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回原形
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
——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
从小我就从母亲的叹息中知道,我跟其他人不太一样。
我家屋后,一向是灰漆漆的墙,两年三年,人烟罕至,偶尔有经过的路人,也是匆匆而过,绝不会在这里多驻留一分。今天早晨,就是这灰漆漆的墙角下,竟开出了一簇簇白色的花,软软的黄的蕊,可爱极了。我猜想一定是前几日夜里,赶着牛车路过的拉化肥的人无意间掉了化肥在这里,竟让这贫瘠的土地里开出了花来,这样也好,我便不用再那么孤寂地躲在厚厚的窗帘布后面每天数着路过的人和车了。
几天后,出乎意料的,这几簇花吸引了一批摄影爱好者。他们扛着相机,调整光线,选择角度,对焦镜头,对这些花儿发出由衷的赞叹。他们说,这真是生命的伟大奇迹。
时间不久,这些摄影师们陆续离开,一个年轻人却留了下来,他在镇上的巷子里租了一间屋子,继续对这几簇花进行拍摄。虽然不懂几簇花有什么好拍的,但他的专注却仿佛有一种莫名的魔力吸引着我。他在太阳初升的清晨来过,那时清凉的露水还留在花瓣上,像刚洗过脸未及擦干的孩子,很是活泼;他在烈日当头的正午来过,花朵依然张扬地望着太阳,他却凝了一脸的汗;他在黄昏时分来过,火红的彩霞给花儿也蒙上一层面纱,像是待嫁的姑娘。他也曾出现在深沉的夜幕,花朵像是熟睡了,很安静。他也很安静,但眸子里面都是光。我很喜欢这样的夜晚,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化好妆,将一个很暗但足矣照到亮小巷的桔灯递到他手里,在他还没来得及看清我的脸向我道谢的时候匆匆跑回屋内。
母亲警告我说这样做很危险,母亲是对的。
上次给他送桔灯的时候,他急急地拽住我的一只手,庆幸是他没有看清我的脸,只是往我手心里塞了张字条。他的字迹那么潇洒,像是柳体或者颜体。他表达感谢的句子那样诚挚,他还说我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告诉我他今天要来,希望能与我见面。
我不知该如何拒绝,踌躇着,又急切的希望着。钟表秒针每摆动一下,我便心悸一次。
这种情况从未有过,哪怕是,第一次站在小朋友们面前,在喧闹的笑声中,像一个孤零零的玩具。
终于,又坐在了镜子前,我没有告诉母亲他要来,但母亲好像早已明白了什么似的,但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叹息。
我开始在脸上扑粉,很厚很重的粉,足矣遮住我脸上不正常的白。接着,我开始画眉,画眉总是需要很长的时间的,要仔仔细细,涂抹成浓重的黑色。口红也是如此,很深的红色,一笔一笔,惨白一点一点褪去,整个嘴唇渐渐焕发出光彩。真是感激现代化的化妆技术,我戴上假发,就是时下最流行的棕栗色啵头假发,能让人回忆到巷子外面炒板栗的味道。最后,我穿上了长款的厚大衣,足够将两只胳膊藏在大衣里面,不出意外的话,别人不会看到它。
收拾好一切,指针刚好到点,我听到门外熟悉的脚步声一点点挨近。敲门声干净稳重。我深吸一口气,打开门。
我们聊得很好,他带来一份相片册,是那簇花朵,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样貌,但同样地可爱。他说这是矢车菊,他还说他打算拍摄一副花期的组合图,恰好遇到了开在我家墙角边的花。他讲着他的相片,讲着他去过的地方,一些地方,我只在画书册里见过,更多的地方,我更是从所未闻,从所未听。他讲着这些,眼神依然专注,闪着暖暖的光。我们也聊音乐,聊艺术和绘画,我搜肠刮肚将我从书里看来的那些博物馆里的奇妙故事告诉他,引得他捧腹大笑。
这一夜时间过得飞快,我感觉自己好像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子了,或许也是因为天黑的原因,人总是无法认清自己和身边的人。形容模糊,只有两颗心。凌晨的时候,他告诉我,花期要过了,请我跟他一起去下一个拍摄的站点。
我竟然答应了。尽管母亲强烈反对。我觉得我很快就要变成另一个不一样的自己,变得像一个正常的人,而不是像母亲一样畏首畏尾,终身将自己藏匿在灰不见底的深巷子里。我依旧带着浓重的妆,在箱子里塞满了宽大修长的外套。第一次离开家那么远,站在火车站台旁边,在凝着汗水和烟味的空气中把自己遮盖的很好,没有人能看得出异常,包括他。火车就要来了,我听到不远处的鸣笛,带着强劲的风。
呵,风!我沉浸于幸福之中,竟忘记了这是带给我不详的征兆。我没有捂紧帽子下压着的假发,假发被吹开,安然藏在假发下的白色露出来,在阳光下显得刺眼。急切地,我的双手捺不住从大衣里逃出来,去捉紧飞走的假发和帽子。而此时,乌云即至,大雨磅礴,我看见颜料的黑色,从眉梢滴下来。世界好像停止了,周围是哗然的声音。
我乞求着去寻他,去拉他的手。却碰到他惊惧的目光,他夺步上车,相册集掉下来,散落了一地。除了那簇花的影子,我依稀在散了的相册里,瞥见自己的背影。
后记:这是自己写的第一篇象征主义短篇小说。情节略有参考 * 次在 “一个” 中看到的文。结合EASON的歌,黄伟文的词而写。
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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