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你,所以远一点也没关系。
这个世界是能量守恒的,想要锦上添花,首先就需要是那块锦缎。...
很多人说不相信爱情,我也被很多人劝诫过,异地恋是不可能会有好结果的。
我却喜欢黄小污说:
异地恋固然有距离,但是爱,没学过地理,所以它不认识距离。
因为知道未来会有你,所以暂时远一点也没关系。
相识刚好5/6年,时间不长。
但是很想用文字,记录这样的时光。
12月2日,很高兴遇见你。
写手帐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只要翻翻手帐就能知道哪天开始喜欢你。
纵然我们一南一北,但也只是相隔2077公里。
两个小时飞机就能见面。
不用像《查令十字街84号》里的海莲和书店老板frank那般,通信二十年都不曾见面。
为此,我感到很庆幸。
01.
似乎从没有一天断过联系,前几天还信誓旦旦跟我说,决定以后每天中午都会按时打一个电话,听听声音就可以打满鸡血上班了。
有一次和yoyo面基到晚上11点多聊high了,打我们各自电话都没人接,直接惊动我母上大人了,还是妈妈比较了解女儿,说晚一点自动就会回来了。
他却一个晚上淡定不了。
02.
最最惊喜的时候,就是他把自己打包好,快递到我面前的时候。
每次在机场远远地看见他,都会一路小跑过去。
这样可以快一秒到跳到他张开的怀抱。
牵过我的手,然后宠溺地摸着我的头,满眼都是笑。
最萌身高差也不是问题了对吗。
03.
每次和他视频,都是对着镜头俯看,好笑地问他说“平着放镜头不是更帅吗?”
他却说“因为习惯了和你在一起走路的时候的视角,这样好像还是和你在同一个空间”。
感觉只要和以前一样的动作,时空也可以忽略不计了。
录了个很“做作”的视频发给他,被他当作万年梗,每次视频都要模仿一下我的神情。
问他看过几遍,就总是很淡定地说,“也没几遍,一个晚上几十遍吧”。
04.
最喜欢去西西弗书店,
因为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对我说“还好全程你都很认真地在看书,才让我有机会全程都在看着你”。
红着脸问他为什么要看我,他很淡定地说“你就是书中的颜如玉呢”。
还喜欢去pizza hut.
因为是第二次约会的地方,他饶有趣味地看着我在纸巾上作画,一边还威胁我说要把这么变态的行为发给你的后宫们。
也试过一起在那儿待一下午看,一起感动,一起开怀大笑。
于是喜欢走着他走过的路,
吃他喜欢吃的食物。
05.
自从他来了深圳浪了好几个月后,突然觉得这个城市好有归属感。
因为,这条路我和他走过。
这间商场我和他来过。
这个餐厅我和他吃过。
待他回去北京之后,要清理布置好小窝的时候,什么都不舍得丢。
因为,
这个锅我和他一起煮过,
这张桌子和他一起用过,
落地灯也是和他一起挑的。
从此患上了一个叫“触景思人”的病。
06.
也会像一些情侣一般,有时候会约好一起同步看一部电影,约好同一个时间,一起按下播放键。
当一个有事被打扰的时候,就会向对方说,暂停一下,不准偷看后面的喔。
像看完,一起讨论烧脑的情节,惊呼这些细节我怎么没有注意到,为什么这个导演会这样设计呢balabala。
从电影聊到书籍,从电影情节聊到思考的维度,很有趣也很快乐。
07.
打卡群精进了十轮,他顺理成章地被我带入坑了。
于是聊天的方式就成了:“今天听完好好说话学到了xxx...
今天fittime又把我的腹肌虐哭了...
哎呀,11点了,我们先打完卡再聊哈。”
问他一开始不是对打卡这种行为挺敬而远之的麽。
“因为想要体验你过的生活呀,喜欢你就会喜欢你做的一切。”
有爱的人会发光,互为灯塔。
两个人望向同一个方向积极努力,互相支持和鼓励。
08.
刚刚过去的情人节,以为平淡如水。
一大早却收到复古的地球仪灯。
问他为什么送这么特别送地球仪。
“因为知道你喜欢到处浪,所以我们努力把你喜欢的地方都走遍好不好?”
我内心在想,即使走不完全世界,能和你每天看着这些地方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让我心动的,是特别懂我的人。
用廖一梅的一句话诠释足以: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09.
上个月要和他一起回家见父皇母后,做了好久的心理准备还是一样很紧张。
一紧脏就会皱着眉头发呆,他用手轻轻地把我紧锁地眉头松开,握着我的手说“不要紧张,这么美腻的儿媳妇,父皇母后怎么会不喜欢呢。如果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不喜欢,那就再和他们聊聊,不担心昂。”
见到父皇母后之后,才明白,他乐观的性格真的不是无缘无故的养成。
10.
每次自己去文具店逛街的时候,都好惆怅,因为去了就很难有办法出来了。
每次我说要去逛街,他就一定会语音陪着我逛完全程。
一边惊呼:“天啊,这个本子这支笔超好看的。快拉住我不要让我剁手。”
他在手机的另外一头笑笑说:买!
接着就一个信息过来,上面显示着“给你转账 ¥xxx”
11.
我总是丢三落四,一次坐高铁回到深圳,到了公司才发现刚买第二天的充电宝又落在卧铺床上了。
一脸苦恼地跟他说我的耳机和充电宝都第三次不见了,都不想再买了。反正还是要丢的。
他看着我懊恼的样子笑笑不说话。
第二天就收到了耳机和充电宝,说“以后耳机和充电宝就让我承包了好吗,丢多少次都不要懊恼喔。”
12.
我精力很旺盛,话又很多,所以老爱拉着他说话到很晚。
即使困得睁不开眼睛了,他也没有忍心打断我兴致勃勃的话题。
第二天就告诉我说,昨天说了什么好像没有太大印象了。
我惊呼道:可是你答得很溜啊,一直以为你很清醒呢。
王志文说:找对象要找个随时随地都能聊天的。
只要一个在表达,另一个一定都会以不同的姿态倾听。
要么是侧过头来,满眼爱慕地注视着对方,
要么是虽然在做自己的事情,都能够水到渠成地,接出下一句。
13.
他学习的专业是化学,每次听他说一些专业上的东西的时候,我都完全听不懂。但是都会很专注地看着他,每次我都要强忍着内心的洪荒之力让自己不要壁咚上去。认真的男人真的太xx帅了!
14.
我腿短还不爱穿高跟鞋,每次去买鞋对他说:好像还是要买双高跟鞋啊,不然一点女人味都没有。
他坚决说“不要不要,就穿平底鞋和运动鞋,不能因为爱美让脚受累的。”
最喜欢看我运动时候不施粉黛的样子。
即使我丑到爆表,在他眼里还是跟西施似的。
见他的时候不用特地洗头,不用特地化美美的化妆,简简单单就很好。
他就是用他这样的审美癌末期重症,把我的自卑治好了。
或许正如那一句,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我在你面前可以是谁。
15.
100个小时是一个很奇妙的数学。
有些人和他相处100个小时,就能知道他或许就是自己想要托付终身的人了。
他满足了我对伴侣的一切幻想,和他在一起时,我从不觉得生活琐碎无力,因为我已经足够幸运了。
他的优点就像太阳,他也有很多的缺点,但是即使缺点像星星一样多,但是只要太阳一出来,星星也就不见了。
所以我想一直做一个点灯人,不要让自己照耀过他的光芒,变得暗淡。
肉麻吗?肉麻就对了。
在爱情面前,我们光芒万丈,我们都无坚不摧。
对于我来说,好的爱情其实是会让我变得更温柔更美丽更善良更优秀,而不是多愁善感疑神疑鬼歇斯底里。
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是能量守恒的,想要锦上添花,首先就需要是那块锦缎。
如果想要遇到一个正能量的人,首先自己应该要是那个会发光的人。
患得患失不能让你变得更好,但是自我充电,内外兼修可以。
咪蒙说,爱的目的就是爱,爱自己才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很多人说,异地恋真的很苦。
我不否认曾经在很多次夜里偷偷抹泪。
但是,有多辛苦,就有多甜蜜。有多难过,就有多治愈。
看《不二情书》的时候,被爷爷奶奶婚礼的那一幕感动地稀里哗啦的。
待到花甲之年,也能如这对爷爷奶奶般,便不枉此生了。
多想对你说一句,谢谢你。
谢谢你,让我相信,爱情真的可以打败距离。
希望看到此文的你萌,能够对爱情依旧充满信心,让自己充满力量。
不是没你不行,而是有你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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