年利率

2019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

1月17日

1年

2.31%

2017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

1月19日

3年

2.77%

2013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

1月24日

7年

3.42%

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

2月4日

10年

3.43%

2015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

2月5日

5年

3.31%

2010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

3月25日

10年

3.36%

2013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

4月18日

7年

3.29%

2018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

4月19日

2年

3.06%

2017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

4月27日

3年

3.23%

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

5月13日

10年

3.25%

2019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

5月23日

1年

2.65%

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

5月28日

5年

3.10%

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

6月24日

10年

3.41%

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

7月11日

7年

3.46%

2018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

7月12日

2年

3.14%

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

7月27日

3年

3.46%

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

8月5日

10年

3.28%

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

9月8日

5年

3.14%

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一期)国债

9月16日

10年

3.29%

2019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

9月19日

1年

2.46%

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

10月17日

7年

4.07%

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二期)国债

10月18日

2年

3.00%

2017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

10月26日

3年

3.60%

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四期)国债

10月28日

10年

3.67%

2005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

11月15日

15年

3.65%

2010年记账式附息(四十一期)国债

12月16日

10年

3.77%

(二)以下记账式贴现国债,于还本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国债名称

还本日

期限

年利率

201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九期)国债

1月13日

182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二期)国债

1月13日

91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四十四期)国债

1月20日

91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五期)国债

1月27日

91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四十六期)国债

2月3日

91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四期)国债

2月10日

182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七期)国债

2月10日

91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九期)国债

2月17日

91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五十期)国债

2月24日

91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一期)国债

3月2日

91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九期)国债

3月9日

182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二期)国债

3月9日

91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三期)国债

3月16日

91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五期)国债

3月23日

91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五十六期)国债

3月30日

91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三期)国债

4月13日

182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四十八期)国债

5月11日

182天

贴现

2019年记账式贴现(五十四期)国债

6月15日

182天

贴现

三、2020年还本付息地方政府,债券品种和条件 

以下地方政府债券于还本,(于还本)付息日(节假日顺延)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地方政府债券名称

还本付息日

期限

年利率

2013年山东省政府债券,(二期)

8月26日

7年

4.00%

2013年上海市政府债券,(二期)

9月9日

7年

4.01%

201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二期)

9月17日

7年

4.10%

2013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二期)

10月11日

7年

4.00%

2013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

10月28日

7年

4.17%

深圳市2013年政府,债券(二期)

11月11日

7年

4.18%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利息计付。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均,按单利计算。储蓄国债逾期兑取,不加计利息。

(二)储蓄国债(电子式)兑付。储蓄国债(电子式)兑付资金由原售出机构,支付至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提前兑取储蓄国债(电子式)按当期国债发行通知,规定的提前兑取计息条件计付本息,具体计息条件请向原,售出机构查询。

(三)储蓄国债(凭证式)兑付。2017年以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及2017年(含)以后发行的储蓄国债(凭证式)兑付由投资者至原售出机构,营业网点办理;提前兑取凭证式国债按当期国债发行通知规定的,提前兑取分档利率支付利息,具体利率请向,原售出机构查询。2020年当年发行,的储蓄国债(凭证式)提前兑取按当期,国债发行通知规定办理。

(四)实物国债和特种国债兑付。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实物国债,2020年可继续到常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各地常年兑付网点地址请,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国库部门查询;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特种国债兑付由原,售出地财政部门办理。

(五)记账式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2020年还本,付息资金支付办法,由各交易场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布并实施。

特此公告。

财  政  部

2020年1月3日
中国财税浪子注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这个文件发布后,很多关注税收文件的同学就在微信,中给我留言,为啥财政部1号公告还没有,出台,就出现2号公告了!有一位同学在我们的《增值税听课》微信群说,我还在苦苦地,等待1号公告呢!还有一个同学专门给,打来电话咨询这个问题。我和这个同学好像都变成,了财税领域“孔乙己”,好像专门研究“茴”有几种写法。其实不然,很多人不了解规范性文件、不尊重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的规律,当然觉得这些东西,无足轻重。其背后还是大家对,依法治税的漠然。相对而言,财政部在这个方面还是做的,比较到位的!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中国财政部官网于农历(于农历)春节前夕的2020年1月,22日下午一下子公布了三个规范性文件公告,都是关于税收政策的,他们分别是《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而大家关注的1号公告其实,早就出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号,没有单独的文件名称,是针对2020年,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和财政部代办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有关事宜进行的公告。

有的同学会说了,中国财税浪子,骏哥你是不是“忽悠”我呀,你看你说的这四个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发文部门都不一样,难道还是连续的四个,公告吗?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肯定是的,这四个公告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作为主办部门发布的,其公告序号是采用,的主办部门财政部的序列号。你不用考虑它是财政部,单独发布、还是财政部联合其他部门,发布,都是代表财政部作为主办部门发布的,公告第1、2、3、4号。如果大家觉得文件号过长,可以直接称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这样的序号是唯一的。
建议您千万不要自以为是的将上述,财政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公告简称为财税公告【2020】第2号、第3号、第4号,因为要是按照这个简称,我问你财税【2020】公告第1号是谁,你肯定无法回答,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

我们搞财税实务工作的,无论你是做咨询、代理,还是鉴证,多记住几个文件号,是没有坏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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