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村》和人的冬天吴闰桂

 

他们的痛苦磨难死亡,不是在你的意志下面存活你在复述的过程中却承受了他们所有的痛苦与磨难看到美的撕裂看到罪恶的滋长看到人性的坍塌,你只剩下讲述的权利.........



《庙村》在写一个恶的循环,把里面的人物写成了一堆齑粉,又磨光了所有的温暖。此绽春华,让我们走进作者冬天里的寒冷写作,也为大家奉上这部中篇的第一部分。

公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人的冬天——讲在春华杯颁奖典礼)

我是吴闰桂。

必须得承认,我已经是大三了,我这次提交的作品也是一部没有完成的作品。习惯性的侃侃而谈,现在也逐字逐句地想,怎么才能说得漂亮,我在写这发言的时候就不知道怎么开头了。

好像我也算作两朝元老了,上次的春华杯写了《采鬓》,一首四字一句的长诗,我记得动笔写的时候还在上课,魏静老师也刚好讲到了诗经,九月份的天津,天气躁乎的很,呆不住人,那一个月我都想着怎么出去浪荡,心野的很,不知道怎么着就动了笔,还停不下来.

记忆里似乎一口气就写完了,大概用了一节课时间,我记忆印象很深刻,那时候我的整个身体都在发抖,以至于写在本子上的句子都是歪歪斜斜打着颤的,我不知道我在前面会写出什么东西,没有构思,就是写,似乎一切都可以顺理成章。

我在想,大家有没有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一种情绪在你的头脑里如同野草一般狂乱地生长,有时候一瞬间这些念头就过了,有时候他们会一直长在你的脑海里,占据你的脑袋四肢整个身体。

情绪就像台风卷起来的浪潮把你冲的什么都不剩下,你逃跑也好,呐喊也好,就是跑不掉,连做梦都是在里面循环。



《采鬓》的创作就是一瞬间的。如果没有那时候的冲动,我写不下来,而写下来以后就不会再去修改。但是这次的《庙村》却让我自己感到恐惧,我感觉自己的四肢百骸里面长满了这种东西。当然这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我逐渐写作把整个故事铺成开来后,我情绪逐渐走向低沉压抑。最初写庙村,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写出那么一个怪物,甚至到后来都把我绑架了控制了。

上卷是我写的最为轻松的一部分,甚至就是一次性写出来。第二部分是一种无意识的创作,我的笔力逐渐跟不上我的情绪,以至于逐渐写出来的过程是很不匀称的,我就像再看电视剧一样,一个个画面情节在我眼前脑海里自动展开,但是你就是描述不完讲不完。

那是一种折磨,而更大的折磨是你面对着你的创作对象的时候无能为力,他们的痛苦、磨难、死亡不是在你的意志下面存活,而你在复述的过程中却承受了他们所有的痛苦与磨难,你看到美的撕裂,看到罪恶的滋长,看到人性的坍塌,你只剩下讲述的权利,以至于我放弃了或者我做不到文字的美感了,就像长了一个瘤子,但是这个瘤子你必须写出来,不写出来你就难受,你就是在做自我的欺骗。

那一段时间情绪很不好,甚至连做梦都时常做噩梦。我努力收着自己的劲儿,放不开,我怕一旦我做全面的描述我的情绪会崩溃,我做不到。所以每系到情节将要剧烈震荡和冲突的时候我都在回避。



这时候的你的眼前的荒原上有了一团火,火燎的你整个人都在发疼,你背过身去,但是你依旧能感到那股子热浪,但是这时候的描述就是已经处在下层次了,不直接不具体没有撼动人心的气魄,但我也只能这样。
那时候我最多一天写两千字,多了就停了,不写了也不能写了,甚至中间停了很长时间。直到了截稿时间,我没写完,我写不完。

第二部分结尾和第三部分的很草率,第三部分就是为了急于结束,很胡闹,写三万多字的东西还有大概两万字的空白,我知道我把这部东西写残疾了。

那天晚上我在自习室里面打完最后一个字,已经是快凌晨三点了。

我整体都没有看上一遍就交稿了。摸着楼梯上去,我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是懵的,感觉心很慌也很累。

我问向人求助,周游老师让我去做各种的放松,放下这东西,过个半年再去碰触。陈家宁老师问我要不要修改,我说不修改了,我情绪已经空了,草草结尾也好。

笔者简介:
寒歆,
履之地,漠之荒,极之寒,
望身之所达,遍天下。
好文,好食,好色,
亦正亦颠,作者自谓也


上卷 一



江浙一带,冬天过了不多就开春,雨一阵接着一阵的下,天气虽然没有北方的寒冽,但是还总有一些凉飕飕的感觉,特别是这样阴雨绵绵不绝的日子,怄的人心发慌,田地道路上也都是积水,虽然说树上叶子不见北方那样掉的光秃露脊,但是来往的风总吹得人不自在,窗户里子的人会听的它们砰砰地拍打声,像是在叫门,却更像是在叫魂。这样的日子,有些人就熬不过了,风吹一口气,他就少一口气。好些年前,洪村吴老三死的时候,雨下了一个多月,他一口气噎不下两眼窝子陷着,没有透出半点的光,嘴上翻来覆去几句话——报应啊,这风是阎老子催命来的哈。后来送丧的人说,从村上到山头,那风可大得很哩,纸钱都烧不起来,魂帆吹的怕有三丈高。

这件事儿后,年纪大的人都怕冬春光景,喜欢猫在屋子里,年纪大了,人总是越想活。谁这一辈子没做过什么亏心事,谁又晓得这会不会是阎王老子拿你的把柄。于是冬春里面离村最近的关帝庙香火特别旺盛,索性就多添了几座蜡烛架子人们也乐得见,在菩萨前磕头要愿也好理直气壮一些,捐的香火钱也多起来,后来就多添了十八罗汉堂,大雄宝殿,造好那天用了闻听说过的最大的仪式规格,请佛堂的双林寺静池法师把经卷、珠宝、五谷及金属肺肝放入佛像内封藏,再由他率众弟子念了四十九天的经文,佛像开光那天远近村落的人都赶了来,静池法师宝相庄严,一吟一咏之间有着庄严的玄奥,大家纷纷信服,叩首以示虔诚,有些带小孩儿的妇女见得自己的孩子还站着,就急忙忙地让他跪下,磕头,说和自己一样的话。静池法师在庙落成,佛像开光后不久就回佛堂去了,此时村里头已经有了自己的庙祝和还有附近村落里的一些人组成的居士团体,年长者居多,来庙里的时候揣着一只青布口袋,一到这儿就吟诵,由一人起领,其他人一起附颂。这声音可以在两里地开外都听得见。

洪村本来就是一个大村落,人丁旺盛,据说是在宋朝的时候从安徽迁到此地,出过大官,高居宰相,后来就在这地儿扎根散枝。村中人以吴姓居多,间杂黄、俞、万等姓氏人家,邻里和睦,倒也没有出过什么大事。洪村因为村大人多,逐渐就成了附近村落的中心,婆娘也都愿意往这边嫁,有一句溜子说的——“汉子还是洪村好,圈里肥猪田里稻,婆娘都往洪村嫁,不愁吃来还做宝”。村里面也有了一个集贸中心,由族里辈分高的人设立秩序,定期收一些例钱,供村里的一些开支。集贸中心就在关帝庙所在的小坡下面,篾器、粮食还有外来的新鲜物件和一些生活用品,本来是散户,在大殿修好之后,村里面的大辈儿一寻思,就定下了规矩——每逢阴历一三七就做大市,各地的跑商和山里人家可以到这儿来,也好方便大家,这规矩立下后,村市就愈发显出样子,人们也就更加富庶。有人说这是庙修的好,是对村民的福报。

这个观点是吴念瑾提出的,他可算作是宏村的头号人家。父辈吴大白做的是顶殷实的活件儿——铁匠,打个锄头镢头铁钎,价格厚道,农户家里谁也少不得这样的物件儿。他父亲靠这个厚实了家底还娶了本村最俊的女人,在结婚那天,杀了一头猪一头羊,买了来一个外地跑商的所有鸭子,请村里面的亲故,摆了够全村人吃的流水宴,请村里头手脚最麻利干净的婆姨伺候饭菜,还在女人家的父母前面砰砰砰磕了三个脑袋,拍着胸膛说会照顾好玫瑾妹,说他从小没有父母,这以后啊,两位就是亲爸亲妈。岳丈本就收了不少的礼钱,这会儿又挣足了面子,满脸子的褶子顿时挤成一块儿,漏风的牙齿中间倒腾出受不得受不得,一面从椅子上慢腾腾的站起来,然后将他虚扶起来。周边人纷纷称赞,说这老汉可是有天大的福气,这辈子就不愁吃穿了,这会儿这老汉俞三就笑得更欢了,对周围人频频作揖。

这时候的大家没有人顾着盖着红盖头的新娘两只手不停的抓着前襟,手指关节都发了白。就算被人看着了别人也觉得是紧张或者激动。谁不愿意有这么一个体面又疼惜自己还孝顺的汉子,虽然说脾气有些躁,可男人不都得这个样子的吗,哪像自己家里的汉子,床上还使不出三分劲儿。

但是这一晚,玫瑾很苦,对这个她将用半生去依的汉子。要说俊俏的婆姨从来就不缺少追求者,但是凡事都讲一个规矩,她父亲一次从地里回来,看见自家闺女坐在门口摆弄鞋底,脸蛋白净的不像村里人家,甚至比他上次出门在县里面瞧见过的女娃子还要好看上十倍时,俞三时突然有这样的觉悟的,这是一种启发式的,带有想象色彩的觉悟,他那时起就给她打下了价,后半辈子都要靠这闺女来养活了。

玫瑾丝毫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给自己定了价,看见自己父亲回来了,就忙上去帮他拿下锄子递上一碗凉开水,俞三端着碗的手不禁一抖,但是一口又灌了下去,硬了硬气,谁教我就这么一个娃娃,婆姨死的又早,以后给她找个好姑爷就好了,我也算尽力了。十五时,那时候玫瑾已经是远近有名的俊俏妹子,就等着媒婆踏破门槛。在来了八个媒婆后,他发现没有一个人合他心意,拿着他的话说,都是不用尿照自己的蛤蟆蛋蛋,就那副光景还想要玫瑾。甚至在第八个媒婆出门后朝外啐了口唾沫,带着唾沫星子朝着外头喊:咱家的小娘是什么样子,你也不寻思寻思,没有个三礼六聘别想要我家娃娃,我们家的娃娃嫁的应该是各村顶厚实的人家。打这儿起,媒婆不上门了,要知道,他提出的那些规矩,除了村里的大户人家受的起,别人也受不起啊,再说,村里面的大户,人家怎么会要你这破落户,就两分旱地还欢喜耍钱,你倒贴人家倒是可以,还三礼六聘,三亩水田,两间瓦房,做你的梦去吧,长得好看顶个啥,不能吃来不能用,还得防人家偷汉。

就这样,玫瑾到了十八岁了,貌美而庄,据说一个外来的商户来这儿见到她都挪不动道,连跟着就到了俞三家,被俞三一巴掌从门口打到庭院。要知道这也是外来户,对外方面村人还是比较团结的,尤其是那些看的到摸不着的“饿”的五脊六兽的年轻壮小伙,平时没事儿就绕着远路也要到玫瑾家门前过,唱个小曲吹个口哨,还有几个闲汉整天就在俞三家门口。俞三也乐得见,还劝玫瑾不用理会,说是充分利用——锄个地搭个架子提点水不用招呼就往前凑。他们看见一个外地的愣小伙子胆敢做出这么没溜儿的事儿,于是一股脑子就上了去揍得那小伙儿没头没脑的,一下子就身上就被打得都是血。这时候的玫瑾对自己的美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俞三都不让玫瑾随意出门,门口的那些破落户已经让她心里有些恼意,但她也不怪罪,因为她觉得这都是自己的脸带来的。

玫瑾住的离关帝庙不远,时日里也听得见里面的吟诵,常会去庙里进香。吴大白就是在庙前见得玫瑾,才晓得附近竟有这般貌美的女子,看了一眼软酥酥的回家后打铁都使不上劲儿,大白心里面总有一点点的小火苗子烧的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猫爪子一样挠来挠去,得,就不睡觉了,一骨碌起来,点开房里的油灯,俩眼儿对着灯苗瞪的滚圆,这黄色的光点里面含着无尽的奥妙,他在灯火里面沉醉,他觉得自己就是火,就是那团燃烧的欲望,这让他越发觉得自己需要一个女人,像玫瑾一样的女人,一天光看,从头盯到小脚丫子,再从脚丫子缝缝里面一点一点往上撩,白净的腿、腰、胸,他从灯里面看见了这奇异的女人的奥妙的显现,好像对他笑,又好像没有笑,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不得了了,他的生平第一次对一个女人有如此的渴望,弄得他喉咙里面呼不上气,下身的邪火跑到胃里面,又从胃顺着钻到脑瓜子里面,再从天灵盖一泻而下,全身上下都有一种渴望,一团火,烧了,飞了,他完蛋了。他从椅子上跳起来,拿起粗瓷碗咕哩咕噜两大碗下去,滚烫的身子瞬间凉了,抱着肚子蹲在地上,操他姥姥的,妈的,一双手拍在旁边的椅子上,啪地一声,上,去她家,怕个球子。

连着半夜就上了门,也不说什么,就是一股脑子拍门。璞掌似的手狠狠的拍,据后来他回忆,那天晚上月亮是圆的,通红通红那种还发毛的月亮,他的呼吸随手掌的拍打幅度越来越大,他心里有一团火,火里面有他,他需要熄火,但是没有火又活不下去,这一团火比最大的太阳还要热灼,他要死了,进不去就想死,没法活了!一脚踹了上去,门应声而倒。两双通红的眼睛对视在了一起,一双眼睛的脸是苍白色的,一双眼睛的脸是通红的,两双眼睛都在各自的眼眶里遥遥相对。一个人的身体是颤抖的,另一个人的身体也是颤抖的,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把剪刀,另一个人手里什么也没有。谁都没有先开口,但是那一瞬间,大白后来描述说,他所有的火都熄灭了,什么都没有了,两个没有说过话,见过面的人默默看着……关于晚上的这段东西是大白最为自豪的,但是每次说到这里,就不说话了,要继续说故事就得买酒,一般的酒还不行,可是给他买了酒倒上酒喝上酒他就开始不说话了,就算说话也是细细声声的,叫你听不清楚,但是嘟囔的里头却也可以听清楚一两句,但是这一两句却是谁也不肯说的,所以我也不知道了,但是就是这一两句,却是这么多年来洪村最贵的话,听过的谁也不肯说,除非你给酒。

据说因为不少人还因为这个故事赚了不少钱,到后来,连走村过项卖梨膏糖的人都知道,每逢一个地儿拿着一个小锣,绑地一敲,就说开了,因为这个故事,梨膏糖也挺走俏的,但是故事版本却有很多,这些都是后话了。


玫瑾在和吴大白结婚后没几个月就肚子鼓了起来,不多就就生了一个胖小子。要说传宗接代的事情可是农村里最大的事情,摆宴开桌流水席少不了,但是这一次似乎全村人都噤声了,那时候所有人都怀着一种历史悠久的保守,村里面更加不必说,引神送鬼清明正月,要拜就拜,连磕头都有定数的讲究。女人们也裹得严实,那就像雷池一般不敢踏过半步,村外面的几座白石砌成的牌坊可睁大了眼睛,空洞的透明的装着空气的眼睛魆魆的盯着,仿佛那不是死物,而是钉在了地上的鬼魅,夜里掳去不贞女人的生气。

六个月,说破天也造不出个娃,但是吴念瑾就这么生下来了,没名没姓,不说名也不说姓,就叫了狗子,这个名字就一直陪了他的童年。俞三就那么一个女儿,女儿嫁了出去他就随了过来,按他的话说,多副碗筷,就搬到女婿家,哪像知道就有了这事情,本来说白着头发也还算精神抖擞,这一下子眼睛浊了不少,闲言碎语就像门口准备堆着过冬的柴火,一天天多起来,把门口都堵住了,这一堵堵在了大白的心里,堵的他心慌,发毛,却又浑身没劲儿,他早就预料到了,婚夜的对话,没有见红的新婚,眼瞅着肚子就像吹气球一样鼓起来的几个月,他就是那么一点点失去了浑身的劲儿,玫瑾肚子鼓起来一点他就消瘦一点,好像身上的肉长到了玫瑾的肚皮上。他苦啊,好不容易有了一个“中噻”(注:满意、喜欢)的女人,知冷知热,却穿了一双破鞋,可他又是那么的喜欢她,他回想起那些夜晚,梦里梦着她,白天想着她,他对她的想象与喜欢已经超过了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极限。是的,他曾经有过这样的愿望——为了她什么都愿意,只要娶了她,他就宠着她,爱着他,用瓦罐的蜂蜜泡着她,甚至想着一天她残疾了,失去漂亮的脸蛋了,他也会义无反顾的扑上去,为她撑开一片天。可现在为什么又是这样,他说不出话,甚至发不出一点声音,这个家已经死了,他已经死了,死后的好像看到另外一个他,我们暂且称为灵魂的东西,那个“他”遁来的时候无声无息,走的时候也没有什么音讯,他明白只有“他”懂得他,谅解他。两个知根知底的同一个人,在玫瑾身子骨愈发不方便的时候相见,呆在一起,说些话。

有人说,大白疯了。

这么一说,这个家好像真的死了。婴儿的啼哭一出来,他就死了,他以为自己熬得住的,但是看玫瑾疼爱孩子的样子,他终于压不住了,他跑出门,像一匹孤独的狼,冲过立在村路上的一叶叶牌坊,那是一个将昏未昏的傍晚,稻长的丰茂,风一阵浪一阵,他嘶吼着,低声到高声,细微到高昂,他冲进了稻田,踩着水稻,身体陷到泥泞里头,头发凌乱,索性就脱了衣服,全身溅满泥子,赤着脚,他感觉到他被压抑的只剩下奔跑,他在逃亡,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这几个月,但是有那么真实,他跑,他哭,哭不是为了原来的事,因为哭才让自己觉得自己还是活着,活的那么真实。直到跑到再也跑不动,躺在地上,天已经黑了,没有月亮,有几颗星星,但是似乎还听得到远处传来的诵经,他知道是哪座庙,那座庙里,他第一次见了她。他躺在地上,他累了,在这泥里眠熟。

他好像梦见了一具赤裸裸的身体,从远处走来,双乳丰润,皮肤滑腻,锁骨精巧,脸上又隔了一层雾,向他招手,连手指都食人魂魄,他觉得那对乳房颤悠悠的就像一对铃铛一样的眼睛,他看见自己从身体里面浮了出来,追着那个女人,但怎么也追不到,他看见自己也浑身赤裸,但是却像遇见玫瑾之前那样精壮,浑身都是力气,他奔跑起来,追着那个女人。最后跑进了一座庙,神龛上俏丽丽的站着,浑身散发着迷人的光辉,皮脂像是玉酿的,他冲了上去,两人水一样融化在一起,沸腾蒸发,复合融化。

有一瞬间,他发现他身下的好像是玫瑾,一样的脸。


对于一个男人,尤其是气血旺盛的男人,最难熬的是欲望的撩拨,一片羽毛在脚趾在手心里悠悠划过,当脑海里一丝不挂的玉质的皮肤滑润的线条摆在眼前,那精致的脸庞吹弹可破的肌理肤质触手可及,而这个人你无法表现出恨或者爱亦或者两者皆有,而这个人更加如同女神一般在心念上遥不可及的时候,精神的欲望肉体的欲望交迭而来,一种虚无的破灭感与将神灵形象破碎入凡尘的希冀使他充满征服感,他就像骑着一匹野马驰骋在荒原,强健有力,有大片的领土去征服,他又觉得自己就是那匹野马,撒开蹄子奔腾,向天空进发,向飞来荡去的云雾进发。

这种感觉是他从来也没有体会到过的,长久以来的婚姻建筑在一种寻常伦理难以言述的苦闷里,玫瑾对他,说不上爱,只是两个人一同住着,吃饭、睡觉,时间与夫妻的名头才使得两人如同齿轮和洽滚动,这种滚动十分生涩、干硬,两人在外人看来本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却是郎妾相离,更不用说寻常新婚燕尔那般的你侬我侬。

他身体下的柔软带着媚态让他有一种时间上的错乱,几个月前的婚晚上不也是这样,生命原始的惊悸与火热,爱慕与激情,却被凉水灌浇,一块发红的铁块儿浸入水中刺啦成冰凉,这种冰凉下滋生出暴虐,使得他如同一只斗兽场里被刺破皮囊的公牛,全身的蛮力劲儿灌注躯体。而玫瑾却如一具尸体任由摆弄,不发出一点声响。没有丝毫的快感,两人。

就在梦里,两种感官不断的交割错乱,卑劣而高尚,苦闷与快感。多少年后,当他站在钱江潮的水雾里,看翻滚而至的数丈白浪,恐惧和澎湃使他回想起这种时空与梦境错乱的颠狂,不能自拔。
梦中醒来的大白迷迷糊糊,他好像发现了那个“自己”,蹲在旁边,似笑非笑,他好像突然不认识“他”了,他们似乎从来不认识,也没有见过面。“他”隐约着对远处虚指一下。他踉跄着走着,好像分不清是两个人,亦或者是一个人。

此时月儿泠泠地立着,远处赫然是那座关帝庙。

光着身体的他在月的冷光下显得精壮,从脖颈到小腿,几笔黑线便能描绘出的水一般的流线,只是双目失神。

关帝庙的大门虚掩着,推开挂着门环的红漆门,发现那神龛长着四条腿,神龛上的仙神人鬼都在看着他,笑着他,笑里面也带了些可怜。他皱起了眉头,他盯着黑暗里的它们,神与鬼有什么区别?这泥塑的神鬼,高居庙堂,不问人间的苦,世间的难,一昧的享受世人的膜拜。顺手抄起一个烛台,他像是拿着一只榔头,和曾经的无数次一样,怀着无所畏的气魄,丧失了得气力再次回到身上,他觉得自己像是神话里的共工、祝融,狠狠地不带一丝顾虑的砸下去,香炉打翻,贡品满地,桌也断了,满手的血。

鬼活了,人死了,神死了,人活了。

(未完,待续)



文:寒歆

制作:初

策划:陈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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