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这23人驾驶证被吊销,看看博兴的这几个你认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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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信息的公示 

2016年以来,全市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共23人 ……


▍内容来源:滨州交通

10种交通违法行为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8、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9、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具有逃逸情节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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