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动态】02月09日 福建省永泰县拍卖出让一幅商务金融用地

 

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





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大致示意图(具体以官方为准)

宗地樟[2016]拍03号地块位于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总面积为27447平方米(41.17亩),地块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40年),容积率要求大于1并且小等于3,建筑限高不超过80米,地块起始价为5100万元。

另外,宗地总面积27447平方米,其中计容用地面积25786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166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计容建筑面积的10%。



▲ 地块出让指标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1月19日 至 2017年02月08日 到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1月22日 至 2017年02月08日 到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08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2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2月09日10时00分 在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进行。



▲ 地块卫星示意图(具体以官方为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申请竞买时间截止时达不到2人(不含二人)的,出让人将终止公开拍卖活动。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3、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迁补偿安置、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拆除或迁移,具备宗地上项目施工期间所需的宗地红线外的供水、供电、通路接口。若有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除法律规定外,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竞得人应在宗地沿刘岐大道、龙头大道设置5米宽的防护绿地,并对外开放使用。

5、宗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180日内全额付清宗地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80日内)15日内,由我局会同县土发中心、城峰镇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待竞得人办理基建备案、规划许可、地灾评估备案等手续后给予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出让年限为: 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6、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7、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6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在我县境内依法纳税。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我县缴交所得税。

8、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拍卖出让交易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9、本公告由永泰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10、银行帐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4117 6115 1106

(2)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1000 4278 8980 0100 01

(3)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402 0801 2900 8888 805

(4)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3500 1617 0070 5250 3170

(5)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 9010 5100 1001 0000 0578 29

(6)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317 5101 0400 1161 6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王彬、张杰

联系电话:0591-24857851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银行帐号:4117 6115 1106,1000 4278 8980 0100 01 ,1402 0801 2900 8888 805,35001617 0070 5250 3170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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