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右手放在副驾女子胸部...被罚200元,记3分?
今天,几张交通违法短信在朋友圈里刷屏了!...
今天,
几张交通违法短信在朋友圈里刷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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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上大致内容为:桂BCXXXX号牌的车辆,2016年7月2日在柳南区航银路航一路,驾驶员驾驶过程右手放置副驾驶座椅女子胸部位置,涉嫌危险驾驶被交警执法设备拍摄,拟罚款200元,记3分,请当事人持车辆行驶证及本人驾驶证,到柳州市各县、区交警大队或车辆登记地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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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像这样的短信
这条短信在朋友圈引起轩然大波
因为“开车摸胸”理由被罚?
有这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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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图片,小编也是懵了,交通法里并没有这一项处罚规定,所以小编第一反应便是图片来自网络
)该图片发布的内容为虚假消息!
那么图片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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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做这类恶作剧
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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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已经展开调查。这条虚假短信中的内容、落款、电话号码均不属实,传播谣言违法,希望广大网友不传谣、不信谣。同时,警方将依法追究散布谣言者的责任。
杭州公安局也发生类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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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交警提醒大家遇明显虚假的信息
勿信谣、勿传谣、勿转发!
以下才是正确的短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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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查询交通违法记录
一定要通过权威渠道!
不要被骗了!
不信谣不传谣
支持的朋友
请狠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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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柳州交警、睛彩广西交通频道!
责任编辑: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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