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颂里的法律小常识(1)

 

欢乐颂里的法律小常识(1)渣男见异思迁,该不该撕?《欢乐颂》第6集中,小蚯蚓被白主管深深地伤害了,樊姐便英勇...

欢乐颂里的法律小常识(1)


渣男见异思迁,该不该撕?
《欢乐颂》第6集中,小蚯蚓被白主管深深地伤害了,樊姐便英勇陪着小姐妹回白主管家收拾行李。白不在家,妹子们原本打算收拾东西默默离开,不料却被邻居拦住。樊姐积蓄能量,开始手撕渣男,把房间里的被子、杯子、书等物品砸坏。

手撕渣男固然很痛快,但对于见异思迁的渣男,到底该不该撕?现实生活中像樊姐这样的行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樊胜美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价值数额较大的,则有可能涉嫌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就要追诉刑事责任。

结合本案,如果男方被砸坏的物品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则樊胜美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安机关将予以立案追诉。一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反之,如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樊胜美也有可能被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并处罚款。

防火防盗防渣男,手撕渣男这一幕看着是解气,但亲们可不要随意模仿~


    关注 NAU青法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