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右手放在副驾女子胸部...被罚200元,记3分?

 

今天,几张交通违法短信在朋友圈里刷屏了!...

今天,
几张交通违法短信在朋友圈里刷屏了!
短信上大致内容为:桂BCXXXX号牌的车辆,2016年7月2日在柳南区航银路航一路,驾驶员驾驶过程右手放置副驾驶座椅女子胸部位置,涉嫌危险驾驶被交警执法设备拍摄,拟罚款200元,记3分,请当事人持车辆行驶证及本人驾驶证,到柳州市各县、区交警大队或车辆登记地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还有像这样的短信
这条短信在朋友圈引起轩然大波
因为“开车摸胸”理由被罚?
有这可能吗?


图片来自网络
看完图片,小编也是懵了,交通法里并没有这一项处罚规定,所以小编第一反应便是
该图片发布的内容为虚假消息!
那么图片是怎么来的
有人在平台号码无误的情况下,拿正规交通违法告知短信,经过PS等处理后,修改部分文字或落款号码,便出现了这类有损交警名誉的恶作剧。
小编提醒,做这类恶作剧
后果很严重!


广西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已经展开调查。这条虚假短信中的内容、落款、电话号码均不属实,传播谣言违法,希望广大网友不传谣、不信谣。同时,警方将依法追究散布谣言者的责任。
杭州公安局也发生类似案件


柳州警方说了,要抓住传播虚假信息的人刑拘。目前柳州交警已向网警支队反应情况,落地抓人,把恶作剧扼杀在摇篮中。


柳州交警提醒大家遇明显虚假的信息
勿信谣、勿传谣、勿转发!
以下才是正确的短信提醒

小编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查询交通违法记录
一定要通过权威渠道!
不要被骗了!
不信谣不传谣
支持的朋友
请狠狠点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睛彩广西交通频道

责任编辑: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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