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延迟!

 





“湖北发布”微博2月13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下沉到村(社区)基层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广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告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识别下图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
了解最全资讯信息及防护知识↓
更多新闻,扫描二维码

关注央视网

©央视网



编辑:单镜宇

责任编辑:文燕

来源:@湖北发布



扩散周知!请坚持服用!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希望你幸福
朋友圈都在做这套《新型冠状病毒谣言必考卷》,测测你能及格么?


    关注 央视网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