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越过荒芜而生

 

“翻越过荒芜和寂灭的心,坚硬得雷打不动,火烧不息”...





说一本书

年轻时候往往喜欢很酷的文字,酷到自己的颓废或者欣喜,由一句话就能够表达的那种。所以静不下心来看文学著作,却能津津有味的反复咀嚼伤感爱情文学,道理很简单,能找到共鸣的,我们才喜欢。后来,开始什么书都看一些,耐着性子去读一些饱受称颂的作品,希望能在下次谈论时说我也读过。再后来,开始用心去读点什么,从此出发点就对了,单纯为了学些东西,扩增自己的世界。在阅读的过程中,学会了静心,在不同领域的书籍里,都能学有所获,也在下次写东西时,文字不再空泛苍白。有句话这么说。“心到不了的地方,文字可以,所以阅读成为意义”

想说的书,是《我与地坛》,作者史铁生。买了很久,始终处于翻翻的状态,快翻到发毛掉色的时候,终于决定认真读一番。史铁生贯穿了我的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语文课本,他会若有若无的出现。记住他,是因为他有很酷的名字,读起来感觉他是条汉子,也知道他残疾,但是教科书式的人物从前向来不会引起我的关注。

地坛,是他家附近的一个废园,他在残疾之后,喜欢自己推着轮椅来到废园里,就那么呆着,从早到晚,从白天到黑夜,从鸟叫到虫鸣。他起初思考两个问题,我为什么不去死和我为什么活着?后来接触写作,又多一个问题,我为什么写作?他在地坛里,进行了关于自己的哲学思辨,思考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他的轮椅印子压过地坛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片落叶,他在每一棵活着和快死的树前呆过,也在每一面颓圮的墙面前眼神迷离。他也端详到地坛里来的为数不多的形形色色的人。他发现他们,并且也认定他们必然记得那个坐着轮椅,整天呆在这里的他。他看见他人的生命,从而看见自己。地坛是他生命中的重要一程,他用多年的时间,磨平自己的戾气,通透自己的生命,刻下深刻的印记。这部作品,适合心浮气躁的我们静心来读。



说一些什么

常常厌倦生活,因为无所事事。常常嫌弃自己,因为从来没能活得有姿有色。我们困于计较自己的得失却没能将已有的东西散发光芒。肢体健全的时候,我们胡乱用酒精和烟草去荼毒自己,觉得自己不会受伤也不会死,睡一觉就能恢复如初。却在感冒发烧时,除了药和热水不敢再去多吃其他。狂妄放肆的时候,是因为还拥有,等到缺失才开始后悔痛苦。你永远不会觉得自己的肢体有多么重要,直到它消失不见,你才痛不欲生。这是从史铁生身上明白的,他曾拥有过,后来他丢失了自己的半个身体并再也找不回来时,他想到去死。于我看来,史铁生是死过的人,他的心死过。他曾在得知自己残疾时,想过办法去死。那些在地坛里度过的每一寸光阴,都是熬过来的。上一秒钟还沉浸在植物的生命力里,下一秒可能就暴躁发怒于自身的缺失当中。他把痛苦埋在字里,并不迁怒于任何人,他只是嘲弄命运和自己的无力。但他还是坚强着过来了,独自一人,像穿越了十万里的苦寒沙漠,掉落进无底深渊。携带着无人明白的痛苦,一点一点熬了过来,然后笑笑,站在跟前。那些风尘,就算闭上眼,都想象不到。
我们肢体健全,青春活力。却常为世俗繁琐将自己囚禁于痛苦中。丝毫忘记了双手的能量和双腿的征程。靠着埋怨和唏嘘度过着每一天。后来发觉跨过一年又一年的自己变化不大,只剩下所谓的初心捏在手上,份量却太轻太轻。
一本书有价值的意义在于每个人在里面窥见自己并打算为自己做些什么,理解作者是是其次。希望诸位能在书中有所获,困在周旋里的,将你拉出一截,头脑发热的,浇你冷静。

在这燥热人间里,我们应该去活个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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