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千山万水的离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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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堂里,三毛双掌擎香上举过头,三炷香敬祖父,三炷香敬祖母,三炷香敬天地。

临走时,她拾起祖父坟前的一掊土,把敬重和崇拜留在距离台湾几千公里的山村里。

陈宗绪生有二子。长子陈汉清、次子陈嗣庆,二人关系极好,行之一生都不曾分离,后者则为三毛父亲。

陈嗣庆,出生在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从职律师。他为人谦和敦厚,书案工作时间很长。据三毛回忆,父亲一生最大愿望是成为运动家。父亲小学六年级踢足球,网球也打得很好,撞球技术超群,乒乓球也同样打得出色。到了六十花甲年纪,父亲又热爱上登山,克服劳苦和身体状况常去攀越。古来稀之岁的三毛父亲,仍旧保持晨起后运动的习性。算来实属为才华横溢多才多艺之人。

而与父亲相识时的母亲缪进兰,是读过洋学堂的知识女性,聪颖又好动。她热爱篮球,是学校篮球队的后卫,与陈嗣庆交往一年后,缪进兰放弃在上海沪江大学新闻系的就读机会,嫁为人妇。

对爱情的执拗和不顾一切,三毛同母亲缪进兰相似极了。

而“爱情”这个词,在缪进兰身上有了最初的解释——勇敢且热烈。

父母亲婚嫁时在上海,当时上海已经沦陷。婚后一年,一身傲骨的父亲终于不甘心受辱继续生活在沦陷区,这时的缪进兰已有身孕,为避免妻子劳顿,陈嗣庆只身前往重庆。

乱世中的情分本就多了几分无可奈何,又因为身不由已而显深情。

夫妻暂别给缪进兰带来极大的思念之情,终于在三毛大姐陈田心诞下后,她顶着连天烽火,抱着襁褓中的婴儿,毅然离家同身处重庆的陈嗣庆团聚。

勇敢的母亲缪进兰,事后再如何去描述,都不能说得清身披思念的煎熬之情。勇敢如她,将动荡战乱都踩在脚下,管什么枪林弹雨,管什么恶人当道。于她都只是抱起女儿横下心,再说一句:“我要去找孩子父亲!”

家族里从来都没有唯唯诺诺的血液,不知道怯懦和惧怕为何物。随后,三毛的大伯和伯母——陈汉清夫妇也带着儿女来了重庆。一家人再次团聚,这在战乱年代成了难得的温情。

父亲影响了三毛的喜好,而母亲影响了三毛的性情。如果非要说母亲对女儿还有一些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关于孤独,关于挣扎,从三毛童年时便是如影相随。

缪进兰嫁给陈嗣庆后,一直同三毛的伯父伯母生活在一起。即便自持主见和学识,在那样的社会和家庭里都是无用的,家中说话算数的自然是大伯和伯母。于是一个大家闺秀知识女性慢慢成了家庭主妇,终日伺候丈夫和孩子,做饭洗衣,收纳家务。三毛在《紫衣》里这样描写她的母亲:

记忆中的母亲是一个永远只可能在厨房才会找到的女人。小时候,我的母亲相当沉默,不是现在这样子的。她也很少笑。她是大家庭里一个不太能说话的无用女子而已。

那个年代的女人,多数是任劳任怨的,这不奇怪。

只是多年后,我们看到缪进兰为女儿的《闹学记》写的序《我有话要说》,我们才一点点知晓一个女人的内心世界有那么多的苦不堪言。

我的日子很寂寞,每天煮一顿晚饭、擦擦地、洗洗衣服,生活在一般人眼中看来十分幸福。我也不是想抱怨,而是,好不容易盼到丈夫回家来了,吃完晚饭,这个做丈夫的就把自己关到书房里面去写公事。那个女儿也回到她房间里去写字、写字。

母亲对爱的需求从来都不少,她讲出“寂寞”这个词的时候,总会联想到日后的三毛是继承了她的气质的,而寂寞的她有时也想冲破这个界限,让大家瞧瞧她是活生生的。

于是在三毛上小学时,有一天缪进兰收到一封信,看完信后她望着窗外发呆,脸上的神情十分遥远,再不似平日里那个围着丈夫和孩子团团转的妻子了。她摘下围裙,对丈夫和大伯母说:“这一次我一定要参加。”

原来是缪进兰要开同学会了。

于是她开始忙碌起来,她好似快活了一些,平日话也多了。她给三毛和带去一同参加的姐姐裁制新衣裳。白布做底的连衣裙缝上一圈紫色的荷叶边,她满意极了,看起来纯净又有生气。只是三毛不喜欢这个配色,她喜欢粉蓝色,以至于把母亲的配法讲成“死——人——色”。

少年时期的三毛不知道家中已经不再优渥,母亲没有更多选择来考量配色和购置新的布料。只是那天的母亲是三毛记忆里少有的优雅,她穿了一件暗紫色的旗袍,搭配白色高跟鞋,年轻的味道穿过身上的油烟味儿冒出来——那是居家时绝对不可以去碰的“夜巴黎”香水的味道。

三毛愣住了——她从来没有见过母亲这一面。

可是雨来了,这让母亲也措手不及。

车夫拼命地蹬车,母亲一边念叨“时间已经过了,快跟妈妈一起祷告!叫车子不要准时开”,一边不停看表。

雨像跟母亲作对似的,越下越大了。

一辆圆圆胖胖的草绿色大军车就在远处了,许多大人和小孩撑着伞在上车。然而,眼见着那辆车没有人再上,合上了车门,它喷出一阵黑烟,缓缓地开动了。

母亲“哗”一下子将挡雨的油布全部都拉掉了,又带着哭腔地一遍遍喊:“魏东玉——严明霞、胡慧杰呀——等等我——是进兰——缪进兰呀——等等呀——等等呀——。”

然而,还是迟了。圆滚滚的草绿色大军车已经开动,母亲拼命也追不上它。

终于,车子转了一个弯,不见了。

母亲怀里熬了一夜的红烧肉和罗宋汤,随着母亲的梦一起,凉了下来。

多年后三毛回忆起这段的时候,她察觉到了母亲的孤独。那个站在热闹的大雨里的母亲,她穿着优雅的暗紫色,却显得格外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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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成长中历历在目的情节——中产以上的家庭、多才多艺又精于文案的父亲、率性敢为又孤独劳苦的母亲,一寸一寸交织成一双手,把那个愈渐清晰的幼时陈平,那个执拗且早慧的小女孩,推到我们眼前。

总是对一句话难以忘怀——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细考究三毛的“慧”,从幼时就是注定的。父母在那个年代早也不是寻常人,异于动荡和窘迫,他们留给女儿的,是一份安稳和静谧。

天性早慧,在静深宅院,除了衣裳和玩偶,仍有需求。跨过了饱暖的人,总是忖度太多,也更不容易被填充被满足。这般家庭,当物质并不匮乏,对精神的需求就变得格外高;对人生、爱情、友谊的思考,也显得超出常人。读书太多,一方面是学识的广博,一方面便是对好奇之物更多的要求和渴望,这样的渴望,随着三毛年纪和阅历的增加而愈渐强烈。

而这些源头,便是三毛日后的“底气”和“资格”,更是她性格逐渐成型的“催化剂”。

初心

战争胜利,日本正式签署投降书,陈家兄弟从重庆迁徙至南京。

而三毛真正的童年记忆,也是从这座饱经繁华与沧桑的古城开始。

南京,六朝古都之地,从韵味到布局都衔着浓浓的中国气息。

从古至今,多少文人不吝笔墨,极尽称赞之情。繁盛时,它是“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洲。逶迤带绿水,迢递起朱楼。”也是“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这里有风光旖旎水城一色的秦淮河,也有闻名后代惹人垂怜的秦淮八艳。有雨花石,也有玄武湖;有朱雀桥,也有夫子庙。

即便是衰落时,它依旧擎着一股凋零味儿,禁不住让诗人刘禹锡感怀“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战争后的南京古城,定是一股衰败气味。只是这些,入不进幼年三毛童真的眼,她能嗅到的,仍旧是孩童对古城墙的幻想,以及对绣花布鞋和青石巷的好奇罢了。

鼓楼区,头条巷四号,浓浓的中国风情,这是三毛幼时的家。

陈嗣庆和兄长陈汉清住在一个大宅院里,陈嗣庆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一家人生活安稳且优渥。

令三毛惊喜的是,家中居然会有假山,造型奇异且可攀爬,这给小小女童带来了多大乐趣呀!院中还栽有桑树,葳蕤枝干覆盖了女童小小的身体。三毛和姐姐拾起地上的叶子,放在眼睛上,一边嬉戏一边看家中女眷拿卵形桑叶喂蚕。

桑树多植于长江中下游流域,叶可喂桑蚕,木材可制器具,枝条可编箩筐,桑皮可造纸,桑葚可食用、酿酒,叶、果和根皮可入药。“桑”字也是排在百家姓第三百零七位的姓氏。相传“桑”字源于神农氏,炎帝之妻为桑氏,有记载“神农娶承桑氏,亦作桑水氏,其后有桑姓。”

这标志性的中国树木给幼年三毛留下了无穷多的幻想,它是细雨来时避雨的大伞,也是游戏时藏身的绝佳处。它茂密的枝干遮挡了烈日,在树荫下的小三毛抱着一本小书,坐在板凳上,看远处的家眷喂鹅。

一群白鹅抻着脖子,鼓着肚子悠闲觅食。

远处的三毛以为这就是最好的童年,以桑为顶,以鹅为伴,看它们曲颈向天歌。

后来这个大家庭里的玩伴真的越来越少。大伯陈汉清最大的孩子已经去读中央大学,有的去读金陵中学,即便是比三毛大三岁的姐姐陈田心,也已经进了学校。功课和学业的增加,让家里的孩子都忙碌起来。

而只有三毛,连上幼儿园的年纪还不够。而她偏偏不愿意终日爬爬假山,或是在院里追逐鹅。没有玩伴的日子里,三毛开始了她的读书之旅,恐怕她自己也没有想到,起初打发时间的事件,竟然真的成了影响她一生的举措。

以至于三毛后来说:“书读多了,就会在你脑中发生化学反应,就有了所谓的格调。”

成年后,再回忆起在南京古城的这段童年,三毛竟然有太多的乐趣和留恋,想来这浓浓的中国情结早早便已扎根在她的脑海中,让走过万水千山的她,晚年仍旧心系大陆,恨不得带走这方土地的一抔黄土。

后来,三毛也感念童年时穿的舒服的鞋子。那是,夏天穿的是碎布衬底,缝上鞋面,加上一条布襻横扣在脚面上,如同蚕豆瓣似的舒服布鞋。冬天的棉鞋没有横襻扣,它们的形状是胖胖的如同元宝似的一种好玩的东西,穿着它好似踏进温暖的厚棉被,跑起路来却不觉得有什么重量。

三毛一直穿的是中国鞋子,有一年圣诞节,母亲给她穿上一双小皮鞋,她反而觉得不适,好比被套了一个硬壳子。她吵着要穿回旧布鞋,母亲无奈叹息:“外面多少小孩子饭都没得吃,你们有皮鞋穿,还要嫌东嫌西地吵。”

三毛父亲陈嗣庆后来说过一句话,“三毛小时候很独立,也很冷淡”。

只是我仍旧偏执认为在南京最开始那段日子里,三毛过得非常开心,等到她终于有了更加独立的意识,知晓了“受重视”和“家庭焦点”这些东西后,她的脑子里开始融入越来越多的思想,也一点点敏感起来。

大伯陈汉清在家中地位自是不必说,身下孩子地位也显得略重一些。而三毛偏偏有长姐,正如后来父亲陈嗣庆说的那句:“每一家的老二跟其他孩子有一些不一样”。

三毛是这么评述她自己在家中地位的:

老二就像夹心饼干,父母看见的总是上下那两块,夹在中间的其实可口,但是不容易受注意,所以常常会蹦出来捣蛋,以求关爱。

三毛一生向父母抱怨,说她备受家庭冷落,是挣扎长大的。这点三毛父亲自是反对,外人想来也绝不可能。只是父亲的见解很有道理,考量周遭在家中排行“老二”的人,地位总是显得怪怪的。老大地位不言而喻,而最小的孩子,又因为年幼而受到父母和兄姐的格外关爱。偏偏就是老二,上不得下不得,倘若加上生性敏感,又值孩子意气,免不了为了夺宠和引起父母注意而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

这就有了在重庆那一年,三毛因为顽皮而险些出事的场景。

重庆的大家庭里,大水缸都是埋在厨房的地里。陈汉清和陈嗣庆不允许孩子靠近水缸,唯怕孩子贪玩掉进水里。而三毛从来都不肯顺着大人心意来,偏偏搞一些“幺蛾子”来博取大人们的重视。那天也是这样,大人们都在吃饭,突然就听到激烈的水花声,陈嗣庆心里“咯噔”一下,才察觉到三毛竟然不在饭桌旁。他扔下碗筷疯了似的冲到水缸边,发现三毛头朝下,脚就在水面上拼命打水。年幼如三毛,小小的个子还不及一个水缸那么高,她拼命用手撑在缸底,这样她就高了一些,脚终于能触到水面了,水花声也终于打了出来。

陈嗣庆把三毛拎出来时,三毛也不哭,她顺了顺自己湿透的头发和衣裳,说了句:“感谢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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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说内容节选自:经管理财小说 《三毛:千山万水的离歌》

作者:子衿
最后更新于:201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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