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塞塞啊!南宁男子好心救助却遭指责,没撞人为何给两百心?警察还公道……

 

请输入文字7月19日晚7点多,55岁的方女士骑电动车驶至南宁市永和大桥时,车身突然失去控制,碰到...





真是好人难当啊,幸亏警察叔叔还了好心男子一个公道,不然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啊……

7 月 19 日晚 7 点多,55 岁的方女士骑电动车驶至南宁市永和大桥时,车身突然失去控制,碰到桥面保护栏后摔倒在地。戴先生称,事发时,27 岁的戴先生骑电动车经过现场。停好车后,便拿出手机拨打 120。当时,他还和闻讯折返的伤者朋友一起,为方女士进行简单包扎。救护车来到现场后,应车上医务人员要求,他掏出 200 元钱作为出车费。



事发现场,方女士的车倒在地上。

左侧停放的是戴先生的车。

对于此事,方女士却表示:" 是小伙子(戴先生)肇事,应该负责。" 她表示,行驶过程中曾感觉有一股力量从后面施加在电动车上,自己才摔倒的,她摔倒后一扭头,发现骑电动车的小伙子就在她身边,周围没有其他人。

" 后来才听说他不承认撞了我,你没有撞到我,为什么要给那 200 元钱?"

方女士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她左脚掌部位有一处骨折,右手小拇指也折断了,还有脸部、膝盖有擦伤或撕裂伤,在医院治疗总共花掉了医药费 9000 余元。" 他最起码要把医药费付了,再赔一些营养伙食方面的费用,车也一定要帮我修好。" 方女士说。



方女士脸部肿胀,手指、膝盖也受伤。

但戴先生始终坚持,自己没有撞人,只是好心帮忙,他还表示,因为自己学过包扎知识,当时几乎没犹豫就停车,打了 120,并帮方女士止血;而且他骑的电动车刚买不久,没有摔过的痕迹,他的车又比方女士的高出一截,没有铁框等突出物,不可能撞到她的车,如果撞上也肯定会留下痕迹。

由于事发地点正处于监控摄像头死角,交警对现场进行调查后,将双方的车暂扣进行调查。就在最近,结果终于出来了:

方女士全责!



经交警指派,有关人员对这起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车辆进行了痕迹鉴定,结论是:送检的两辆电动自行车没有发生过碰刮接触。

9 月 8 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召集双方,通报了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事故责任认定书表示:

方 ×× 的交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单方过错造成该事故。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认定如下:方女士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表示,这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证明,戴先生与这起事故没有直接关系。

当天来到交警办公室的只有戴先生一人,方女士或者其家属一直未出现。交警告知,戴先生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就可以将他的电动车领回去。当时警方通知了双方前去领取鉴定结论告知书,但方女士没有到场,而是委托一名亲友代领。面对这样的鉴定结果,这名代领人还是那一句话:" 没有撞到她,你给那 200 块钱干什么?"

据了解,今年 55 岁的方女士,买有养老保险,也有医疗保险,但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只有 1000 多元。事发后,她面对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虽然有医保,但没钱可垫付,受伤后的医药费只好由孩子分摊。由于自己的受伤原因还需警方进一步调查,按规定她的医保一时也不能报销。如今事故鉴定结果出炉,方女士的医药费终于可以报销了。对她来说,这一点也许值得欣慰。



年轻小伙:或提起 " 名誉诉讼 "

戴先生表示,这起事件耗费了他的大量时间和精力,一个多月来,也让他受尽煎熬。" 从电动车被扣的那一天起,我就一直被人骂,有的说我蠢,有的说我傻。"

对于方女士的家境,戴先生有所了解,他表示,接下来会列出一个合理的损失清单,希望对方能勇于承担责任,赔偿自己因卷入这一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果她不愿意赔,我将考虑起诉 "。此外,戴先生认为,这件事对他的精神造成了很大打击,希望方女士能公开赔礼道歉。历经这一事件后,戴先生表示,他的热情遭受打击,但仍会扶危助困,做个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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