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中心区闲置带家宿舍的通知
根据中心区闲置带家宿舍情况及员工意愿,现开展2016年带家宿舍分配工作。分配方案经6月22日公司党委扩大会通过,并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复同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心区闲置带家宿舍情况及员工意愿,现开展2016年带家宿舍分配工作。分配方案经6月22日公司党委扩大会通过,并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复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对象详见《2016年中心区闲置带家宿舍分配方案》(附件1),各单位要严格按分配方案中的条件进行界定。
二、在康巴什购房及在大柳塔李家畔新建住宅销售中已经购房的员工,都不得参加中心区域A类宿舍的分配。
三、入住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新的宿舍管理规定。
(一)宿舍仅限职工本人及家属居住,严禁出租或转让。宿舍将实行电子磁卡锁统一管理,职工本人必须定期到指定地点刷卡,否则开锁权限将失效。
(二)公司将定期对居住情况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将被限期收回:
1.转租或转借等非本人居住的。
2.租住人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个月或无正当理由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
3.租住人退休或任调研员的。
4.租住人调离本公司的。
5.符合条件的租住人已经死亡的。
6.未按规定缴费的。
7.租住人改变宿舍用途、从事经营活动或在宿舍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8.通过借用、盗用他人名义或假结婚等虚假手段占用各类宿舍的。
9.未按规定办理正式完整的入住手续的。
10.租住人不服从宿舍管理或有其它不符合本办法租住条件需要退出的。
11.租赁协议期满的。
(三)职工入住时必须与公司按年签订《神东公司A类宿舍租赁协议》(附件7),最长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申报、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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