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群众再次举报:某副局长公车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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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群众在三湘风纪网上举报岳阳湘阴县人社局副局长公车公款旅游:

2014年7月湘阴县人社局副局长汤彦,办公室主任刘明及司机白超等5人驾公车(湘F76008)前往澧县考察劳动服务大厅建设情况,5人绕道至湘西凤凰、吉首旅游,旅游费用在局财务报销。请严肃查处。
在经过调查核实后,湘阴县纪委这样回复:
  一、调查情况

2014年7月,县人社局一、二楼准备装修改造成服务大厅。经局党委安排,由县人社局副局长汤彦带队,和纪委书记王京广、后勤中心主任陈光辉、办公室主任刘明、工作人员白超到澧县考察服务大厅建设情况。

2014年7月31日7时许,汤彦、王京广、陈光辉、刘明乘坐由白超驾驶的湘F 76008公车从湘阴县城出发。当日中午,澧县劳动保障局接待了汤彦一行,下午3时,汤彦一行参观了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暨人力市场服务中心,收集资料并拍照。

下午4时考察结束后,汤彦一行5人商量后绕道凤凰县旅游,晚上8时许赶至凤凰县吃过晚饭,夜游沱江并住宿凤凰县,8月1日上午9时许,汤彦一行驾车前往吉首市矮寨大桥参观,在吉首市吃完中饭后于晚上10时返回湘阴县城。

汤彦一行此次考察及旅游共花费5551元,其中凤凰县晚餐1180元、凤凰县住宿900元、毛巾洗漱用品200元、凤凰县早餐50元、吉首市中餐460元、吉首市足浴680元、凤凰县、吉首市油料费450元、高速通行费341元,共计4261元属旅游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二、处理意见

汤彦、王京广、陈光辉、刘明、白超借到澧县考察之机,绕道到凤凰县、吉首市旅游,旅游费用在局财务报销。汤彦等人已将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退缴县纪委,认错态度较好,建议对汤彦、王京广、刘明、白超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对陈光辉予以行政记过处分。

回复时间:2017年01月08日
都说朝阳群众厉害

日报君觉得咱们

岳阳群众也很强啊!

欢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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