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比赛】中国体育彩票2016年山东省(雪野湖)湖钓大赛竞赛规程

 

报名要求1.参赛选手需身体健康且具备比赛能力,18-65岁,性别不限。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及县级以上医院...







报名要求

1.参赛选手需身体健康且具备比赛能力,18-65岁,性别不限。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及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2.参赛队伍限报60个,每队4人,济南、淄博、莱芜各预留10个队名额,其他市钓协及团体会员单位各预留2个队名额。济南钓协联系人:赵云18615277703;淄博钓协联系人:周慧敏18560156055;莱芜钓协联系人:李永18560156072。名额有限,以缴纳报名费先后顺序为准。
3.本次比赛报名由各市钓协组织,以传真形式统一报省钓协。各选手需缴纳参赛费800元/人(每队可获得价值600元的雪野湖垂钓门票代金券,比赛期间免费早、午、晚餐1份/人),交通住宿费自理。所用帐篷、睡袋、饮水自备。

4.各市钓协及团体会员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2时。联系人:刘北辰,电话:18560156028,传真:0531-82021680,邮箱:358561800@qq.com。省钓协统一报名结束后,若有剩余名额时由雪野湖垂钓俱乐部负责报名,起止时间为8月16日9时至19日16时。联系人:邢介永,电话:0634-6590117,手机:15965602223,邮箱:xueyehufish@163.com。

5.所有报名单位及运动队报名确认以缴费为准。

银行账号:邢介永6228482346516315160。开户行:农业银行莱芜市莱城区口镇分行。未按时缴费者以自动放弃论。

运动员推荐入住酒店
文昌度假酒店——电话:0634-6579666

雪野维笙大酒店——电话:0634-6339777、0634-6339111

雪湖花园大酒店(原环视大酒店)——电话:0634-5828888

雪野湖假日酒店——电话:0634-5828666、0634-5828777

比赛项目

自然水域手竿、抛竿钓混合鱼:每队限制四支钓竿入水(手竿杆长不限、线组长度不得超过竿长35厘米,抛竿限竿长4.5米)。湖内30厘米以上用腮呼吸的鱼种皆为有效鱼;用饵自备,禁用虫饵、活饵及有毒、有害鱼类健康的饵料。

比赛办法及成绩计算

1.各队根据报名情况以抽签形式分为5区,每区10-12支队,每个赛区为一个独立记分区,运动队在同一赛区同一钓位比赛;

2.每队在比赛时间内的钓获,仅计量12尾单尾最大鱼为有效渔获;

3.12尾最大有效渔获(含不足12尾)的总重量为成绩计算依据,不足12尾按实际钓获量计重;

4.按各队渔获重量计区内排名成绩积分。各计分区计分排名第一的,列总成绩排名1-5名的档次;分区计分排名第二的,列总成绩排名6-10名的档次;各档次内排名时第一副本分为有效鱼总重量,第二副本分为单尾重(最大鱼);第三副本分为单尾第二大重量鱼,以此类推,如果十二尾鱼都相同,抽签决定名次。单尾最重奖以选手在整场比赛中最重一尾渔获(5公斤以上起计)为依据,低于起计重量时不计奖项。渔获计重并作标记后放回湖中。

比赛程序
2016年8月26日12:30前签到领取参赛卡、纪念品(未按时签到者自动放弃论)。12:30抽区签,13:10开幕式,13:10-13:40到达比赛区,13:40抽钓位签,14:00比赛开始,8月28日14:00比赛结束,约15:00颁奖仪式。

比赛规则

1.比赛选手须按规定时间到达开幕式现场,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分区。仪式结束后,在分区裁判员引导下按顺序排队进入钓区并抽钓位签。车辆停放在钓区后指定停车位,帐篷应设在钓位后方。禁止携带鱼护进入钓位;

2.各参赛队应坚守自己钓位,比赛期间每队至少保留2名本队运动员在钓位。各参赛队应自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裁判员认可,返回钓位时必须主动接受裁判员对所带物品的检查;

3.比赛禁止使用虫饵、活饵、毒饵。每支手竿限钓钩2枚,抛竿限钓钩7枚。比赛期间不得传递饵料,不得使用锚钩和双尖连体钩,不得使用路亚钓法;

4.比赛开始后可以打窝,但不能用船或下水打窝,不能使用遥控船等电子辅助设备打窝,打窝范围不得超出本钓位区域,否则即判违规;

5.允许运动员使用承办方安装的钓台,也可自行安装钓台,自行安装钓台时钓台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且至少有一条钓台腿支在陆地上。除钓台部分外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比赛期间各队运动员严禁进入水体;

6.运动员的垂钓区域是钓位的正前方钓点范围,远近不限,抛杆不得超出本钓位区域或影响其他参赛队的选手施钓;



7.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总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未上岸的渔获无效;

8.比赛过程中,各队中鱼未上岸前必须鸣哨告知本区当值裁判,当值裁判到场监督上岸起鱼方为有效,并现场计量登记,死鱼无效,渔获经裁判员计量登记成绩完毕并做标记后即时放生;再次钓获已经做标记的鱼为无效鱼,运动员应将该渔获立即放回湖中;

9.比赛成绩单一式两份,本人及相邻任一钓位运动员与当值裁判在上鱼后同时签字,方可生效,任何人无权更改。渔获计重生效后当值裁判应当即时将参赛选手成绩上报计分裁判长,计分裁判长登记成绩后在主裁区记分牌即时显示该队总成绩。每队记录十二尾最重渔获后,如再钓获单尾小于已记录的,则不再记录;

10.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垃圾必须装入各队指定垃圾投放区,由工作人员统一回收。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11.参赛选手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服从管理,遵守赛场管理制度,严格开、闭幕式纪律,尊重赛会组织人员工作;

12.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以备组委会进行赛事资格的抽查核实以及领取奖金使用;

13.参赛选手不得以任何形式摆放、安插非组委会指定的赞助商广告;

关于处罚

1、对违反上述规则行为的,第一次罚减该场有效比赛成绩1公斤,第二次取消比赛成绩。

2、参赛选手有以下行为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和成绩以及下次主办方举办的比赛资格: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弄虚作假,故意锚鱼、挂鱼、毒鱼、毁窝、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者;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从事与钓鱼比赛无关行为者;开、闭幕式不服从管理者。

奖项(含税)

根据小区名次和重量录取前10名给予奖励

第一名:30000元+证书+奖杯

第二名:10000元+证书+奖杯

第三名:7000元+证书+奖杯

第四名:6000元+证书+奖杯

第五名:5000元+证书+奖杯

第六至十名:4000元+证书

雪野湖鱼头(单尾最重)奖:2000元+证书+奖杯

以上奖项须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到会务组领取,过时未领取者,按自动放弃论。

仲裁与裁判

1.仲裁委员会由主办方委派人员组成,负责处理竞赛规则执行中发生的纠纷,以保证比赛公平、公正;

2.比赛结束后,将公布比赛成绩。运动员对裁判员的判决或比赛结果有异议时,应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0分钟内,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申诉成功后返还申诉费,败诉不予返还。仲裁委员会对申诉所作的决定为最终裁决。所有成绩最终宣布后,不得更改;

3.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成统裁判长、分区裁判长须经省钓协注册并获得山东省钓鱼比赛执裁资格,均由省钓协选派,其他裁判由莱芜市钓协推荐。各裁判及服务人员赛前应对比赛规程、规则进行学习和培训,并根据规程要求,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

4.如遇恶劣天气等因素须终止比赛时,比赛进展及结果由组委会决定。

5.免责声明:凡自愿参加本次活动者,均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参赛选手需提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赛事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赔偿,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即视为同意本规则,未尽事宜以比赛秩序册为准。

7.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省钓鱼协会。

山东省钓鱼协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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