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高票”当选之后,他为什么受了处分?

 

今明两年,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将陆续进行换届。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直接关...



今明两年,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将陆续进行换届。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为了严肃换届纪律,今年,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提出“九严禁”换届纪律规定。

根据中央规定,浙江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严明换届纪律,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对重点案例点名道姓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确保市县乡换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

前不久,永康市就查处了一起农村党员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这起案件是如何发现的?事情经过是怎么样的?最终是如何处理的?请您接着往下看。



10月15日,永康市龙山镇桥下二村党支部召开镇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选工作会议,应到党员和村民代表71名,实到58名。该村党员朱某获得推荐票35张,位列第一。16日,有群众向龙山镇党委反映,称桥下二村推选过程中存在拉票现象。对此,龙山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汇报并组织力量展开调查。

经查,朱某在15日的推选会前,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参加推选会的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拉票,要求在镇党代表候选人初步推选时投其一票。案件查实后,龙山镇党委连夜召开党委会,决定取消朱某镇党代表推荐人选资格,并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镇教育整转支部,同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拉票是不对的,是违反换届纪律的。”事后,朱某对自己的拉票行为后悔不迭,“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对群众反映和发现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继续抓好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确保“九严禁”等换届纪律要求入脑入心。

链接:“九严禁”换届纪律规定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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