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了,原来这些也能带进澳洲!?!
移民入境可携带这些东西。...
Website: www.ausamigration.com.au
Email: info@ausamigration.com.au
Tel: +61 2 92121955
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和小编一样样的,每次回澳洲总是在想,这样吃的能不能带呀?那样喝的能不能带呀?(哎呀好像一不小心暴露了吃货的属性(*/ω╲*))
不看不知道,其实澳洲移民的小伙伴们还可以带好些东西回澳洲呢?澳美移民在这里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根据澳洲移民入境海关条例,下面几类人可以在入境的时候额外寄运安家所需的“不随身行李”:
- 获批永久居留权的移民首次入境
- 长期旅居海外的永久居民回国
- 海外的澳洲公民回国暂居
这些“不随身行李”可以经由空运、邮包和海运寄往澳洲。
重点来了!如果以上条件都符合的话,可以免除入境申报手续费,以及物品消费税和其他税收费用!是不是听起来很划算!
当然了…首先…你要有…一张…PR……(Btw,首次移民入境的时候只需要向海关申报及填写B534表格。相关清关手续,航运文件齐备后,入境人士可以委托中介或者亲友为其办理。)
www.australia.gov.au/information-and-services/custom-clearance
小编猜你们一定没想到,还有一样东西可以算作“不随身行李”哦!
那就是---------汽车!!!
我知道现在你们心里海外购汽车的小算盘已经开始扒拉了~当然,这个“不随身行李”肯定是有条件的啦:
这辆车呢必须在入境前十二个月就已经在入境者名下,并且,必须是“自用车辆”哦。
还有一点,入境人士必须在自入境之日算起六个月内把汽车运回澳洲。
(澳洲政府才不喜欢你们钻空子呢)
下面是1989年车辆入口标准法第13条:
- 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入境前拥有该车辆
- 申请人居於海外时已拥有该车辆连续超过12个月
- 该车作为申请人自用交通工具
- 申请人必须在入境后六个月內办理车辆入境手续
不过小编在想啊,万一哪家姑娘一不小心被霸道总裁某某东,国民老公某某聪,送了一辆意大利产的兰博基尼,该怎么运回澳洲闪瞎朋友圈呢?
来来来,围观的群众让让路,让专业人士来给这位姑娘支个招。
K太太在2005年的时候从苏格兰移民澳洲,成为澳洲公民。K太太父亲,C先生于2012来澳洲探望女儿,把一部轿车送给女儿K太太,作为她的生日礼物(K太太当时已经移民澳洲七年)。这辆车一直为C先生所拥有。据K太太形容这礼物简直是“出乎意料的惊喜”。(Surprise!!!)
但当k太太满心以为可以把这份从天而降的大礼物从英国运回澳洲,却遭到了基础设施和区域发展部门基于上面我们谈到的那第13条法规,予以拒绝。
当然K太太怎么会就这样服气呢?她立即提起了上诉,结果……
这…是为什么?!?好吧告诉你们,其实是刚刚小编偷了个懒,忘了说那个法条其实还有第11条:申请人可力申对该物品有“强烈的眷恋之情”,朝思暮想,非它不可。
就是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づ。◕‿‿◕。)づ
下面是k太太为强烈的眷恋之情寻找的理由:
- C 先生买了该车已经有12年了,这辆车的內部是定制的,刻有C先生的名字,同时又符合英国和欧洲汽车制造标准。老人家视它如珍宝,一直打算把它传给女儿。
- K太太在2002年和父亲驾驶该车从巴黎返回苏格兰的家,这场“父女同行”是她一生难忘的回忆。
- 其后k太太还与现任丈夫驾驶该车度过了无数难忘的周末。
- 最重要的是,这是他们度蜜月的花车诶!
- 当然还有最后的一点必要先决条件,这车性能良好,符合道路安全的规范
是不是现在灵机一动?
这条法规给与了极大的灵活性和操作空间。
好了发挥你们演技的时候到了!小编知道你们都是影帝~
Kennard and Minister for Infrastructure and RegionalDevelopment (2016) AATA 212(6 April 2016)
http://infrastructure.gov.au/roads/motor/design/index.aspx.
(所有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我们将即刻删除)
“澳美移民”作为资深注册移民代理,时刻精准理解和把握该项移民政策,针对每位客户的不同经商背景,精心设计个性化的申请方案,提高申请的通过率。
“进一步海阔天空”,无论您是具备雄厚经济实力、拥有卓越经商才干和丰富管理经验的成功人士,还是踌躇满志的莘莘学子,“澳美移民”将倾力助您成就梦想!更多澳洲移民生活资讯,请扫描或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微信哦~
关注 澳美移民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