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人越多,我越喜欢狗

 

没有复杂的关系,没有虚伪的掩饰、没有失控的欲望,比起和人相处,跟动物在一起似乎简单很多。...



总有不期而遇的温暖
给你生生不息的希望
认识的人越多
我越喜欢狗
世人都难看见你

你只是昙花一现

我见

我在石头里

我梦

你在河流里

河床干了

我们就可同行
认识的人越多,我越喜欢狗
文/ 夏冬阳  NO.159
这篇文章想写很久了,原本想表达的是“人心叵测”、“世态炎凉”之类,现在不准备那么写了。

因为小小白的离开,我更想去记录。我想以自己的方式留住它们,记住它们。

小小白刚出生的时候,我常常冷落他,因为他最瘦小,最不像妈咪,一身的纯白色。等他开始睁开眼睛,能在地上爬动的时候,我发现他有着一双十分漂亮的眼睛,明亮,神采奕奕,而且动作也机灵可爱。我开始去接受他,了解他,陪他玩,给他洗澡。




我以为我还能看到他长大呢!我以为还能教会他和他妈妈一样握手呢!我以为他可以和家里其他长大的狗狗一样护主,忠贞不二。

我妈说,小小白被大货车碾压的时候,眼睛都没了。我想,我真不该夸他眼睛漂亮。因为上帝会嫉妒。

● ● ●

《永远无法返乡的TA》






亲爱的
深秋的雨一场接一场,萧瑟,清冷。这样的天气,适合阅读和沉思,一杯咖啡,一本书,就可以消磨一个下午;听听那冷雨,听听雨落进内心的回声,像漫长一生中某些几乎被忽略的片段……

冰冷的夜,适合怀念。

我下了最恶毒的誓言。我妈劝我说别人也不是故意的。可在我心里,小小白的生命和我自己一样重要。他是我的家人,是我的伙伴,我不允许任何人对他们有一点点的伤害。

比起陪伴,我更害怕他们哪一天就突然之间离开了,措手不及。
这么多年来,家里从来没间断过养狗。少的时候一两只,多的时候五六只都有。我印象中的第一只狗,是我在五六岁的时候带着妹妹去外婆家抱回来的。

我取的名字,叫“菲菲”,我觉得这名字好听,字也好看。有时候隔着很远,唤她一声,她便不知从哪个角落里跑出来,欢天喜地地围绕着我转。我跟我妈说,菲菲会笑。她不信。

可我是真的感觉到她会笑,我看到她的表情,她的眼神,都是快乐的,充满爱意的。

小的时候,我抱着菲菲睡过,当然,是等爸妈睡后偷偷藏在被子里的。后来每天睡觉前,爸妈都会掀开被子检查一下,是不是又藏了小猫小狗。每到换毛的季节,我跟妹妹就会小心翼翼地把菲菲身上的毛扯下来,装在一个小烟盒里。这习惯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大部分时候,她都十分乖巧可爱。只有一次,跟家里小兔子玩闹,把爸爸最喜欢的一只红眼小白兔咬死了,被爸爸狠狠打了一顿,那一周里她都远远地躲在外面,有家不敢回。可不管怎么样,她都护主到不行。只要看到别人稍微扯一下家里人衣服,拉一下或推一下,开开玩笑什么的,她都会以为我们受了欺负,冲上去就咬别人的裤脚。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那么懂人类的感情,又会把自己的感情全部寄托在人类身上。

她也是幸福的。虽然,我们偶尔也会骂她,爸爸也打过她,但我们家里人从来没把她当作牲畜来看。我会跟她分享自己的小情绪,她永远是认真地陪我坐着,挨着我,很听话。

小时候,别人带着小孙女来我家里玩。明明是那小姑娘霸道,蛮不讲理,我跟她起了冲突。因为是客人也不好说,我妈只能训斥我,真的是不分青红皂白地说了我一顿。我还不了口,一个人去堂屋门前抱着菲菲,我跟她说我妈不讲理,说我妈胳膊肘往外拐,说我恨那个小女生。菲菲任由我抱着,好像听得懂我讲话,完全明白我的心情一样。于是,我把她当成我最好的朋友,什么都可以跟她讲,她也永远可以当我最忠实的听众。

以前,妹妹不爱吃饭,到了饭点没玩够不肯吃饭,被惹怒了的老妈把她一个人关在门外。天渐渐黑了,妹妹在外面一个劲地哭,口里喊的是“菲菲,我怕”。我更加明白了,其实狗狗对于小孩子来说不仅仅是朋友,是玩伴,还是让我们心安和感到无比踏实的守护者。

大概是到我初中的时候,菲菲走了。我依然没见着,只听家里人说,菲菲走的那晚一直在叫,叫得很凄凉。我更愿意相信,她不是受了什么伤害,而是寿终正寝。毕竟,她在这个家里来说也是八九年了。按她的年龄算,也是老年了。

后来,家里养的每一条狗都叫菲菲,这是我们家心照不宣的默契。一是为了纪念菲菲,二是希望能重新找到当年菲菲给我们的感觉。

但是九年了,虽然每条狗狗的名字一样,但还是各有各的特点。直到遇到她,让我开始有了以前的影子,我觉得她是最像菲菲的狗狗。

她叫哈宝,也就是小小白的妈妈。年前姐夫送到我们家来的,现在也差不多一年了。

哈宝小的时候像极了松狮,毛绒绒的,好动爱捣乱。不过,长大了的哈宝跟小时候完全不一样,模样大变。但还是一样的听话,并且学会了与人握手,非常友善。
亲密的几种方式
一个人如果时时都  找不到 

一个可以握手的人,

 那么  他的孤独必然会多一些。
母爱爆棚

让人惊喜的是,哈宝老爱跟着我妈出去,我妈到哪儿她就到哪儿,我妈不动的时候,她就在旁边睡觉,不吵不闹,大家也都很喜欢她。 但是,越长大她就越不爱拍照,每次察觉到相机对着自己的时候,她就会走开,还不忘给我一个白眼。
我感受到了来自哈宝深深的嫌弃~


我爱你,宝贝儿!
哈宝以温和的性子、握手的技能成了我们家狗狗天团中最受欢迎的一只。她的到来,瞬间取代了原来的宠物“菲菲”的地位。“菲菲”是用了家里第一只狗的名字,但外表、性情都和“菲菲”始祖不像。

不得不说,小时候,“菲菲”也还是受欢迎的,我妈会给他洗澡,还会帮他把毛发染成红色,到哪儿都顶着一头红红的头发。不过现在已经完全褪色了。

菲菲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坐车。只要我爸把车子从车库开出,打开车门的时候,他会嗖地一下跳上车,然后非常悠闲地坐在座位上,气定神闲地看着窗外。耐他不何,所以经常出去的时候都会带上他,现在他都已经能自如地来回于自己家和舅舅家了。有时候我们两家人常常会开玩笑说菲菲又回娘家了,因为他是从舅舅家抱回来的,每次他自己去舅舅家的时候,舅舅一家也都对他很好。而他爱坐车、走亲戚的这种习惯,也无形之中传给了哈宝。现在一开车门,就是两只狗同时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们,期盼着能一起坐车出去玩玩。

love

最可爱的是,他喜欢去杂草堆里玩耍,有时候回来粘了一身的苍耳,每天把身上弄得脏兮兮的,看着他又可怜又可气。


菲菲

有天晚上十点半了,我准备去睡觉,看到菲菲坐在门前,一副闭着眼睛打瞌睡的样子,偏偏又没有躺着睡觉。

我走近一看,一身的苍耳。哪里是不肯睡觉,明明是躺着睡会被苍耳扎得疼!

by 夏冬阳

还有一只狗,没取名字,平常跟他玩的也不多,来我家也是大半年了。体型不大,但体积却是出奇地重,每天也没给他吃什么东西,但抱起来比我家哈宝都要重!鬼知道他是不是金刚之躯?
但是长大了,就真的不可爱了。而且,不是很粘人~
身上毛色均匀,像只小小的奶牛~
我喜欢养狗,喜欢狗。我会把每一只狗当成自己的家人,他们保护我,我也保护着他们。

没有复杂的关系,没有虚伪的掩饰、没有失控的欲望,比起和人相处,跟动物在一起似乎简单很多。

你对我好一点,我就对你好一点,这种感觉很简单也很真实,它让人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这样一种相处法则,在付出时毫不犹豫,在接受时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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