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地区不让放炮了】霸州市公安局关于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并对大气质...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并对大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制造、经营、运输、燃放、储存烟花爆竹。

二、严禁邮寄、托运、寄递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

三、投案自首或主动将非法烟花爆竹上交公安机关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五、凡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2000元至20万元的重奖,公安机关对于举报行为予以严格保密。

六、霸州市以下区域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霸州镇、南孟镇、城区办、岔河集和开发区全部或部分区域。具体范围为:北至大广高速引线、西至西环路、南至112国道、东至东环路,除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7时至22时外,其他时间全部禁止燃放,重污染天气四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零售网点暂停烟花爆竹销售。

举报电话: 110、0316-7238735、0316-7238737

特此通告。

霸州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29日

来源/平安霸州

编辑/小河责编/蛰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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