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她就受益她II 出差达人必备之~国寿如意随行两全险

 

不要忘记让你倦鸟归巢的只有你的爱人。爱她就受益她~...



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款为出差达人设计且人生必备的意外出行险。险种:99 国寿如意随行两全保险

我们可以先看下这份保险的责任推介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105%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125%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扣除已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余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余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乘客身份乘坐私家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3倍给付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搭乘本合同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3倍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民航飞机,自踏入航班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班班机的舱门为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3倍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如何解读这样一份保险呢?

我们可以分步来看。

投保范围:

十八周岁、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士。

保险期间:

三十年(自合同生效日起计算)

保险责任及案例分析

案例:老王,男,40岁,交费期10年,保险期期间至70岁,最大保额62.75万

投 入
保 障
保费 2510元/年

X

10年

=

2.51万

(保额10万)

1、满期金:70岁合同满期,被保险人生存,返还所交保费X125%

2、疾病保险金: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赔付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X105%;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疾身故或高度残疾,赔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x125%。

3、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一般意外伤害致身故或身体高残,赔付保险金额的2倍。

4、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自驾车意外伤害致身故或身体高残,在一般意外伤害的赔付金基础上(5.02万)。再给付保险金额的13倍(32.63万,总共37.65万)。

5、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致身故或身体高残,在一般意外伤害的赔付金基础上(5.02万),再给付保险金额的13倍(32.63万,总共37.65万)。

6、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致身故或身体高残,在一般意外伤害的赔付金基础上(5.02万),再给付保险金额的23倍(57.73万,总共62.75万)。

分析下这份保单。




一、首先这是一份意外伤害险。涉及的意外伤害包括一般意外伤害和特殊意外伤害。特殊意外伤害指自驾车意外伤害、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火车、大巴、船舶,包括公交以及航空意外伤害。罗列的内容几乎涵盖了我们出行用的所有交通工具。另外还有一般意外伤害,那么什么是一般意外伤害呢?它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伤害

突发性意外:如突然被汽车撞倒;被歹徒用刀刺伤

外来意外:溺水、食物中毒等

非本意的意外:忘记闭开关而触电等

这里要解释的一点是“被汽车撞倒”和“被歹徒用到刺伤”。两者的意外伤害都有几个共同的特点,1、他责;2、近因原则,即都是引起身故或身体高残的直接原因。而且针对他责引起的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的同时可继续向第三方追偿责任。即同时向保险公司和肇事方提出赔付(如果对方全责)。

另外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是,如非近因引起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是不做赔付的。例如一个患有心脏病的人,不慎被他人的足球踢中了胸口,造成心脏病突发死亡,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负责杠杆赔付的。因为致死的直接原因是心脏病突发,最多只能按照疾病意外赔偿,即保险费x105%或者x125%赔付,其他的当事人只能向第三方(肇事着)追偿。(没办法,保险公司在这点上还是比较细分的)

二、几个重要的概念:身故和身体高度致残

身故:死亡。必须要有死亡证明、火化机构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的注销证明。

身体高残:身体高残赔付时首先要有交警的事故通知单(防止自杀类事故)和医院的诊断证明。另外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被称为身体高残:

(1)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全需他人扶助;

(2)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3)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4)双目永久完全失明;

(5)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裸关节以下缺失;

(6)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裸关节以下缺失;

(7)一目永久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8)一目永久失明及一下肢裸关节以下缺失;

简单地说,身体高残就是指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植物人、重度瘫痪、双目失明和四肢配对性缺失,基本上是那些生不如死,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当然霍金除外)。

三、针对70周岁以上老人的赔付

案例中小王是40岁开始投保,假设被保险人是他本人,那么保险期间30年,有效期满他刚刚70岁。但是如果是一个50岁的被保险人呢,万一不幸发生在他投保的20年后,即70岁以后呢?也能获得相同的赔付吗?

这份保险对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人赔付略有不同。70周岁(含70周岁)因一般意外伤害或特殊意外伤害(自驾意外伤害、客运交通意外伤害、航空意外伤害)一律按照保险金额的1:1赔偿。一个50岁的男性保额10万,需交纳保费2480元/年,10年交。如果71岁不幸出现上述事故之一,则获得赔付也为10万。这主要是考虑了不同年龄段的生命价值(或者说是劳力价值),年纪越大,相对赔付额会变小。

总结:其实推荐这款保险是很令人难受的。生命无价,谁都不希望出现上述的意外。无论是身故还是身体高残(活下去也需要一种勇气),无论被砸中哪一种,都会令整个家庭陷入崩塌,人都没了,还要这些钱有什么用?

只不过这款保险的意义不在于它的杠杆有多高(尽管它是目前为止市面上意外伤害赔付率最高的一款),而在于投保人借此给受益人带去的一份安心和爱意。

天涯倦客,山中归路,望断故园心眼。

不要忘记开门时的这种倦鸟皈依是因为有了家人的惦记。

为自己的出行投一份报,告诉爱人:受益人是你。

生是你的人,死成你的钱,

人和钱,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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