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案例】有车族必看!也许你自己都不知道你的车已经被人“撞”了

 

柯桥法院点击标题下「柯桥法院」可快速关注5月17日,柯桥法院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引起了广大媒体的关注。中央...



5月17日,柯桥法院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引起了广大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都特地从北京赶来,拍摄报道此案。绍兴本土报纸《绍兴晚报》以整版方式对此进行报道。这究竟是怎么样一个案件,居然引起了这么大的关注——

友情提示:有车族必看下文中“启示一”
(庭审现场)
这条“骗保产业链”是如何运作的?
日前,柯桥法院审理一起特大系列保险诈骗案,当庭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李某等6人有期徒刑、拘役等。加上此前判决的6人,案中12名犯罪嫌疑人全被判刑。至此,涉案60多起的系列保险诈骗案暂告一段落。

案件要回溯到2014年,当年7月17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警,称涉及到保险理赔的部分车祸情况可疑。随后警方进行深入调查,几个月后,一起由保险公司定损员、多个车行老板、多位车主、一个交通协管员参与的系列保险诈骗案浮出水面。

“骗保产业链”到底是怎么形成的?他们又各自扮演什么角色?小编为您大起底——
车主
保险诈骗的“助推者”

蝇头小利,往往是引人走向犯罪的第一步,本案中的车主王某就是这样一个人。

在一次交谈中,车主王某和保险公司的定损员赵某发现,两人居然同住一个小区,渐渐地,两人熟络了。2012年7月,王某接到赵某的电话,“你的车要不要做油漆?”赵某虽然没明说,但王某也大概知道是什么意思,他的车刚好几块油漆刮掉了,于是答复赵某“好的”。

没过几天,赵某将王某带到东浦一个修理厂,王某将车钥匙、驾驶证、行驶证留在修理厂后便回家了。四五天后,赵某电话告知王某,全车油漆已经做好,理赔的钱也已经汇到他的账号上。

王某说,当天他的卡上是多了7000多元理赔款,他全部取了出来,交给赵某,赵某从中抽出2000元给了他。也就是说,王某在整个过程中,不但免费做了全车油漆,还“赚”了2000元。

第一次尝到甜头后,赵某与王某走得更近了,后来王某的车被电线杆刮擦,他又找到赵某……
车行老板:


事故现场的“制造者”

2011年年初,李某在东浦镇开了一家个体汽修店,在修车过程中他认识了定损员赵某。

“刚开始是赵说有几个客户的汽车要修一下,让我帮忙事故现场做一个,保险公司那边他会去搞好的。”李某说,一开始,自己店里的生意不太好,为了多赚点修车费,他就答应了这个请求。

李某一般在汽修店附近,找个僻静的地方,伪造两车相撞的现场。有时候是汽车与汽车相撞,有时候是汽车与电动车相撞。操作之前,他一般会和赵某确定一下当天他是否上班,在得到肯定回复后,自己会先把汽车开到现场,然后把电动车推到汽车旁边放倒,看上去像两车相撞。

想让保险公司赔钱,首先要“制造”事故。一种是没有事故伪造事故,比如把两辆车摆放得好像发生事故一般;另一种是把小事故变成大事故。事故现场“制造”完毕后,李某随即拨打保险公司报警电话,这时定损员赵某就顺理成章地“出场”了。
定损员


交通事故的“策划者”

在整个车辆骗保过程中,定损员是关键人物。

自2011年6月进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后,赵某渐渐认识了车行的几个老板,尤其与李某、喻某关系较好。“车行老板希望我能把一些事故车介绍到他们修理店去修,他们可以赚点修车钱,而我也需要他们帮忙介绍一些客户到我这里投保。”赵某说。

不过,这种互利关系显然已经越过法律的界限,他在指使车行老板制造车祸的同时,已经想好了怎么定损。

“这类事故就是把车上原本好的配件拆下,换上破旧的配件,做成单车碰撞的样子,然后我直接拍照定损就可以了。”赵某说,作为专业定损员,很多事故一看现场就知道有没有问题,但因为能分得好处,他每次都在定损时往高定。
协警


保险理赔金的“分享者”

要顺利从保险公司赔到钱,还需要一个人的“帮助”,这个人的身份很特殊。

“一般的小事故,定损员可以直接定损理赔,但一些较大的事故,如超过一定赔付金额,必须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金额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定。”赵某说,这个环节车行老板都会想办法处理好。

所谓的办法,就是寻求协警章某的帮助。

李某在布置“事故现场”前,一般会询问章是否值班,在得到确定的答复后,李某便会报警,称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现场已经拍了照片,事故双方已自行协商,目前人已经离开现场,到时候双方自己会来交警部门处理。

章某说,这样交警就不必去现场了,事后,他只要偷偷从交警抽屉中把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出来,并按照车行老板的说法开具好交给车行老板,签上自己的名字,再冒签一个交警的名字,就可以了。


QISHI

启示

1—2—3


启示一:车主信息别随便泄露


这起案件涉及人数众多,车主就多达几十个,很多车主完全是被蒙在鼓里。直到警方找上门,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参与”了“交通事故”,也不知道自己获赔了一笔钱。这是怎么回事?

该案中,车主陈某就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名电动车主,保险公司的保单材料显示,他驾驶的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轿车司机负全责。实际上,陈某不仅没有这辆电动车,也根本没有发生过类似事故,这是因为他的个人信息被车行盗用,用来伪造保险资料。

“这种现象很普遍,在车辆维护的时候,车主基于信任,往往将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单等交给车行老板,代办相关事宜。”法官告诉记者,从案件看,车行老板有的冒用车主身份,使这些车主成为第三方车辆的驾驶员,有的甚至以车主的名义办了银行卡,接收理赔款。
启示二:不要贪图免费的午餐


很多车主在投保之初,就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承诺“免费帮你修理一次”,以吸引你前去投保。虽然很多车主心存疑惑,但是想到反正不需要自己操心就能得到好处,也就“不求甚解”了。

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免费修理,所谓的免费,就是通过伪造事故的方式,让保险公司来为修理费“买单”罢了。

“很多车主往往图一时小利,配合车行老板,或者听从相关人员建议,参与骗保。”法官说,这种行为触犯法律,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启示三:慎重选择定损员


保险公司在定损员的选择、相关的监督管理上依然存在漏洞。部分定损员的职业操守有待提高。

在调查中,无论是车行老板还是车主,普遍认为通过伪造交通事故骗保是“公开的秘密”,很多车行,不少车主,或多或少存在这个问题。“这些案件中,有一起事故是一个车辆大灯受损,可修可换,但保险公司的赵某就以更换大灯的价格进行定损,而实际上,该车大灯只是进行了修缮,而车主则用多余的理赔款做了车门油漆。”法官说,正是因为定损环节出现了蛀虫,而保险公司监管上不够有力,才让很多人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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