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这个小区争端再起:地下车库产权和使用权到底归谁?

 

我们热切希望看到一个有法可循、让当事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丰城君(fengchengjun520)曾以《丰城一物业公司被砸  》为题,对丰城市新力帝泊湾小区发生的维权风波给予关注,引起较大社会反响。

无论如何,这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件。丰城君也只是反映已经发生的事实,以引起有关方面足够的重视并妥善予以解决,并无偏袒业主、物业以及开发商的任何一方。

就在2018年1月14日新力帝泊湾业主维权的硝烟还未散尽,据“丰城新力帝泊湾业主·艾家君”的消息,1月27日下午,一则新力售楼部在偷售地下车位的消息又在该小区炸开了锅。业主们纷纷涌向售楼部,再次拉出维权标语,共同抵制车位售卖。

业主们表示:“地下车位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其产权和使用权均属于全体业主,其公共属性毋庸置疑,任何个人和单位出租和买卖车位都是对全体业主利益的侵占,我们业主决不会容忍这种事在小区发生”。


丰城君注意到,丰城市新力帝泊湾小区发生的维权风波并非个案,全国有不少地方也出现过地下车库权属之争,所以这起在丰城巿发生的持续不断的权属纠纷,具有一定典型性和风向标意义。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到底归谁,新力之问,不排除在其他小区产生连锁反应的可能。

丰城君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问题较为复杂,有众多不同的情况,并不能一概而论。关于地下车库权属问题,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地下车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库。其次,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投资兴建该类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享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出售该地下车库,这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车库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库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证明。第三,居民住宅土地最长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是开发商未必都是以70年的最长期限取得每一块土地,土地使用期限不同,开发商缴纳的出让费用不同。所以,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



吉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练继勇对此类问题的看法更是言简意赅:车库所有权的归属应当分两种情况,对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业主有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对未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而言,开发商作为开发建设单位有权处分。

丰城君必须指出的是,作为一个自媒体,我们只负责反映业已发生的事情本身,查阅的资料也仅供参考,而无意也无法对事件的处置和新力车库的权属提出意见。有关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和使用权问题,需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当事各方依法依规通过协商妥善解决,不应再发生任何过激行为。

我们热切希望看到一个有法可循、让当事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也希望广大网民理性对待,在留言区发表自己对于此事的看法。
丰城以雷霆万钧之势稳控楼市!
丰城市以雷霆万钧之势,对部分房地产企业借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之机制造房源紧张、故意哄抬房价、扰乱行业秩序的行为强力应对,综合施策,赢得了广大市民的一片叫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既是党中央的要求,更事关百姓福祉、人心向背。丰城市着眼长远大计,情系百姓安居,在本地楼市出现了一些不好苗头的情况下果断出手,十分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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