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千山万水的离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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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幼年时期的三毛,竟然与大伯家的二堂哥懋良关系甚好,其中原由三毛讲起来也轻巧。

二哥和我,都是家中的老二,他是大房的,我是二房的。我们两匹黑羊,成了好朋友。

在习以为常的自卑之后,又混着那么一点倔强和不甘心。即便如此也不愿意把话说破,自尊心像是与生俱来的。那么,退而求其次好么;那么,把自己封闭起来好么;那么,咬紧牙关也不告诉他们你心里又在难过了好么?

搬去台湾后,二堂哥懋良与三毛父母同住过一段时间,那时正值大伯父伯母去了一阵香港,便拜托三毛父母照看。读小学的三毛和读高中的堂哥常有交谈,直到懋良爱上音乐,坚持不肯再去普通学校,并且当着三毛父亲的面将学生证撕掉,以示决心。后来他果真也坚持,大人拿他没办法,懋良就去了作曲老师萧而化那边,做了私人学生。

再到后来,一直被视为优等生的姐姐,即便联考上了二女中,也终因为受不了数学的苦难,再加上生性喜欢音乐,便去与父母恳谈。结果是姐姐放弃了进入省中的荣誉,改念台北师范学校音乐科,主修钢琴。

这时初来乍到的三毛,并不知道日后的读书路会异常艰辛。也不知血液里的执拗与不甘于命运竟然是一脉传承的,从祖父起就显现出来的性子,一直显现到二堂哥,再到姐姐。

所以后来三毛的举措,看起来荒唐,其实是早就有迹可循了。

回到三毛童年真正意义上的起点,此时她只觉得眼前的低矮日式房屋与南京的深宅老院再也不同了。

起初是,台北,松江路。

陈氏兄弟两家十二人便在这日式平房开始了台北的新生活。后来子女愈加长大,兄弟二人终于分开居住。

合江街36巷32号。三毛的童年在这里有了真正的起点,她的记忆和独立意识愈加成形,个人喜好与厌恶也愈加的强烈,如果说性情温和亦或乖戾是从童年时期就播下的种子,我们不妨把这个大环境再放大一些。

其时,台湾刚从日本手里交还,光复初期的台北,房子多日式风格。孩子们玩得起劲儿,到了新的岛屿,见到海与葱翠植物,心性就忽然打开。好比初见“榻榻米”,几个小家伙开心极了,脱了鞋袜拼命蹦跳,他们在船上被压抑太久了,被死气沉沉的大人脸色压得不敢吵不敢闹,如今他们一边蹦一边止不住大喊:“解放了,解放了!”

与孩子们的兴高采烈肆无忌惮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匆忙赶过来捂住孩子嘴巴的大人们。

有些话仍旧说不得,有些事看似明白却不能挑明,有些呼喊让人闻风丧胆,有些恐惧丝丝入缝……无处不在。

就是这样,在压抑与新奇中,三毛小姐开始了她的童年。

懵懂

如果沿着三毛的作品痕迹以及后来周遭人的讲述细推,童年的这段时间重复最多的两个词,一是“读书”,二便是“逃学”。读书是因了挚爱,逃学却是为了更加心无旁骛去读书,不受成绩和褒奖所累,只是单纯地没有比较地去做一件让自己心甘情愿的事。

后来细想,到底都是在寻一个出口,无论是读书还是逃学,都是三毛在以自己的方式来让一段生活过得不那么平常。只是因为满满的自尊心,以及一次次“我不能输”的志气,于是她也给自己套上端良的“外壳”,抱着所谓的正经书本啃起来,再把老师和大人眼中的闲书一本本收藏好。

关于“读书”,可以觅到的信息太多太多。

最开始的便是那套没有字的《三毛流浪记》,到后来的一系列儿童书,以至于三毛后来说:“我没有不识字的记忆,在小学里,拼拼注音,念念国语日报,就一下开始看故事书了。”

当时三毛最大的快乐是每个月的《学友》和《东方少年》,她爱读书,姐姐也爱看书,于是她不懂的字,姐姐便念给她听。等到后来去了国民学校念书,每次发国语课本三毛都兴高采烈,拿回家让母亲包好书皮,只是她新鲜来得快,走得也快一些,过几天便不再读这课本,还嗔怪课本太简单,跑去跟老师说:“编书的人怎么不编深一点,把我们小孩子当傻瓜嘛!”

那时候三毛只有几岁,听到的作家却都是外国人,《学友》上推荐来的。

刊物不够看,于是三毛去翻二堂哥的书,却找到了一些甚至没听过的作家名字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冰心、郁达夫……等她爱不释手想抱着国语书囫囵吞枣似的吞下去时,就听到大堂哥说:“这些书禁了,不能看了,要烧掉。”

也许越神秘的东西才越有分量吧,当三毛日后读过了《简爱》《傲慢与偏见》《基督山伯爵》时,中国文学显得愈加的深不可测,而她最初对中国文学的印象,是来自大姐抛出来的那一份吸引力。

姐姐照例捧一本《西游记》在看,我们想听故事,姐姐就念一小段。总是说,多念要收钱,一小段不要钱。她收一毛钱讲一回。我们没有钱,她当真不多讲,自己低头看得起劲。有一次大弟很大方,给了她两毛钱,那个孙悟空就变了很多次,还去了火焰山。平日大弟绝不给,我就没得听了。

那天姐姐说《西游记》已经没意思了,她还会讲言情的,我们问她什么是言情,她说是《红楼梦》——里面有恋爱。不过她仍然要收钱。

童年三毛的眼里,外国书籍轻易可以获得,反倒是经典的中国书籍,来得难一些。她的中国文化情结一方面来自于挚爱,另一方面怕是与小时候的“来之不易”有很深的关系。

虽然五六岁开始便接触到《红楼梦》,但却到了十一二岁才去啃读,从知晓到痴迷。

三毛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课堂上,老师在黑板上写字,她把书盖在裙子下面,老师一转身去写字,她就掀开裙子来看。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身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濛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地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地坐着、痴痴地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着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

文学的美,终其一生,都是三毛心里驰骋不去的魂。

而在那么多的一瞬间,她真的尝到了文学的甜头和苦涩,那种落于笔锋又身临其境的状态,让三毛着迷。那一刻,仿佛她与笔者是相通的,书中的人物与她也是相通的。

以至于三毛曾说:“《红楼梦》,我一生一世都在看下去。”

然而当初的小小女童,还不能完全认出来字,也不能领悟书里的内容。她只是像听有趣的故事一般缠着姐姐,当“听故事”变成了要用千辛万苦积攒的零花钱来换取的时候,“钱”就成了无所不能的宝物,它等同于孙悟空打了多少个妖怪,等同于宝玉失踪后是不是被寻回来,等同于一个孩子稚嫩又好奇的心。

所以,后来的《胆小鬼》让偷钱这件事成了再正常不过的事。

说起来也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事,因为有了三毛的记述而显得格外生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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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切的缘由多多少少还是因为“想读书”,钱就等于可以换很多本书,换很多个故事,换很多个人的称赞和喜欢,所以当自己的零花钱用光的时候,母亲放在柜子上的五块钱就成了最最吸引人的东西。

她太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偏偏又有主见,自尊心和好胜心也似乎是与生俱来。所以,把这些东西都放在一个几岁的孩子身上,就免不得出了纠结心理。

一边是孩子全部的心意和快乐,一边是踩碎自己的诚实去欺骗母亲。那个只有小学三年级的女童,在母亲问“奇怪,才搁的一张五块钱怎么不见了”的时候,如坐针毡,她收起涨得通红的脸,忙应着:“是不是你忘了地方,根本没有拿出来?”

下面收到的是母亲的否定和父亲投来的目光,接着就是三毛小姐再也按捺不住做坏事的心。生怕偷来的钱被发现,假寐睡觉也得小心翼翼半侧着身子,把那五元钱牢牢压在身子底下;也怕母亲要给她洗澡,她讲不出话只能红着脸哭,她害怕口袋里的五元钱被发现。

幸运的是,那五块钱还在口袋里。

终于,三毛小姐受不了这份心理的煎熬,赤脚快步跑进母亲的睡房,将钱卷成一团,丢到了五斗柜跟墙壁的夹缝里。事后也仍旧不忘记问母亲一句“你的钱找到了没有”,又装作若无其事地跑进屋里替母亲把钱找出来。

终于,三毛小姐自导自演的一出童年小戏剧落了幕,这一刻她想到很多的梦想因为胆小而付诸东流,心里酸酸的。

那个滋味当然不好受,偷窃在年幼的三毛眼里像极了伤天害理的事。只是一个女童给出的机关算尽,怎么品来都是一个叛逆又诚实的孩子所有的正常举动。做一个好孩子的代价就是放弃那么多本小人书,放弃听很多个故事,这一点,年幼的三毛早也体会到了。

幸运的是读书不会因为没有偷到钱而终止。

建国书店,这处在三毛的成长中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忽略的场所,竟然成了三毛最初无比向往又可避身的地方。

那处叫作朱厝仑的居住地,终于通了公车。大伯父带着一家人去拍照留影,然而最让三毛开心的,是建国北路渐渐热闹了起来,那所对她一生影响最大的商店终于挂上了牌子。

这就是建国书店。

因为有一个好老板,这让三毛的读书旅程顺遂了许多,老板的书品很好,也乐意推荐自己喜欢的书籍给读客。有段日子三毛痴迷赵唐理先生翻译的劳拉·英格儿缩写的全套美国移民西部生活时的故事书——《深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草原上的屋》《农夫的孩子》《银湖之滨》《黄金时代》,这些让三毛一度看疯了的书籍,不知不觉浸染了一个孩子尚未成型的心灵。

这动荡的、漂泊的生活,于人的一生而言,竟然是充满魅力的,是美的。

而当初的三毛只知道读着热闹,对于未来以及生活的选择浑然不知。

再后来就是《基督山恩仇记》《飘》《简爱》《琥珀》《傲慢与偏见》……书读的比一般人多得多,鬼灵精怪的想法也随着多起来,伴随着一起成长的,还有越来越明显的自我意识和主见。

三毛的独立也是伴随着读书一起成长起来的,父亲陈嗣庆曾经说过:“三毛小时候很独立,也很冷淡。”书里的情感与独立三毛尚且不能完全消化吸收,倒是因了心性都在书里,一猛子钻进去不肯出来,久了也不与人说话,慢慢成了懒于沟通的人。

说什么呢,该说的书里都讲透了。不该说的,书里也隐晦地传达出来。年幼的三毛只知道这是自己的世界了,有书的地方就有安全感,就能懂得比别人更多的事物,觅到别人领悟不了的情感。

早熟的孩子,向来都是敏感又多情的。

这敏感多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从三毛的文章《吹兵》《匪兵甲匪兵乙》以及《约会》中,都能看到一个稚嫩却极度渴望成长孩子的影子,她踮着脚祈盼明天可以来得轻松一些,没有课程压力,也没有老师的管教和同学攀比,她不用担心考不出漂亮成绩单,也不用担心今天看书的时间不够用。

三毛小姐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又是什么样子呢?

吹兵其实是“炊兵”,炊兵是哑巴,也不识字,于是三毛教给他写“炊”字。那一段时光,对一个孩子来说,是光荣和被需要的,这种被需要让三毛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可以有那么大价值。

每当幼小的三毛要做值日拎着水壶走过操场时,哑巴炊兵教给三毛在水桶里放两片大叶子,水就不容易泼出来,炊兵是不笨的。只是在三毛看来,他个子大大的,粗粗壮壮,透出一股木讷味道。只是木讷的哑巴也会讲故事,他打着手势、画画、写字,终于把他如何到了台湾的故事讲给三毛听,然而又像揉自己尚未见面的女儿一样,揉了揉三毛的头发,替她把衣服扯端正。

哑巴炊兵的样子伤感极了,以至于他每天送给三毛小礼物时都带着思乡的影子,今天是细心割好的芭蕉叶子,明天帮三毛背书包,后天帮三毛提水,三毛也不想在情意上有亏欠,有时候是美劳课的成绩,有时候是一颗话梅。终于有一天,哑巴炊兵神秘兮兮召唤三毛,三毛走过去,却见着哑巴摊开大手递过来一枚金戒指,以及那句哑巴拼命在地上写的——不久要分别了,送给你做纪念。

三毛当然知道金戒指有多珍贵,这是生平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家中没见过,母亲的手上也没见过。三毛被哑巴一本正经的认真模样吓到了,她忙说了再见,就匆匆跑开了。

当时的三毛一定没有想到过会有老师家访这回事,不然她一定会拉着哑巴的手好好说一句再见。

当时的哑巴也一定不会想到被扣上了“不轨”的帽子,不然他一定不会每天笑呵呵摸摸三毛的头又送给她金戒指。

从一开始的时候,最最单纯的东西,就被一些污浊的情感搞乱套了,有色眼镜那么多,就显得干净的人很不对劲。

所以当三毛听到从老师嘴里一字一字地吐出“他有没有对你不轨”时,她还没来得及想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这一定是不好的事情。气愤和恼怒让她说不出话来,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清楚,就只顾得趴在桌子上大哭。

后来在校门口遇到笑呵呵对着自己的哑巴炊兵,只能拼命对哑巴喊“不是我!不是我!”以及身后老师那句“如果明天再跟那个兵去做朋友,老师记你大过!”给出去的感情要强制自己收回来,还要学会克制、隐忍、沉默,幼小的三毛当然不懂得这些,她只知道她要听老师的话,即便她会难过地趴在桌上哭好几个钟头。

他左看我又右看我,大手想上来拥抱这个小娃娃,终是没有做,对我点个头,好似要流泪般地走了。在这种情感之下,老师突然说哑巴对我“不轨”,我的心里痛也痛死了。是命令,不可以再跟哑巴来往,不许打招呼,不可以再做小老师,不能玩跷跷板,连美劳课做好的一个泥巴砚台也不能送给我的大朋友——

而他那个身影,总是在墙角哀哀地张望。

是单纯的东西太少了,才会显得无比珍贵却不被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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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说内容节选自:经管理财小说 《三毛:千山万水的离歌》

作者:子衿
最后更新于:201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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