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7岁女童在校惨遭两男同学侵犯下体,学校称是“小事”,隐瞒家长两个月!!

 

铅山7岁女孩在校午休遭两名男同学侵犯下体 学校知情瞒了家长2个月事发铅山县桃园中学 校方称:鉴于女孩伤情不重...







铅山7岁女孩在校午休
遭两名男同学侵犯下体 
学校知情瞒了家长2个月
事发铅山县桃园中学

校方称:鉴于女孩伤情不重 保护隐私便未通知家长

铅山县教育局已介入调查 建议走司法程序
桃园中学


本报上饶讯 周海涛、记者夏昊摄影报道:“我7岁的女儿小丁(化名)在学校午休期间竟被两名同班男同学脱下裤子侵犯,导致女儿下体大量出血,事后学校只是带着女儿去医院进行简单治疗,后续一直没有进行正规治疗,如今女儿身体严重不适,辗转多地医院进行治疗。”12月8日,铅山县韩女士致电本报反映称,铅山县桃园中学校长任仙娟竟向家长隐瞒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并叮嘱其女儿不能告诉任何人。记者从铅山县教育局了解到,该局对此事正在进行调查,并建议小丁家属进行伤情鉴定,走司法程序。

7岁女孩在校午休 

男同学说玩“萝卜耕地”侵犯其下体

当天上午,记者见到了被侵犯的女孩小丁。据小丁回忆,当时正是学校午休时间,教室里还有两个住校的男同学,大家没有睡觉,而是在玩游戏,和以前游戏规则不一样的是,两个男生将其裤子脱下,开始用手指对自己下体进行侵犯。
“我当时不愿意玩这个游戏,因为有点痛,但基于不是特别痛就没有叫出来,因为记得老师说过在学校不能大声叫,如果大声叫的话就会扣分,扣了分就不能在这个学校里读书了。”小丁说, 后来她发现裤子上有血,就去报告辅导员任老师,任老师得知情况后立即告知校长任仙娟,校长当即带着小丁去医院做检查,期间她还听到医生说“破了”。
小丁说,从医生那儿回来后,任老师将她带至房间,并亲自给她用药水清洗,清洗了三五天后,任老师交代她,“不要跟同学说,这是秘密是不能说的。”

女儿走路时常摸下体被发现 

不能说的秘密被揭晓

韩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夫妻俩因长期在温州做生意,可是女儿小丁已经到了入学的年龄,在哪读书成了她的顾虑,心想娘家是铅山的,最后决定将女儿小丁安排在铅山县桃园中学读一年级,平时以住校为主,双休日则由其弟弟接回家照顾,期间经常与女儿通电话关心其生活和学习。
“就在11月底的时候,女儿频繁打电话哭闹着叫我回家,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在电话中得知女儿身体不适,而且在前一段时间内持续低烧不退,出于担心并考虑到近期的生意处于淡季,便回到家中看望女儿。”韩女士说,11月30日傍晚,她回到家后带着女儿外出,期间发现女儿在行走时经常触摸下体,当即发现不对劲。回家后为女儿洗澡时,便细心问女儿下体是不是被别人碰过,不料女儿很抵触地说,“不能说,不能说,老师说了这个是秘密……”

韩女士说,看到女儿的抵触情绪很高,她也就没有继续追问,一直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小丁突然在噩梦中惊醒,在母亲的安抚下逐渐道出事由,并得知,事情发生后,学校校长任仙娟只是带女儿进行了简单处理,甚至连病历都没有。听到真相后,她一夜也没能合眼,心里满满的都是担心。

女孩下体发炎疼痛难耐

辗转多地医院治疗

韩女士说,12月1日,她就带着女儿小丁周转于铅山县医院、中医院接受治疗,鉴于医院的医疗设备有限,她又带着小丁前往上饶市第四人民医院、春华医院找妇科专家问诊,但小丁因身心遭受创伤,下体出现炎症,接受检查时疼痛难耐,就拒绝接受检查。同时根据医院妇科专家介绍,鉴于时间过久,目前根本检查不出当时的情况,只有学校当时带小丁进行检查的第一病历,才能证实小丁受伤的情况。

“我带着女儿一边在医院治疗,就一边联系女儿所就读的学校,向学校索取第一病历,并问及为何不及时告知家长?”韩女士说,校长任仙娟却告知,当时带小丁去铅山县妇幼保健院做了检查,发现问题不大,也就没有病历,同样也没有通知家长。



桃园中学
学校回应:医生检查后问题不大 

隐瞒真相也是为了保护孩子隐私 

8日中午,记者来到铅山县桃园中学,据该校校长任仙娟介绍,该校一年级只有一个班,只有一名女生和两名男生住校,9月27日中午,这三名学生在教室里午休,便做起了游戏,其中一名男生提议玩“萝卜耕地”的游戏,两名男生将小丁的裤子脱下,并对其下体进行侵犯。随后该班的语文老师发现后立即告知他们的辅导员任老师,任老师当即向校长任仙娟汇报,并迅速带小丁前往铅山县妇幼保健院做检查。

“发生这种事后,我为了保护小丁的隐私,便联系了在妇幼保健院上班的小姑子,让她带着小丁在医院检查。”任仙娟说,在一番检查后,其小姑子告知小丁身体并无大碍,开瓶药水回去清洗就行了,回到学校后,由任老师为小丁一天清洗三、四次,直至国庆放假,小丁的舅舅将其接回家。

任仙娟说,国庆假期结束后,小丁回到学校,她还对小丁的伤情还是非常关心,经询问得知没问题,原本想着小丁没事了,就没有再过问此事,也就没有通知双方的家长。“直至近几日,小丁的母亲带着她到学校来质问,称小丁的情况愈发严重,并将此事上报到县教育局,另外还报了警。”任仙娟说,教育局的领导得知此事后,叮嘱她首先要将小女孩的伤情进行治疗,涉及后续的处理意见,可以对小孩的伤情进行鉴定。

当记者问及学校为何不在事发后及时通知双方家长?任仙娟表示,她带着小丁在医院进行检查后,医生告知问题不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考虑保护小丁的隐私,这才未告知双方家长。

铅山县教育局:已介入调查 建议走司法程序



8日下午,记者针对此事联系了铅山县教育局,该局相关领导表示,针对此事,教育局已经介入调查,并责成桃园中学积极配合小丁进行治疗,至于责任认定可以等小丁康复后进行伤情鉴定,家属可通过走司法程序来维权。此外,对于小丁的后续治疗,学校会支付医药费,待小丁康复后,可以对其伤情进行鉴定,学校该承担的责任绝不会逃避。

同时,记者还联系了铅山县公安局,据该局相关人员介绍,由于涉事小孩年龄都不满14周岁,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 把他们的危害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不等于放任不管,对于他们的过错造成了一定的后果,则由其家长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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