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28家医药机构,人社局请您今明报资料

 

逾期不受理...

8日,西安市人社局发布通知,请第二批528家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报送资料。
报送资料


时间:2016.11.9—10


地点: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如下)

具体地址及电话
1、新城区的57家去新城区社保中心(新城区尚德路115号区政府2楼,电话:87424266)

2、碑林区的68家去碑林区社保中心(碑林区延康巷伊顿公馆8号楼碑林区人社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电话:89583927)

3、莲湖区的88家去莲湖区社保中心(莲湖团结东路6号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电话:81325387)

4、灞桥区的41家去灞桥区医保中心(灞桥区纺织城新医路87号人社局院内南二楼医保中心办公室,电话:83545696)

5、未央区的89家去未央区社保中心109办公室(未央区太华北路延伸线团结四社,电话:86286128)

6、雁塔区的116家去雁塔区人社局一层办事大厅医保结算窗口(雁塔区雁环路西段,电话:85235076)

7、长安区的69家去长安区社保中心(长安区韦曲街办绿园十字向北50米社保综合楼4层检查服务科,电话:85653902)


具体名单可登陆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xahrss.gov.cn/news/tzgg/10671.htm查询,或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查询。


特别提醒
1


资料齐全

真实准确

报送的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务必齐全,并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携带相关证照、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
2
资料不全

可以补报

资料不齐全被退回的,可于11月11日补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3
超过时间

视为放弃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申请。
后续还有这些工作……
资料审核后,社保经办机构将于11月18日前进行实地查看。

西安市人社局将根据区县资料审核和实地查看情况,拟定第二批拟签订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名单(含第一批缓报期内报齐资料且审核通过的医药机构),并在门户网站(www.xahrss.gov.cn)上公示,同时进行联网能力确认。



请输入内容

人社局明确要求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资料审核及实地查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守纪律,严格审核,认真查看,不得接受医疗机构的礼品与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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