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b of God 耶稣是神的羔羊

 

LambofGod(Greek:ἈμνὸςτοῦΘεοῦ,AmnostouTheou;L...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这件事早在旧约的律法上就已经写了

主題: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

經文:約翰福音1:29

證道:吳明憲弟兄

內容:親愛的弟兄姊妹平安!我們知道聖經這本書叫什麼?他還有一個別名,叫做新舊約全書。舊約指的是什麼?最重要的是這個約,這個約是什麼?那這個約又是什麼約定?神跟人之間有個約定!請注意喔,這個約就是神跟人之間有個約定!還有一個是新的約定,舊的約定是不是被廢掉了?沒有喔!新約是為了成全舊約來的,而舊約的內容又是什麼?舊約的內容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叫做誡命,誡命分成十個誡命,還有誡命中間的延伸,譬如說:殺人有殺人的規矩,偷盜怎麼賠償,這是以後的延伸,基本上來說,舊約有十個規定,第一個規定:(申命記5:7]除了耶和華以外不可有別的神,第二條是:申命記5:8-9「『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第三條是:申命記5:11「『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第四條是:申命記 5:12-14「『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這四條是對著神.還有六條是針對人的,第五條:申命記5:16(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第一個誡命是要孝順父母,這一條是最特別的,他跟你的長壽有關,遵守這條誡命的,會多福且長壽,多福但是短命這樣好不好?當然不好!如果沒有福卻又活很久,你們說:好不好?不好!如果一個人活到後來生不如死,他活得越久死的越久越痛苦,他想早點死又死不了,這樣說是不是很奇怪呢?但是神的誡命說:我們可以多福且長壽,唯一的要求是要孝順父母。其他的誡命做事是應該的,不闖紅燈有沒有獎賞阿?沒有!你看過不殺人有獎賞嗎?沒有!這些都沒有,唯一有獎賞的就是孝敬父母,因為這是我們可以報答父母養育之恩的方法,是我們作兒女應該做的事,但是神在這一條誡命上卻應許我們可以得長壽。第六條是:(申命記5:17不可殺人,第七是:申5:18不可姦淫,第八是:申命記5:19不可偷盜,第九條:申命記5:20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第十條是:申命記5:21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以上是神給以色列百姓的十條誡命,也是舊約律法的前半部,舊約律法還有一個後半部,是什麼,有誰知道?就是祭祀!舊約聖經利未記前面五章記載有五個祭,第一個祭是燔祭,第二個是素祭,第三個是平安祭,然後第四是贖罪祭,第五個是贖愆祭,這些祭物在說什麼,有誰知道嗎?這五個祭的重點就是告訴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達到律法的標準,我們需要靠耶穌基督來替死!舊約從一開始,講的跟新約都一樣,為什麼?我們獻牛、羊的目的是什麼?是為我們贖罪,因此贖罪祭跟贖愆祭,就是我們所獻的牛、羊都是預表耶穌基督,神一方面給我們有一個誡命,另一方面就有一個獻祭,因為要補這個誡命,神知道我們做不到,所以舊約跟新約是互通的。很多人就說,新約來了舊約就廢去嗎?沒有喔!新約的耶穌基督要是不來,獻祭就是空的!牛羊的血能不能除罪?不能啊!我們藉著牛羊的血來除罪,因為這是一個實體,然而主耶穌基督才是那一隻羔羊,我們看(約翰福音1: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這件事早在舊約的律法上就已經寫了,因此新約跟舊約是連在一起的,所以以色列人非常努力遵守舊約的前半部,他們也照著舊約的後半部獻祭,他們獻什麼呢?贖罪祭、贖愆祭!為什麼這個祭可以除去我們的罪呢?如果主耶穌基督祂不上十字架,我們的罪是不能除去的,殺那隻牛是沒有用的,為什麼?那隻牛是一個信心的豫表!因為我們相信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這是舊約的預言。弟兄姊妹,舊約的主要內容就是這十條誡命,是神跟人所立的約,如果我們遵守這些律法,我們就會活著,這就是舊約的內容。神跟人立的約,我們要知道人和人立的約我們都不能違背,我們跟朋友所立的約若違背,我們的朋友可以告我們違約,我們就要坐牢了,所以這個約定是很嚴肅的一件事。人與人之間的約定都這麼嚴肅,那神與人之間的約定就更嚴肅了。宇宙中有一個創造天地的神,祂跟人曾經立過約定,我們人所過的日子若都不遵守跟神的約定,這就是我們人的麻煩,我們從來沒有把創造天地的神看在眼裡,我們都不在乎、也都無所謂,只有這本聖經,把神和人的約定,非常清楚寫在聖經裡,神跟人之間的約定,因為約定時間較久,這叫舊約,舊約到今天有沒有用呢?有用的,對誰有用?對猶太人,他們到今天還在遵守舊約。聖經告訴我們說,猶太人中有沒有得勝者呢?有得勝者,遵守舊約的約定也一樣能得勝,而新約是神跟人另立的新約,跟舊約是不相違背的,為什麼聖經告訴我們說,當我們不遵守舊約時,我們就要死,因為在(羅馬書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人若犯罪,就要付出工價,這工價乃是死,這是舊約的部分。然而新約的內容又是什麼?請我們一起來讀(約翰福音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我們若相信耶穌基督、祂可以代替我們死,我們就得著永生,因為我們沒有能力遵守舊約,我們都要死,但是主耶穌是神的羔羊,祂要替我們死。其實舊約第二部分,禮儀祭司的部分就在說這個無罪羔羊(註:主耶穌基督),祂一定要死,這樣神的救恩就能滿足神的國,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這是舊約裡的一個要求,所以耶穌基督必須要被釘死十字上,祂絕不能只是到十字架上去遊玩一下就回家,不行的,祂一定要被釘死,為什麼?因為當主耶穌基督被釘死、就可以滿足舊約裡的神(註:就是我們的阿爸父)祂律法的要求,只是這個舊約的內容跟新約不一樣,新約的內容,在舊約裡人所不能遵守的律法,就是人犯罪的部分,耶穌基督親自來世上成為一個人,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樣舊約的要求就能滿足?我們欠神的債就還清了。這個故事就很簡單,我舉一個例子:這好比我跟國華弟兄借一百萬,我有一個借條放在他那裡,他可不可以向我追索?我沒有能力還怎麼辦?我不能還清這筆錢,我就要為這個代價負起罪責對不對?可是你有一天就在這裡幫我還了他這一百萬,我欠他一百萬你還給他,然後這個借據就到了你手上,你就把它撕掉,你代我還了這筆債,今天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我們虧欠神,但是有一個人幫我們還了,是誰?就是主耶穌基督,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還清我們的罪債。第二天我碰到國華兄的時候,他可不可以對我說:吳弟兄你欠我的錢呢?他可不可以?為什麼不可以?因為有人幫我還清了。可是這不是我自已還的,這樣有沒有關係,假如你是別人的債主,他虧欠你一百萬、你怎麼要都要不回來,有一天有一個鄰居打電話對你說:你天天去跟他要錢,乾脆我替他還了,你會說:不要嗎?因為這些錢不是他的錢,所以我不要,我想你不會這樣說?一定不會這樣說,對嗎?你一定會把錢收下來,有人要送一百萬給你,這是最好的。當欠債的人把這個錢還了以後,就証明這張借據被拿走了,這樣你可不可以告他?當然不可以了,第二天看見他人就會說:吳弟兄你好,錢已經還了,這件事情已經完成了我們在神舊約中十條律法上的要求,因為耶穌基督的代死,就還清了罪債。罪債已經還了,可是律法的要求是這樣,律法有沒有一條不可殺人,我們的耶穌基督替我們還了罪債,祂是無罪的,請問我們可不可以叫別人替我們死呢?因為我有錢我就去買一個人替我死?這樣好嗎?對律法又怎麼辦?聖經說我們與耶穌基督同釘十字架,向神、主耶穌基督還了罪債,向律法、我們向着律法死了。我們來讀(羅馬書7:1-2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說:律法可以要求死人嗎?律法管人是在人還活著的時候,人若死了就脫離了律法。我們不要小看釘十字架的學問,作為基督徒的我們、難道沒有任何疑問嗎?假如說:我殺了一個人、然後主耶穌為我被釘十字架,這樣我就沒事了嗎?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只是滿足神公義的要求,有人在神面前替我們還了這個罪債,但是我要面對律法,我真的殺了人,所以我要接受律法的裁判。當我們面對律法的要求,就是我們跟主耶穌同釘十字架,我們是不是就死了,律法管人是在人還活著的時候,主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聖經說我們就脫離了律法。人死了就脫離了律法瞭解嗎?假設我闖紅燈,警察要來抓我,但是他發現我死了,他就不會抓我了。以前基隆市長貪污,結果在追查過程中他就病死了,檢察官有沒有繼續起訴?沒有,因為人死了就脫離了律法,律法管人是在人還活著的時候,所以一個人若死了就脫離了律法。而魔鬼對人所造成的傷害和挾制是我們無法想像的,我現在講的只是罪行而已,我們犯了罪有罪的行為,這個罪的行為在神面前就欠下罪債,在律法上就欠下了必死的公義,所以我們在神面前,是靠着主耶穌基督為我們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恩典,我們就還了這個罪債,這等於說:我們與主耶穌一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也就脫離了律法,但是這還只是罪行而已,但是我這個人還是想犯罪怎麼辦?你會不會想犯罪?如果說我們沒有犯罪的想法、就是罪加一等說謊,在我們當中的弟兄姊妹若是心裡沒有犯罪念頭的、請您舉手?我們最好每個人都舉雙手。如果我可以的話我會連腳都一齊舉,我們都是罪人,這個叫罪性,我坦白告訴你,我們所犯的罪行,可能比我們想犯的還要更多,那個叫做罪性,罪性怎麼辦?我們總不能說:我天天都想抽煙,也很想進永生,在耶和華面前我們可以抽煙嗎?煙癮發作還發抖,我們說我們去神的國好不好?我們都覺得去神的國很好,去神的國那裡好?又不能打麻將、又不能唱卡拉OK、又不能講笑話、更不能講髒話、又不能罵人、走路要小心、安息日走路還要慢慢走,規定那麼多,你想想看去那邊好玩嗎?我對你說這要比龜山監獄還可怕,龜山監獄花錢還可以有菸抽,你到神的國根本沒煙可以讓你抽,你怎麼辦?一個人有罪性也就是罪人,這個罪人有罪人的喜好、罪人的喜歡,我有一天看佛教的書,它這樣寫你今世一定要禁止七情六慾,如果你能遵守佛教的規條,這樣酒色財氣四大皆空,若你完全遵守,就能積了很多陰德,當你到了西天之後,要女人有女人、要肉有肉、要什麼有什麼,我覺得很奇怪,既然這樣在地上搞就好了,幹嘛要到西天去搞,如果你說:真的到西天去,去西天幹嗎?大概就坐在那裡,你做了十年之後,你會說我死了算了,不要在坐了,苦不苦?(好苦)你不要以為宗教有那麼好?假神有那麼好?它假不出來,你怎麼假,罪性比罪行還麻煩,罪性這一點神怎麼做,這個新約的做法是,你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然後你的罪就得赦免,這赦免的恩典很太,它包括我們受浸前的罪、甚至現在的罪、還有以後犯的罪統統赦免,人就沒有罪了。因為這個老我,已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三件事,首先要悔改、奉耶穌的名受浸罪得著赦免、還有一件事,就是要得著所應許的聖靈。當我們受浸的時候,我們就要得著所應許的聖靈,這個聖靈是誰呢?這個聖靈就是神自己的,神的生命就要進到你裡面去。我們再看(使徒行傳2:37-38 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這裡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這個時候你的罪得赦,你也跟主耶穌同釘十字架,但是,這時候神在你身上賜下一個聖靈,這個聖靈就是神的聖靈,神的生命,我已經告訴你,舊約的律法,就是神生命的發明,比喻:狗會咬施鞋,這個咬托鞋就是狗生命的發明,你看人會咬托鞋嗎?這是奇觀不容易看到,我跟你講,每一個生命,就有一個生命發明。狗會搖尾巴,我們有沒有看過貓、當牠看到主人的時候便搖尾巴,應該沒有吧?每一種生命,就有每一種生命的發明,其實這個律法,好比一個人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就把神的標準吃進去了,人可不可以說謊?人說不可以,但你看有誰不說謊?學生知道不知道考試不可以作弊?我想他們都知道,就是不能作弊,但是有那個學生不作弊的?也許有一些學生的行為比較好,小小年紀考試不敢作弊、但要保特完全不作弊一直念到大學畢業,我想比較不容易,因為小學自己都會,就不需要作弊,到了初中的學業一般就比較難,再來高中學業就更難了,所以有可能會作弊,因為學生考試的成績都會影響他們將來的出路、所以說:一般學生作弊,我認為是被環境所迫,簡單的說,作弊的行為、我們都知道是不應該的,也不應該說謊?這些我們都知道,可是我們都做,弟兄姊妹知道這是為什麼嗎?讓我來讀(羅馬書1: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這節聖經告訴我們很多人是知道而去做的,所以才有罪,如果我們不知道,就沒罪,像我們小朋友吵一吵有沒有罪呀?沒有罪,但是我們長大了,還要繼續吵,就會發生問題了,這樣瞭解嗎?接下來我講一個比喻:當你不知道你是赤身裸體的時候,這樣赤身裸體就沒罪。又比喻:現在總統府兒童節都會開放給小朋友參觀,如果有一個媽媽帶着她的小朋友,而那個小朋友要去上廁所,然後褲子脫下來,上完廁所就跑出來、並且一下子就跑到總統府的會議室裡,剛好總統和五院院長在開會,他們看到一個脫光光的小男生,跑了一圈出來,我們想這個小男孩被抓到會怎麼樣?有可能被抓到警察局關起來嗎?不會的!但是這個小朋友當他活到20歲或是21歲的時候,如果他再做這種事,他一定會被抓起來了,不用跑到總統府,跑到馬路上就被抓起來了,為什麼呢?因為他年紀很小並不明白事情的輕重,所以他做了卻是沒有罪。我們看(創世記2:15-17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這兩節經告訴我們、神警告亞當說:你不可吃那善惡樹的果子,因為你吃了善惡樹的果子,就像神一樣,能夠分辨善惡,這很可怕,這表示你吃下一個神的標準,這樣就累了,你知道我們今天人為什麼過得怎麼苦嗎?因為我們要努力活得像神那麼好,就是我們裡面已經有了羞恥感,所以我們知道我們赤身裸體,是一個羞恥的行為,全世界所有的動物,都不穿衣服,唯有人類要穿衣服,我們有看過獅子穿衣服嗎?猩猩穿衣服嗎?我們知道不知道動物們為什麼牠們沒穿衣服嗎?因為牠們沒有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牠們的眼睛就沒有明亮?這樣牠們也不知道善惡。唯有人類吃了以後,才知道自己赤身裸體,而且聖經也講這一段,請我們看(創世記3:8-19 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裏?」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喫了我吩咐你不可喫的那樹上的果子嗎?」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喫了。」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喫了。」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喫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喫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喫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纔能從地裏得喫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喫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纔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這一段經告訴我們、人類吃了那一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就能知道自己沒有穿衣服,但是動物就不知道需要穿衣服,我舉一個例子:我們可以教育家裡的狗嗎?如果我們將國民生活需知、例如:出門的時候一定要穿褲子才能出去,我們看狗狗聽得懂嗎?我們怎麼講都沒有用,只要我們把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給牠們吃,也許牠們就知道自己赤身裸體,然後就拿個紙尿褲包起來。我說我們已經吃下這一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真是一件很糟的事情,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知道了,但是我們做不到?我用一個比喻:我家裡養一隻狗,我也有一個善惡知識樹,放在那裡,然後我就對我的狗說:你不可以吃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你吃的那日你必定死,同時魔鬼也對這狗說:唉呀~你吃了就會像你的主人一樣能夠分辨善惡,這一隻狗想一想就說:我的主人實在很惡劣,叫我不要吃,我就偏偏要吃,於是牠就把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吃了,這一隻狗當下就知道自已不能再像從前可以咬托鞋,牠原來不知道的,現在牠知道不能咬托鞋,但是牠想不想咬呀?牠還是想咬呀。我可以告訴你,你不知道的時候去咬托鞋、這罪是小的,當你知道以後再去咬托鞋,就是明知故犯了。我再舉一個例子: 當一位小朋友在成長的過程中,媽媽爸爸都會講,我有沒有跟你講過?都說有,但是還是去犯了,所以這位小朋友完蛋了,對不對?我們作父母的通常都會警告一次,下次再犯就直接揍了,弟兄姊妹,我跟你們講,我們人呀~人所犯的罪其實是吃了那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因此我們人的標準,完全是人做不到的,前一陣子在批評陳水扁,說他當總統說謊,當總統怎麼可以說謊?是誰說的?聖經有這樣寫嗎?沒有嘛!對不對?柏拉圖在理想國講了一句話:統治者有說謊的權力,他為了治理國家的需要、有的時候他必需要說謊,反而像我們這些普通人不應該說謊,比喻:在電影院裡面,突然間發生事情,大家會不會爭先恐後出去會踩死人?但是你把燈關掉,宣佈現在大家出去,大家就安安靜靜出去,我不需要跟你講現在已經失火了,趕快這樣出去,但是如果馬上講失火了,可能就你踩我,我踩你一定死十幾個在裡面,然後呢?失去順序,到時候亂衝,反而容昜發生意外。柏拉圖在寫這理想國的時候,寫了一段話,他說:統治者有說謊的權力,他為了大家的安全,國家的安全,各方面的安全,有的時候他必需要說謊,因為有些施行,會使群眾的管理失控,會造成更大的傷害,所以呢?他可以選擇性的善意說謊,這是他的權力,坦白告訴你,當總統,真的沒有說真話的權力,『明天股票一定會跌到底』,他可以這樣講嗎?今天我是央行總裁,明天台幣要貶值,我今天可以講嗎?他可以說明天一路連貶40天,可以這樣嗎?你說這樣還得了呀!你能這樣講嗎?不可以,那樣算不算說謊?他也是說謊,因為他沒說真話,可是他有些事情,他就是不能說真話,因為他手上掌握整個群眾很多的事情,但是,從另外一面來講,我們有沒有要求別人不要說謊,有的,但是你憑那一點要求別人。我們到底憑那一點去要求別人不要說謊?有誰可以不說謊?所以我跟你講,請大家注意,因為我們生活在這世界裡,生活太久了,你會發現,我們人的生命,帶了一個神的標準,一個遠超過人能夠承受,能夠遵守的一個標準,因為我們達不到這個標準,我們就成為罪人,今天我們所以犯律法,就是達不到那個標準,是因為在我們人的生命裡,我們千不該萬不該我們吃了一顆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我們把神的標準吃進來了,結果呢?那個標準那麼高,我墊了腳也摸不到,我每天跳也摸不到,沒有辦法的,這麼高的一個標準,只有神自己來,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聖靈進到人的裡面,那是什麼,祂是神的生命,活出來就是神的標準,所以這叫做作成全的律法,新約才能夠叫人遵守律法,新約的律法,比新約所遵守出來的律法,比舊約的標準還高,神特別講到這一段,我們來看(馬太福音5:21-22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這兩節經文告訴我們、舊約律法說不可殺人,卻在新約說恨弟兄就是殺弟兄,連我們心裡有恨都不行,聖經內容說,你只要想你就犯罪了。比喻:你養一隻狗,那隻狗呢?看見你的腿真好,牠真的很想咬,天天想,但牠沒有咬,但牠又很想咬,你覺得養這樣的狗好不好?雖然牠沒有真的咬呀!但是這隻狗說:我沒有咬呀!算是遵守律法,我忍耐,天天克制,我決對不能咬,萬一我真的咬下去就立刻變成流浪狗了,所以牠決對不能咬,但他想不想咬?很想!天天想!這狗你養不養?其實牠沒有咬呀!但是牠心裡想我可不可以咬呀?但是牠心裡有另一個聲音說:不可以。

你知道這個罪最麻煩的就是你連想都不行,只有換一個生命就不想,對不對?你換一個生命就想,唉呀,我這隻狗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我們人的標準有幾個律法和十戒,第一個不可在客廳大小便,對不對,第二個不准咬脫鞋,對不對,第三個不能吃狗大便,人說狗改不了吃屎,鴨子改不了「瓜瓜」的叫,這隻狗就最愛吃大便啊!你看你規定這隻狗絕對不能吃牠的狗大便,狗的生命會吃大便,人的生命會嗎?你要不要回家試試看,把一碗大便擺在那裡看你吃的下嗎?我可以告訴你等到你有人的生命,正如那隻狗有人的生命,重生了以後,牠的生命一長大,牠就怎樣?人的一切規矩,什麼不咬脫鞋、不在客廳大小便、你要不要試試看?今天你回家並在客廳大便,看你大不大出來,沒有辦法?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出去郊遊,結果呢?我們車上有一個女生急著要找廁所,我們實在找不到,就因為來不及,遊覽車就停在路旁,要讓她下去草叢裡面大小便,她下去又上來,她說她實在拉不出來,沒有辦法,只有一直忍耐,當我們找到一個廁所,然後她進去上廁所,你叫她在馬路邊上,在草叢堆裡,雖然沒有人看見,除了神以外沒有人知道,但她還是大不出來,你知道為什麼?因為我們這個生命,是有一個自然的要求,這樣了解嗎?什麼樣的生命就活出什麼標準來,所以神的生命、就是將來我們要進神的國,我們要在神的國裡覺得喜樂,我們一定要得所賜的聖靈,這個聖靈進來之後,我坦白告訴你們,你們的罪行就怎樣?那個罪性是人生下來就有了,這樣了解嗎?當你有了神的生命以後,這個罪性的問題就解決了,這才是真正的救恩,積陰德是救不了你的,這樣知道嗎? 我再舉一個例子:今天我開車闖了紅燈,罰三仟塊,對不對?交通警察給了我一張紅單子,十五天之內要在裁決所付那三仟塊錢,然後我就跑到孤兒院去捐三萬塊,院方給了我一張三萬塊錢收據,這樣我拿着那張三萬塊錢收據、就到裁決所去銷這張單子,銷的掉嗎?(會友說:銷不掉),為什麼銷不掉?我不是已經積陰德嗎?只是我才罰三仟塊,我手上這張是三萬塊,10倍呢,銷不銷的掉?(會友回答:銷不掉),真的嗎?你確定嗎?(會友回答:確定)哈哈,我也確定啊!你絕對銷不掉,為什麼?我可以告訴你,我們犯了罪以後,無論我們以前做什麼?都無關係,我們犯罪就要上了法院,法官只問你有沒有犯了罪?這是非常簡單的事,我們若犯了罪就要付代價,我們一起來讀(羅馬書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所以聖經告訴我們、罪的工價就是死,積陰德行嗎?你講說捐三萬不行,那我可以捐三十萬行不行?也不行?你要拿一張三十萬的收據去以前,請你先打一個電話去問一下,我真的捐了,你看那個人會打電話嗎?不會的,這個和那個彼此沒有關係,所以現在你拜佛拜了半天,你去積陰德積了半天,有一天到了審判台前發現有沒有用啊?沒有用的。你有看過律師這樣辯論嗎?我那個當事人挪用公款100萬,可是呢?他捐給別人捐了200萬,他把挪用的公款100萬捐給那孤兒院,再加上自己的100萬都捐給孤兒院,他捐錢給孤兒院,他捐200萬給孤兒院,捐了200萬,這200萬的收據可以抵那100萬嗎?可以嗎?我欠你100萬,我把錢捐掉,自己再捐100萬,200萬了,你就不能再跟我要了?這樣可以嗎?當然不可以,我也知道你不可以啊!我確定因為你跟我借也不可以啊,你要了解,沒有那積陰德那回事。我問你,你犯罪了沒有?你是在犯罪中、還是正要犯罪的時候被抓到,其實你早就犯罪了,只是還沒有抓到而已,我跟你講,我們人都犯罪,只是我們到目前為止還沒遇見鬼,若你那天很不幸遇到了,你就在人的律法上成了罪人,所以在聖經裡面,只有兩種罪人,一種是犯法的罪人,一種是沒有犯法的罪人,今天我們還在外面跑來跑去的,然而陳水扁這個犯法的罪人已被關在裡面,我們這樣跑來跑去,我們是還沒有犯法的罪人,這樣了解嗎?我跟你講,罪只有一個工價,就是死,積陰德有用嗎?我可以告訴你,人的律法比較高?還是神的律法要求比較高?人的律法是你捐了三萬塊錢都不能銷那三仟塊錢的罰單,你想想看?你犯的罪,你積陰德還不一定補得到,我給你保證,你到了那天你會知道你積那陰德是沒有用的,因為連你自己這位弟兄講的,我跟他借100萬,我加上我自己的100萬,我去積了200萬的陰德,回過頭來拿個票給他,我借了100萬,那200萬可不可以銷嗎?你說可以銷嗎?(會友回答:不可以銷!)你看他講的多斬釘截鐵啊!如果他說不可以,憑那一點別人說可以,誰說可以的?你說可以你來試試看,你給我100萬我拿了那票給他,我捐了200萬,我那100萬可不可以銷?把它捐掉,100萬加100萬發票拿給你,你要不要接受?你若信你就拿去,給我試試看啊!我拿去我轉手就拿去捐給孤兒院,你要不要接受?你說這樣不行?我還要加利息,好的,那我捐200萬你要不要接受?你也不要接受,你欠我錢還我錢,你不要拿那一張收據,如果這樣的話,佛教講積陰德有用嗎?佛教承不承認人犯罪,它承認人會犯罪,它說人充滿了罪孽,有沒有啊?造業,有沒有,有喔!它說人是罪人,但是它卻高舉積陰德!它說你就去做好事,誰告訴你做好事可以補啊?誰說的?請我們看(啟示錄20:11-14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這一段經文訴我們、這完全是魔鬼講的,神要審判並要把你的靈魂留在陰間裡,叫你下火湖,我告訴你,你不要以為你可以做什麼?今天我們坐在這裡沒有人敢講自己是義人,沒有人敢講,我們都欠了罪債,這個罪不是積陰德那麼簡單可以處理。我們都知道那個宋楚瑜,選總統的時候發生一個什麼案?興票案,多少錢?一億四仟萬,你知道他在省長期間有沒有蓋很多橋啊?有沒有鋪很多路啊?我們中國人說好人都是造橋鋪路,對不對?他挪用那公費來這裡造橋,那裡鋪路,然後其他人家就罵他,說:他是挪用國家的錢來買票,如果可以這樣子也不錯,有這麼一個總統來替我家門口修路,把路條好,把房子蓋好,把整個國家治理好好的,這個票我也賣給他了,對不對?就怕你把錢給他拿去放在他口袋裡,如果錢拿來造橋鋪路,這有什麼問題,可是,你有看到宋楚瑜說,你們不看看我替國家鋪了多少路?講這個有用嗎?沒有用的,其他人只問你?你有沒有貪污?就回答一句話、沒有貪污就沒事,有貪污就有事,這樣了解嗎?當你在貪污的時候,你造橋鋪路做好事有沒有用,這些不會拿來這裡討論的,你看所有電視台的討論節目,都不討論他造橋鋪路,只有討論他那個興票案、這一億四仟萬是不是他貪污的?這麼簡單,陰德有沒有用啊?沒有用的。若我們都犯了罪,我們要面對法院的審理,將來我們死了,要不要面對神的審判?你看,(會友回答:要的,)那我們要怎麼辦?請問這位弟兄、你是基督徒,弟兄回答:那太好了,今天你全家都受浸,你就脫離神的律法,律法的罪就不能找你,你犯再多的罪都不能找你,我告訴你,我殺了3個人、跟我殺了5個人、跟我殺了1個人、我死了有差別嗎?那律法會把你槍斃一次,完了,又再把你抓回來再槍斃一次嗎?會不會?不會的,因為死了就怎樣?死了就脫離律法了,所以我可以告訴你,我讀聖經並且有解答,人間很多重要的問題,我舉個例子,我們的荀子說人性怎樣?人性本惡!而孟子說怎樣?人性本善!這個辯論在我國儒家思想辯論了幾千年,荀子說『人性本惡』孟子則說『人性本善』,聖經說呢?『人性本善惡』。人性本善在哪裡呢?我們來看(創世記1:26-31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神造了亞當,就說:『所造的甚好』,那時候亞當是個好人,心理面沒有罪性,也沒有吃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裡面沒有罪性,所以他是一個善良的人,吃了那個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之後,他就把那個罪也吃進去了,我們知道我們在哪裡犯罪嗎?罪是由一個人引進的,就是亞當犯了罪,我們在亞當裡就一同犯了罪,我們在亞當裡就是罪人,你不要看那個小孩子看起來很可愛,他也是個小罪人,有一天請他的媽媽來講,也許她會說孩子年紀小,但是他有的時候也很詭詐的,這個人性的罪是怎樣?是從亞當身上就遺傳下來的,我那天就有說過:那個在廁所便便上面的蛆,牠有甚麼理由?牠就是髒,去把牠撈一隻起來,放到水裡洗乾淨,放在碟子上看牠在那裡走,然後你看著牠、你吃飯吃的下嗎?吃不下,牠已經洗乾淨了,用放大鏡看都看不到細菌了,可是,那不是洗乾淨的問題,『蛆』就不行,蛆本身的問題,就在牠的生命(本質),而不在乾不乾淨。你知道我們在神的眼中就像是蛆一樣,本質就是一個『罪』,這樣了解嗎?蛆甚麼時候變的很髒啊?當然是從第一隻蛆被造出來的時候就很髒了,一直遺傳下來的。我們就像這樣,這個罪就是一直遺傳下來的,所以我會告訴你聖經解答這個人生是非常奇妙的,今天人類會變成這個樣子,所有律法上的規定,人都做不到,這裡有開車的舉手一下,請問你一個問題:『一面開車一面打行動電話、會不會有危險』?會的,那該不該罰?應該的,所以我們就弄了一個法律『一面開車一面講手機是危險的、所以就要罰錢』,這是律法,對不對?剛才舉手說他有開車的弟兄姊妹、請再舉手一次,一輩子開車都沒有講過電話的、請再舉手其他的放下,大部分的人都打過手機,誰說他沒有打過?開車從來都沒有打過行動電話,我第一次遇到,但是今天晚上你睡覺不要突然想到有一次打過忘記講,其實我呢....是天天打,呵呵呵。弟兄姊妹們,我告訴你們一件事,所有的事情,我們都知道、但是有沒有用啊?沒有用的,我們還是一樣會犯罪,這樣了解嗎?所以我就發現,我們這個人生阿,是一個很奇怪的人生,我們活在一個沒有人能達到的道德標準世界裡,甚麼不能說謊、不能作弊、不能開車講電話…。請問在任何的公司行號上班的弟兄姊妹、請站起來好嗎?任何公司行號的都可以,有拿公司的便條紙,有拿公司的筆,有用公司電話打給朋友說私事的,沒幹過這些事的請坐下,再來有幹過這些私事的請坐下,我們看全坐下了,通通幹過這些事情,其實這些事情應不應該做?是不應該的,我們可以不做嗎?

有沒有跟人借過雨傘沒有還的?借傘百分之百有還的請舉手,好吧.....那你有沒有借書沒還的啊?.....(點頭),我跟你們講犯了律法的一條就範了律法的衆條。今天你在龜山監獄裡,你說你是貪污被關進來的,另有殺人犯被關進來的,只要你犯了一條,都要被關進來,所以今天聖經上說:『你欠著行全律法的債』,你沒有不作弊,你有向別人借傘卻沒有還,你有還傘卻有沒有還書?你有沒有還人家DVD?這個死的更快我跟你講,有的時候人家還控告你,那個DVD常常借了忘了還,有的時候你還忘了向誰借的呢?人真的是沒有辦法,我們知不知道跟人家借書要還啊,知道啊,作到沒有,有沒有做過忘記還或沒有還,你敢說你一輩子都做得到嗎?真的不敢說,而且有的時候,明明記得有提醒你要還人家,有時候就會怎樣?唉唷不要還了,有沒有,(台下:會良心不安),唉唷那是兩三天,過個一年就怎樣?那個良心就死了,再看到那個書就沒有感覺了,那就是我的書,而有一天就把這個書借給人家,人家不還你,你還生氣呢?吼~你怎麼借書都不還,反倒忘了自己也是跟別人家借的。這就是我們的情形,這樣了解嘛?但是我跟你講,我們人為甚麼會這樣?這個現象很特別,你看喔,狗的標準是一致的,狗常常是人給牠一個標準而牠達不到,而我們人自己本身就有一個比人更高的標準,這個東西是只有聖經能解釋,就是神叫我們不要吃那顆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我們人卻去把它吃進來然後就變成了『人性本善惡』,這樣了解嗎?我讀了聖經之後才發現,我們中國儒家辯論了數千年的『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惡』,原來再聖經裡一句話就解釋了,不只告訴你人性本善,不只告訴你人性本惡,只告訴你人性本善惡,還告訴你人性為甚麼會這樣。不只告訴你人性為甚麼會這樣,還告訴你『為甚麼人會活在一個非常矛盾的情緒裡』;我們一面想要達到那麼高的標準,我們知道,也要求自己,可是為甚麼沒有人能做到。像我剛剛問的問題,就是說你向別人借傘都還的人、請舉手、好的、大家給你鼓掌,你要注意了,今天你回家的時候、不要讓神提醒你有一次你沒有還(笑聲),你講太快忘記有一次沒有還,下一次來要記得認罪,說我確定有一次沒有還;可是當我問你書有沒有沒還給別人的時候,你就確定你沒有還。各位弟兄姊妹,人的在所有行為上,這個標準都太高了,這個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因為那個標準是誰的標準啊?是神的標準,聖經上有說,(創世記2:15-17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但是聖經說:

我們不要吃那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結果我們吃了就像神怎麼樣呢?我們就知道善惡,那是神的標準,那不是我們人可以做到的,所以我們人很矛盾,我跟你講,夫妻為什麼會鬧翻?我們就是用神的標準來要求對方,我們要求小孩,要聽話、要順服、要用功讀書、不看電視、不吃零食、十點鐘睡覺、五點鐘起床、早上起來要讀書、然後上學之前要先預習、預習完以後還要溫習,還要怎麼樣?我們都知道我們就是這種人,我們當學生的時候常常預習過了,還是每一課都預習,一百課預習過幾課?兩三課,所以一百分就只得兩三分,我再問你一個問題,知不知道要預習?知道!為什麼沒有做?聖經在(羅馬書7:18-25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這裡的經文告訴我們不是我們忘記,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這個叫做人性本善,人都想要立志的,如果羅馬書的這一句話講出來、很可能讓荀子跟孟子,如夢初醒,我們辯論的半天結果兩個都對,也兩個都錯,「立志為善由得我」,我們都想做好,「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這就是人性本惡,所以我會成為基督徒,我會覺得我現在講的東西是沒有一本書可以討論的,世界上沒有幾本書可以討論這個善惡的問題,甚至於荀子、孟子也沒有發現,人一生也沒有這個矛盾,人一生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標準,這個標準是我們絕對做不到的,所以做丈夫的,就用這個標準來要求妻子,做妻子的就用這個標準來要求丈夫,標準丈夫絕對不能說謊,在馬路上不可以看別的女人,不只外表的眼睛不能看,心裡的眼睛也不能看,是不是這樣要求?這些人都很虛假,能做得到嗎?但是你這樣要求,夫妻很可能就要分手了,不要玩了,對不對?其實我們都很爛也就算了,因為反正我們的標準很低,我們把那個標準抬那麼高,抬一個神的標準,互相要求,所以我們現在要求陳水扁,我們現在就要怎樣?要求他向神一樣,所以只要他跟神不一樣就不行,我們現在就是這樣,你沒有說實話不是最正常不過的嗎?有誰說實話呢?如果有人說他說實話,我就會問他說:你還了傘、也還了書嗎?你一定會死的,對不對?我一定問到你死,你信不信?我問你,在你的人生裏,我們承不承認我們是不是這樣一個體型,人的心理標準都那麼高,但是行為都在地上趴著,每個人都說不能夠打行動電話一邊開車,可是每個人都打,這個例外,這個例外可以待多久不知道,說不定等一下就打,誰知道啊?說不定他打過他忘記,那我今天要問的是,人活在這麼奇怪的邏輯裡,你看有沒有一群獅子在那裏開會,哀呀,我們要有良心,以後呢,吃野豬吃牠一條腿就好,牠三條腿還能活,所以我們吃野豬的一條腿,你看這樣可以嗎?你看獅子會有這樣的約束嗎?我們人啊!講得口沫橫飛,做起來也是口沫橫飛的,什麼壞事都幹,人是很矛盾的,但是請問這矛盾的性向怎麼來,所有的動物都沒有,我從來都沒有看過一隻獅子,咬死了一隻斑馬,把斑馬吃掉之後覺得不安,有沒有這樣的獅子啊!如果牠良心不安的話、那獅子早就餓死了,因為牠的標準和行為是一致的,我們人的標準和行為是不一致的,而且更糟糕的是,用神的標準來要求身邊的人。你為什麼把便條紙帶回家?這公司的便條紙你不知道嗎?我一面講他、但是我家裡也有公司的便條紙,難道不是這樣嗎?那個指陳水扁貪污的難道他一輩子沒有貪污過嗎?他敢講嗎?陳水扁指責別人貪污的時候、他自己已經在貪污了、你知道嗎?所以講話啊!真的是,我跟你講我們用這個標準互相來要求別人永遠沒有圓滿,永遠不會到圓滿的那一天,所以其實我常睡著就會打呼,我就要求我自己聽到可以睡覺但請不要打呼,開玩笑的,弟兄姊妹我今天和大家講這個情形,我覺得神啊!在聖經裡面回答所有的問題,我們人和神立的約,這個約是什麼?就是我們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以後,所得到的結果。這樣了解嗎?這個約就是從善惡知識樹來的,寫了十條戒命在那裡,我們都會覺得應該如此,殺人該不該賞命啊?不要犯姦淫對不對啊?不要偷盜對不對?對的,不要做假見證對不對啊?我可以告訴你們、凡講對的弟兄姊妹都陷害過人,我看過最小年紀的陷害人,就是振秋的孫子,一歲在右有一次他做假見證陷害人,他怎麼陷害別人呢?他在加拿大有個女兒,生了兩個孫子,男生大的三歲小的一歲,才剛滿一歲, 忙不過來就叫媽媽寒暑假住在一起,幫她分擔一下,順便帶帶孫子,住在那裡的某一天,她發現這兩個孫子最喜歡玩什麼東西呢?就是按電視機的按鍵,亂按,真的有時候一按,就變得聲音很大聲,然後大家嚇一跳,她媽媽以為發生什麼事就衝進來,於是就有了律法,下回如果再按我就揍你,有一天早上振秋就在廚房忙,她說從廚房可以看到客廳,客廳就擺了一個電視,然後兩個孫子就在那裡,三歲對一個一歲,三歲就拿一個VHS的錄影帶,一盒一盒的在堆積木,堆得高高的在那裡玩,那個一歲的就在那裏按電視的鍵,這樣按,戳來戳去就戳對了聲音很大聲,阿~一下子她女兒就衝進來,阿~叫你不要按又按,這一衝進來之後呢?小的手上沒東西一溜煙就跑掉,那個大的呢?一堆的VHS跑不掉啊!他就當場在那裏一副人贓俱獲的樣子,然後那個小的就指著他哥哥嗯!嗯!嗯!他才一歲ㄝ話都不會講ㄟ!這個小朋友也差不多啦!罪人從小就看得出來!就嗯!嗯!指著他的哥哥、這時振秋就出來了,公平的審判,小的按的但指著大的,請問犯了十誡的第幾誡?第幾誡?第九誡,第九誡是甚麼?是「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我還碰到一個假見證陷害人的例子,有一次我帶教會中弟兄姐妹出去玩,其中有一個姐妹帶著她的兒子,兒子有個小型電動汽車,因為他已經很常玩,就帶電動汽車出來的時候他也沒有玩。這時候他的一個四歲大的姐姐帶著一個兩歲的弟弟來,姐姐說:「阿姨,這個電動汽車可不可以借給我的弟弟玩。」這個姐姐說話技術很高級,其實是她自己想玩,但是她說她是為她的弟弟請命,阿姨當然樂意。於是姐姐立刻就上了車子,這時候她的弟弟也跟著上車,卻被姐姐推下車子而摔倒地上,弟弟哭了,哭聲將媽媽引來並詢問何事。沒想到姐姐解譯說:「媽媽,是這個阿姨不讓弟弟玩。」各位看這個姐姐是不是良心被狗吃掉了?這就是作見證陷害那個阿姨,好心沒有好報。若是過了廿年後,小女孩卅多歲了,再有人問他:「承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她說「不是,我沒有罪。」這樣我們把時光倒回去廿年前,眾人看到這個場景,如果她被審判、她有沒有罪呢?弟兄姐妹,我們人非常奇妙,我也是讀了聖經之後才知道「人發生了什麼事」,而且除了聖經,目前沒有那本哲學書可以把人的存在說的這麼清楚。就像我們跟人約會,其實我們都會遲到的,但是那一天我們早到了、別人還沒來我們心裡想「這個人怎麼還不來」,我們自己也常常遲到,卻不能原諒別人遲到。從沒有遲到過的人就沒有辦法原諒別人遲到,也無法理解「這個人怎麼還沒有到」,所以人軟弱一點也是好的。今天我講這個,就是要解譯「神跟人立的約就是知道人沒辦法達到神的標準。」愛我們的神就把賜生命的聖靈賜給我們,這是唯一的拯救。最後,我再問幾件事情,我們是不是罪人?是的。有沒有罪?有的。罪要不要付出代價?要的。我們付不付得起?付不起。我們來看(使徒行傳4:12-13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這是聖經說:「除了耶穌!天下沒有別的名,人可以靠著得救。」積陰德是沒用的,今天我們念佛經,天天念也是沒用的,因為他也是罪人。我們都覺得至聖先師是孔子,孔子也說「人非聖賢,熟能無過」也就是承認自己也是個罪人,也知道自己犯過罪。也講說「食色,性也。」意思就是「見到美貌的婦女就動淫念是人的本性。」所以,沒有任何人可以不犯罪。當我們面對著這樣的事實,除了主耶穌別無拯救。積陰德是無法救你,佛教就關門了。所以神跟人另立一個新約,新約是跟著舊約來的,但是並沒有廢掉舊約。若是舊約不需要尊重,主耶穌就不需要上十字架,主耶穌上十字架的原因就是為了滿足舊約律法上的要求,因為舊約的律法要求、人若犯罪就是要死,今天 祂要在新約的律法外為我們開一條路並且不能違背舊約神的命令,神在舊約律法的要求,祂必需100%的滿足,第一祂必需要為我們而死,還了我們所有的罪債第二我們要一起跟祂同死,就脫離了律法的審判第三我們得著了應許的聖靈,就脫離了罪性。當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長大以後,我們面對律法上的每一件事就自然的會去做到,不需要被要求。因此,各位不要以為因信稱義是個很簡單的要求,試著把聖經的真理拼湊在一起,然後仔細地默想,就會知道「除了耶穌以外,人無法有拯救」。

現在神跟我們立了一個約,只要相信就可以得到拯救。這個新約只有一個重點,不需要做好,要我們得著更豐盛的生命「得救,得勝」。得救就是受浸,得著所賜的聖靈。得勝就是神的生命長大,神的生命愈長大就愈像神,也就脫離律法上的捆綁,作個比諭,律法像水,我們人在水中游泳,若水性不熟就會淹死,人不管多麼遵守律法都會有個差錯,總有淹死的一天。當我們生命改變成為魚,各位有看過魚被水淹死的嗎?若我們真的生命改變成為魚,律法的水對於我們是自由還是律法?應該是自由的,有一句話叫「如魚得水」。今天這個律法在舊造裡是捆綁,而在新造裡是自由,聖經講的就是這個道理。我們今天是罪的奴僕,因為律法對我們有著各式各樣的要求,這些要求我們卻沒有辦法面面做到。規定我們「借書要還」、「借傘要還」、「借DVD要還」、什麼都要還,我們沒有辦法完全做到,只有當我們有了神的生命,這些神的要求就會自然的做到,沒有做到還會覺得很痛苦。今天我跟各位分享這件情,就是因為這是生命的奧祕,我們今天在這地上除了信耶穌以外,別無其它方法可以得拯救,若以佛經的解法,怎麼解都無法解釋,很多佛教徒相信積陰德會有用,積陰德怎麼可能會救你,這是不可能的事。

結尾我們做個禱告。主啊!我們感謝祢,聖經的話語是何等的奇妙,小子從年幼時開始就讀這本聖經,再看看這個人生,愈看是愈覺得奇妙,聖經可以將所有的問題,人是怎麼來的?為什麼會這樣?清清楚楚的寫在這本聖經裡,不只把問題指出來,也告訴我們從那裡可以得著拯救!主啊!我們所信的神是位真神,祂在地上曾經說「祂就是真理、生命和道路。」我們今天必需靠著耶穌基督才能走這條道路,求主幫助在座所有參加聚會的人都可以得著神的生命,都可以得著神所賞賜的一切生命的祝福,求主垂聽我們的禱告,禱告奉告耶穌基督得勝的聖名。阿門!

Lamb of God (Greek: Ἀμνὸς τοῦ Θεοῦ, Amnos tou Theou; Latin: Agnus Dei) is a title for Jesus that appears in the Gospel of John. It appears at John 1:29, where John the Baptist sees Jesus and exclaims, "Behold the Lamb of God who takes away the sin of the world."[1]

当耶稣在约翰福音1:29和 1:36中被称为神的羔羊时,指他是完美的对罪的挽回祭。要想了解基督其人其行,我们必须从旧约开始,其中载有预言基督未来作为“赎罪祭”的内容(以赛亚书53:10)。事实上,神建立的整个献祭制度为耶稣基督的到来设定了舞台,耶稣是神为他的子民提供的完美的挽回祭(罗马书8:3;希伯来书10)。

作为祭物的羔羊在犹太宗教生活中非常重要。当施洗者约翰指称耶稣为“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约翰福音1:29)时,听见他的犹太人可能立即会想起几个重要祭物中的任何一个。随着每年逾越节的临近,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逾越节羔羊。逾越节是犹太人的一个主要节日和庆祝活动,为的是纪念上帝把被埃及奴役的以色列人解放出来。事实上,在逾越节宰杀羔羊并把血涂抹在房屋的门柱上(出埃及记12:11-13)是基督在十字架上赎罪的一幅美丽的画面。他为之死的那些人被他的血覆盖,使我们远离(精神)死亡天使。

另一个涉及羔羊的重要祭物是耶路撒冷日常祭祀。每天早晚,一只羔羊为人们的罪被祭献于寺庙(出埃及记29:38-42)。这每日的奠祭,如同所有其它一样,只是为了将人们指向在十字架上基督所做的挽回祭。事实上,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时间正对应于晚祭的时间。当时的犹太人也熟知旧约先知耶利米和以赛亚,他们预言了一个人将会到来,“像羔羊被牵到宰杀之地”(耶利米书11:19;以赛亚书53:7)以及他的苦难和牺牲会救赎以色列。当然,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耶稣基督,“神的羔羊”。

虽然献祭的想法在我们今天看来比较奇怪,不过我们却很容易理解付出代价和偿债的概念。我们知道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而我们的罪使我们与神分离。我们也知道圣经教导说我们都是罪人,在神的面前没有义人(罗马书3:23)。由于我们的罪,我们与神分离,我们以戴罪之身站在神面前。因此,我们唯一的希望是,是否神能给我们一条路与他和解,而神所做的就是差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基督的死是为赎罪,为那些信他的人所犯的罪受罚。

正是通过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作为因罪而献给神的挽回祭以及三天后耶稣的复活,才使信他的人得永生。神自己献祭来偿我们的罪是福音书中荣耀的好消息的一部分,这在彼得前书1:18-21中清楚地表明:“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基督的创世以前是预先被神知道的,却在这末世才为你们显现,因为你们也因着他,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又给他荣耀的神,叫你们的信心和盼望都在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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