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院长关于暴力伤医的一句话......

 

现在想来,一个医院的当家人,一个单位的家长,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员工,是一份责任。有责任,才能赢得尊重!...



医闹,暴力伤医,到了今天的地步,估计30年前、20年前学医的师兄师弟师姐师妹所没曾想过的,做梦都不会想到会这样。



今天,陈仲伟主任被杀事件把暴力伤医推向高潮。一段时间以来,许多人,包括权威媒体、新兴媒体、自媒体、饮酒聊天茶余饭后,都在深挖其原因、声讨其罪恶、大谈其防范措施。有关医生方面的、有关患者及其家属方面的、有关医疗市场化和医改失败方面的、有关媒体导向问题的、有关政府转嫁矛盾等等,分析的都有道理。尤其是医改失败,造成医患关系的对立,管理部门或者说政府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人说,关政府屁事呀,就是你医患两家的事。那么同样是医患,30年前、50年前、100年前,是啥情况,无需多说。



10年前,我的一位学长兼仁兄,在某大型三甲医院担任院长一职,来京会有同学小聚,一些有用无用的闲扯。其中说到医闹,说到医生挨打,这位仁兄说了一句至今难忘的话“谁要打了我院的医生,我就找人打回来”,意思是说,你要打伤本院的医生,我也把你打伤,你要打残,我也把你打残。以我的对他的了解,这位仁兄做的出来,因为大学期间就是采用这种方式,以暴对暴,说小点,就是打架,今天我们吃亏了,明天再打回来。本人不以为然,觉得你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你是高级知识分子、医院的高层管理者,还是得讲点法制吧。



现在看来,这位仁兄敢做如此表态,确实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在这个文明程度相对不是很高的城市(没有贬义),任期内没有发生医闹和伤医事件,实属不易。当然,道理还是要讲,如果真发生了医疗的问题,该承担该赔偿的,当然也不能推诿。

一个医院的当家人,一个单位的家长,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员工,是一份责任。有责任,才能赢得尊重!如今年顺丰的老板,而这位仁兄,十年前已经这样想这样做了。

这位仁兄已离我们而去,总想写点啥,以寄托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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