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使用红领巾,撤!

 



6月17日,某视频拍客在成都发现,遍布成都的串串餐馆“六年一班”和“六年二班”,大量使用红领巾标识作为店铺LOGO。

据了解,团四川省委、团成都市委已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对成都瑾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六年一班”“六年二班”串串店违规使用红领巾作为店铺标识事件进行约谈、整改,该商家表示将按规定在全网平台撤换标识、逐步更换实体店标识。

我们用行动来捍卫红领巾的尊严!



红领巾是神圣的红旗的一角,它是由无数烈士先辈的鲜血染成的,也是祖国花朵、朝气蓬勃的少先队员佩戴的标志。我们有义务、有责任对其保有崇敬之心,无论是在佩戴、使用还是在公众场合,都应在礼仪上毕恭毕敬、心态上怀有敬畏,不可有亵渎之举。

党中央十分重视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所承载的红色基因和教育内涵,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社会上违规使用红领巾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2019年以来,全团坚持对违法违规事件露头就打,推动处理了某公司生产销售的“小茗同学”饮料外包装使用“三道杠”、湖北某食品公司生产销售“我是红领巾”名称酸奶、某汽车公司年会期间戴红领巾开展活动、某电视频道虚拟主播戴“五道杠”及多家企业、社会组织违规使用“红领巾”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等典型事件,对社会上违规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相信,对于每一位少先队员和少先队工作者来说,每当右手高高举过头顶,每当胸前飘扬起红领巾,心中总会升腾起无限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在此,我们向少先队员发出号召,请和我们一起规范使用红领巾,一起加入珍爱红领巾的线上接力活动当中。

接力口号:我是xx,我是光荣的少先队员,和我一起珍爱红领巾,让红领巾高高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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