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真是透彻!清真远不止是一种食品

 

1:清真饭店或是清真企业,哪怕是汉族人开的,也必须有个穆民当法人代表。法人不是白当的,挂名是要每月给开工资的...

1:清真饭店或是清真企业,哪怕是汉族人开的,也必须有个穆民当法人代表。法人不是白当的,挂名是要每月给开工资的,如此,全国假设有一万家汉人经营的打着清真旗号的清真企业或清真饭店,就有10000穆民可以靠挂个法人的名儿,解决了10000人的就业。事实上,全国汉族人经营的清真企业和清真饭店可不止是10000家。
民委,民宗局,伊斯兰协会,清真执法队,民族大学,民族医院,有多少人靠着穆民的身份便有了饭碗,恐怕连国家也不曾统计过。

2:批准挂清真牌的伊斯兰教协会不是白批准的,也是需要给钱的,如此,全国有多少人靠着伊斯兰教协会这个牌子吃饭?可想而知。还别说伊斯兰协会,挂清真牌的人多了,会写清真字的人都能靠写牌匾吃饭,换你,你不喜欢坐着写字赚钱而愿意站着扫大街的当事业编?加之,平时清真寺或伊斯兰教协会有个大事小情找你来要捐款,越是汉人开的挂了清真牌的企业越积极,生怕一不小心露了馅儿,引来“民族问题,宗教问题” 。清真企业越多,清真寺和伊斯兰教协会便越肥,腰包越鼓,气越横。中华大地上,凡民汉冲突,无论大小,都是以m民沾光了事,为什么?答案是有组织撑腰。汉人如一盘散沙,遇事事不关已便是旁观者,于是,只要民汉冲突,便立即会演化为一个家庭对抗一个民族。

3:清真寺和伊斯兰教协会有了钱,可以建更多的清真寺、穆斯林文化研究中心,穆斯林学校等等,吸引更多的人尤其是han族加入,扩大自己的队伍。队伍越大,吃清真食品的人就越多,吃清真食品的人越多,清真食品企业就越多,清真食品企业越多,清真寺和伊斯兰教协会就越有钱,妥妥的正循环。

4:穆民组织越有钱,穆民遇到事情他们就越卖力气的出面帮着解决,如此,穆民的向心力就越强。尤其是遇到民汉冲突这种事情,清真寺越有钱,组织能力就越强,当年中牟事件,山东河北西北的回民大规模千里驰援,说背后没有人组织,你信么?每一次民汉之间有个大事小情,警察都向着穆民,以汉族人吃亏为结局。为什么?警察怂么?不是,警察怕丢饭碗,一来是国家的两少一宽,二来,警察办事要是不让穆民沾光,立马就有穆民组织去给他们的上级施压,然后上级便开始出来和细泥,警察便有可能成为某一事件的替罪羊,从而丢了工作,换你是警察,你不怕下岗?

5:清真饭店或是清真食品厂要求采购与生产线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必须是穆民,如此,解决了穆民的就业,并且,整个厂子里穆民都要占一定的比例,而如果一些人因为自己是穆民的身份而得利,那么,他会更加在意自己的身份,而如果汉族看到这样的身份可以让自己沾光,穆汉通婚的后代便都会成为少民,详情请参照高考加分。

已有的先例:《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中规定,生产单位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一般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15%;经销单位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一般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20%;饮食服务单位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一般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25%——看清楚了,这是省级条文的硬性规定,为穆族就业提供了充分保证,甚至不排除未来有汉人或满人等其它民族的人为了一个饭碗改民族的可能。
名正言顺的用利益将一部分人捆绑在一起,团结扩大了自己的群众,让越来越多的穆民走进政府的执法队伍,这便是为什么回民拼命想推行清真食品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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