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谁非答案揭晓】离婚三个月认为财产分配不公,还能反悔吗?

 

谁是谁非小张和丈夫小崔年初刚离了婚,俩人商量好了财产怎么分,签完离婚协议就去民政局办了手续。前不久,小张得知...





谁是谁非



小张和丈夫小崔年初刚离了婚,俩人商量好了财产怎么分,签完离婚协议就去民政局办了手续。

前不久,小张得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小崔隐瞒了实情,导致她吃了亏,提出要推翻签好的协议,重新分配财产。小崔当然不同意,说离婚协议都已经签完字生效了,不能随意更改。

离婚三个月后认为财产分配不公平,还能不能反悔?





(图为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邓海凤律师)

答案揭晓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邓海凤律师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第二款同时又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毫无疑问,离婚后的当事人享有反悔和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当初离婚协议的法定权利。如果的确存在当事人所说的这些情况,法院是应当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的。但实践中当事人的这种诉讼请求往往又很难胜诉。理由是:

一、离婚协议就证明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不是真实的意思,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任何一方都不会在协议上签字。人民法院首先会推定此协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能够推翻它。

二、原告当事人此时要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举证证明当初在离婚时的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一般的欺诈和胁迫行为,是不足以推翻原来的协议的。比如,一方经常到另一方单位去吵闹的行为,是不足以成立胁迫的。人民法院一般也不会以显失公平为由推翻协议的。

三、即使有法定的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原告当事人也很难举证。一般来说,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只有当事人双方在场,要求撤销协议的一方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支持自己的主张。

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过程中,一定要慎重行事,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不可先行签字离婚,再试图在离婚后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这条路一般情况下是行不通的。另外,如果对方的确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一定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只有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才可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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