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继续实行尾号限行

 

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继续实行尾号限行...







公告通知

[b]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
紧 急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域一、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101号)要求,预计12月10日至12日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市政府决定自2016年12月9日12:00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二、建议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在保证道路不结冰的前提下,对城市道路合理安排湿扫抑尘作业。

四、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每天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限行号牌尾号按照邯政告〔2016〕34号通告要求执行;禁止载重2吨及以上货车通行。

请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望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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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邯郸交通广播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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