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要YSL星辰”

 

口红如此之美,值得灵魂为之粉身碎骨...



这几天被YSL星辰刷屏了,“男友”是引申词与重点。

妹纸们或惊艳或羡慕或嫉妒,种种表情很是精彩。也有不明觉厉的妹纸跑来问撸主,为什么区区一支口红需要动辄男友?撸主觉得大多数情况,这应该是一种秀恩爱。就像张爱玲说的“花着他的钱,心里是欢喜的”,首先秀的是自己有个男友而非单身汪,其次就是秀的是这个男人是爱着自己的。的确,给你买口红的男友未必爱你,但是不给你买的男友,可以加一个前缀,EX。钱并不是检验爱情的唯一标准,但不得不承认它是最快最有效衡量一个人爱不爱的标准。

不要灌什么心灵鸡汤,一支口红真的不算什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口红如果也算个事儿,那这样的人根本不具备谈恋爱或者结婚的能力。因为从经济角度来说,女朋友或者妻子这类型原本就要比女票更昂贵一些,毕竟专属专用,或者更愿意她用其他男人送的口红?

当然要警惕,会有那么些经济适用男告诉你,省着点钱以后咱结婚用/生娃用/养娃用,千万别傻逼似的感动的热泪盈眶,觉得这才是真爱的表现。只能说,这样的人,留着会是你自己的悲剧,也是你将来孩子的悲剧。不要觉得撸主危言耸听,没见过世面的父母,容易教养出同样没有见过世面的孩子。而大多数运气不好的人,只是见得世面太少。

当然也有妹纸有这种观点,这是属于找男友要东西,重点在一个“要”,不浪漫或不值得。如果把“要”演绎成各种明示暗示,撒娇撒泼,的确未免周折费力了些,那撸主不禁也会想,何必呢?“要”便是“要”,周末吃完饭经过百货公司随手撸1支让他去买单不就行了?口红那么便宜,他要是不愿意,你再潇潇洒洒的自己买单也行,有这种觉悟了,还需要烦心什么呢?

因为有矫情的心态,才会产生矫情的行为。

大方的去告诉他吧,“我就是要YSL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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