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滨河西路移动测速刷爆朋友圈
昨天,有微友给平台传来一段视频,反映交警在滨河路(具体位置不详)用测速车“钓鱼执法”。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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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微友给平台传来一段视频,反映交警在滨河路(具体位置不详)用测速车“钓鱼执法”。
小编的法律知识很欠缺,赶紧在网上搜了搜,恶补了一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部令第105号):
第十六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
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公安部令未提移动测试设备是否要设立警示标志。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工作的通知》(网上传的很多,普遍使用省公安厅规定,但不知哪个省的公安厅)
固定式测速设备前方500米至1公里应设警示标志
《通知》要求,各部门排查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设置存在的以下问题:测速路段低于50公里/小时(不含)的设备;在道路条件、通行秩序好的非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值设置不科学,导致群众反映大、引发执法争议较多的测速监控设备;在道路上同方向采集超速行驶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过于密集,间隔小于10公里;没有按规定设置限速标志、测速警告标志或者标志被遮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车辆图片数量、图片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
省公安厅明确,公路上同一限速路段、同一行进方向,测速监控设备间隔不少于10公里;设置固定式监控设备测速的道路,应当在监测方向前方500米至1公里处设置醒目限速和警示标志,限速标志与测速告示标志的尺寸应当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普通道路使用移动设备测速的,应当选取能够保障自身执法安全的位置,由交通警察操作,测速点应设置在测速路段的右侧,在测速点前方200米设置醒目测速提示标志。
移动设备测速不得人机分离,不得隐蔽拍摄
《通知》明确,使用车载移动设备测速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并通过开启警灯、爆闪等醒目的方式进行警示防护。所选取路段应有明显限速标志。并保证测速设备在民警视线范围之内,不得人机分离,不得隐蔽拍摄。规定同时明确,标志设置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设置告知明示标志的,测速数据不得作为处罚依据。
这个通知很具体,不得隐蔽拍摄,得设置明示标志。各省有各省的具体情况,因不知哪个公安厅出台的,所以只能做参考。
三、山西省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相关要求网上搜不出来。
小编在网上想搜出山西关于这方面的具体规定,但一直搜出的都是第二条那个通知。
对于此类执法行为,小编建议现场取证,可对处罚结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四、也有微友指出,交警提前告知测速点其实才是“违法”,因为道路上已经有限速标志了,你如果按照要求行驶的话,测速车在什么地方拍都不会拍到你违章,反之,如果交警提前告诉测速地点,就如同抓赌博吸毒时提前告知那些犯事者,别赌别吸了,我要抓了,给违法者“通风报信”,这才是真正的“违法或渎职”。
五、小编的法律知识欠缺,可能疏漏很多,也许还有错误,望高人指正。
来源:洪洞588信息网(hongtong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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