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养老金涨了!!!快来帮爹妈算算涨了多少?
小编最近看到全国各地都在聊养老金这个话题眼巴巴的等啊等终于!!!咱们黑龙江的也出来了!养老金涨了!养老金涨了...
最近几天,小编一直在关注着养老金的那点事
全国各地都出台了关于养老金调整的文件
咱们黑龙江呢???
等啊等啊等!终于!今天就看见了这个好消息!
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6]19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将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1[b]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
2[b]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12月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0.5%。
3[b]倾斜调整:
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3、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增加30元/月;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增加40元/月。
4、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倾斜:一类地区每人增加5元/月,二类地区每人增加10元/月,三类地区每人增加15元/月。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三、资金渠道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爹妈要涨的养老金!
明白了不?
▍来源:哈尔滨新闻综合频道▍编辑: 哈尔滨那些事(ID:bcbc0451)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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