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下发安全帽、安全带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车间、科室:为加强安全带、安全帽的使用管理,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行为规范,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促进段安全...



各车间、科室:

为加强安全带、安全帽的使用管理,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行为规范,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促进段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管理办法,请各车间、科室遵照执行。

一、安全帽使用管理规定

1.安全帽使用有期限规定:安全帽使用有效期自生产之日起计算,塑料安全帽为两年半、玻璃钢帽(维纶钢帽)安全帽为3年半。

2.安全帽计划提报、购置规定:各车间、科室指定人员向材料科劳保库劳保员提报安全帽需求颜色和数量,由材料科统一购置。

3.安全帽发放回收管理规定:一是各车间、科室要建立安全帽发放登记记录;二是按照交旧领新原则发放,旧安全帽未收回不得发放新安全帽,旧安全帽由各车间、科室集中保管,安全科组织集中销毁。安全帽发放记录格式如下:

安全帽发放记录

使用人姓名

发放日期

生产日期

使用有效期

发放人

4.安全帽佩戴规定:段、车间、安全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工班长佩戴白色安全帽;班组安全员佩戴蓝色安全帽;作业者佩戴黄色安全帽。

5.安全帽使用管理规定:一是凡进入检修库内、整备等生产场所的作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及外单位作业人员)、检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与职责相符的安全帽。天车工、电焊工、油漆工、机床工等辅助工种人员可佩戴布工作帽作业。二是各车间在指定班组(车间自定)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帽供外来人员使用。三是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佩戴时必须将下领带扣在颌下,并系劳,松紧适度,防止安全帽防护功能失效;四是定期检查发现损坏等异常情况立即更换;五是严禁将安全帽充当坐垫使用。

6.集经公司作业人员进入段相关作业场所均执行此规定。

二、安全带管理和使用规定

l.材料科负责安全带的购置,设备车间工具室发放人员负责安全带的验收工作。

2. 各车间要建立安全带发放登记记录,配发到职工个人用的安全带还要按车间班组进行编号,记录格式规定如下:

安全带发放记录

使用人姓名

发放日期

生产日期

编号

发放人

3.各车间主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正确佩戴安全带教育培训工作,凡不懂得安全带使用和防护性能者,不准上岗操作。

4.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

5.在没有脚手架或在没有防护栏杆的脚手架上作业,高度超过1.5米,应佩戴安全带。

6.作业人员每次使用安全带时,必须事先作一次外观检查,在使用中注意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质情况必须更换。

7.使用安全带时应高挂低用或平行栓挂,注意防止摆动碰擦、摩擦、安全带佩戴时,主腰带活动卡系紧,必须把腰带穿到皮套内,否则禁止使用。

8.安全带上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不许将安全绳打结使用。

9.新安全带发下,旧安全带一律不得使用,更不得转让他人,旧安全带由各车间集中报废处理。

10.安全带报废规定:安全带实行定期换新办法,使用两年后更换。

三、考核规定

1.安全科不定期组织对各车间本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部门追究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

2.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按“红线”项目考核;凡进入库内作业、检查等相关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按一般违章考核;未按规定建立安全帽发放记录和回收安全帽的相关部门按管理责任进行考核;无故丢失或损坏安全帽者每顶按30元考核。

3.高处作业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的按“红线”项目考核;故意损坏安全带的按原价赔偿。

四、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安全科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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