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借车悲剧...车主已经崩溃!血的教训,秦皇岛人看看吧!

 

郭彪面临700万以上的经济追偿…...




饭局上将车借给朋友开去接人,朋友因酒驾酿下1死3伤的惨祸。肇事司机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而借车给他的车主,因草率借车之举同样对事故发生应承担责任,车主被法官判决与肇事司机连带承担近60万元的赔偿。
主审法官发出感慨:“本案提醒每个车主,借车要谨慎,对自己的爱车管理疏忽会惹来终身悔恨……”。

把车借给喝酒的人驾驶,保险公司不会赔你一毛钱,这是罪上加罪,自己酿下的苦果,用一辈子的代价来偿还。

我可以开车送你,但不借车!再次申明: 车子一律不能外借!特别是喜欢喝酒的朋友!



汽车和其他物品不同,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利益问题。

借车的人,如果出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借车者又没有能力偿付,车主就得承担连带责任。而这样的事故已经发生多起,值得每一个车主警醒!

案例一

2012年10月,江夏的蔡某在饭局上将车借给朋友开去接人,朋友因酒驾酿下1死3伤的惨祸。肇事司机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而借车给他的车主蔡某,因草率借车之举同样对事故发生应承担责任,蔡某被法官判决与肇事司机连带承担近60万元的赔偿。
(资料图)


把车借给喝酒的人驾驶,保险公司还不会赔你一毛钱……

案例二

2015年1月15日凌晨2时许,吴某某无证驾驶琼AYH×××小型轿车,行驶至儋州市中兴大街福源酒店门前路段时,与陈某某无证驾驶的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1死2伤。当时小型轿车驾驶人吴某某弃车逃逸。目前吴某某已归案。
而驾驶人并非车主,经调查,吴某某所驾驶的车辆是由其朋友租赁后转借。

案例三

2015年2月,石家庄栾城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宝马x6越野车不知什么原因,突然高速冲上河堤,飞跃洨河,在空中翻转180°后,车底朝上,车顶向下,直接拍在了对岸的河堤上,车体几乎扁平,车内四人殒命。
而更悲剧的是,驾驶人并非车主,属借用,原车主已近崩溃。由于肇事者已经死亡,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基本报废),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借车借出几百万的官司。
案例四

2016年1月23日,据湖南都市频道报道,郭某把自己的沃尔沃S60借给朋友去化龙池,借车人酒驾+超载+超速 飞下十二米浦沅立交桥…四死两重伤ICU抢救…驾车人已死。
郭彪面临700万以上的经济追偿…
借车应该注意些什么?
你把车借给别人,如果发生事故,
可能产生的后果有:
[b]1


借车人没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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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主无过错、借车人没有责任,那没有关系;但如果有责任,特别是车上有人受伤,而借车人没有钱,那车主就倒霉了。

[b]2


借车人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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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车人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一分不赔,他赔不起的都要你买单。

[b]3


借车人无证驾驶、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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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逃逸等等,保险公司不赔的都要他来赔,赔不起就要你先暂时代他买单。

[b]4


借车人又转借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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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借车给人后,他又转借第三人,出事了会怎么样?如果第三人和转借的人都赔不起或不愿意赔,索赔失败的,你还是得负连带赔偿责任。

[b]5


车主借车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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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明知道或没办法证明你不知道对方没驾驶资格,还把车借给无证的人,或者你明知道对方没有安全驾驶的能力,例如酒后驾驶,吸毒等等,还把车给他开,如果事出大了,可能就不是连带赔偿责任那么简单了。

如果非要借车,
将车出借之前,一定要确认两件事: 
一是确认借车人具有驾驶资格
二是确认自家车的车况没问题
而且: 
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不要因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签署协议,签署借车协议能够更好地维护借车双方的相关利益和责任,避免事后扯皮不清。当然借车人可以主动提起签协议,既显诚意又能不让朋友过于尴尬。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
不管如何一定要签借车协议!!!
同意的点Zan!
来源:湖北早八点、十堰晚报

本版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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