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女性工作权利,除了招聘禁问婚育情况还需要做什么

 

如何解决女性职工生育遭歧视,本质上是一个经济命题,而不是简单的公平或者道德命题。...

在保障生育女性权益的问题上,应该尽快启动相关的公共讨论和立法程序,拿出更务实的成本分摊方案,是建立更合理的生育基金还是出台特定的减税政策。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招聘环节中,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相比于过去一些原则性规定,这个通知相当之细化,比如“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等,按说指向明确,可执行性很强。

可只要有过现实求职经历的就会知道,一个企业如果要歧视育龄女性,即便不通过赤裸裸的询问,也有无数种办法完成准确查筛。而对于企业可能绕过规定的问题,网上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解决方案。

一种是要进一步细化规定,强化罚则。通俗地说,发现有企业敢于歧视女性,就要罚到它肉疼;另一种是更尊重企业和市场的自然调节。因为禁止性的规定越严,企业会做得越隐蔽,比如干脆不招特定年龄段的女性,这就是所谓的“管的越严对女性越不利”。
  减少歧视更多靠市场 


哪一种思路更有效,我们当然不能拍脑袋,而是要从过往经验中寻找启示未来的蛛丝马迹。

尽管现在职场歧视女性的现象依然严重,但是如果纵向比较,进步的结论应该是毋庸置疑的。现在比十年前,十年前比二十年前,女性在职场的地位是有显著提升的。而这种提升,应该更多归功于对企业的硬性管制,还是市场的调节?

无论是在理念还是实践中,市场的作用显然更大一些。

从单个企业来说,它是逐利的,可能会对使用育龄女性有一些顾虑,但只要女性真的适合某个岗位,或者拥有更好的性价比,那企业最终一定会提供就业机会。放眼整个市场,企业的种类越多包容度越大,不同的女性才更有可能找到合适的岗位。

也许有人说,这和强化政府监督并不矛盾,监督是为了划定底线。抽象看可能如此,但具体到现实,管制有可能会增加企业顾虑,限制企业的选择。

比如,如果交给市场自发调节,企业有可能和员工协商,在生育孩子的阶段适当降低工资,但生育之后根据工作表现恢复甚至提高。这是一种成本分担的民间协商办法,但在政府监督思维里,这必然会被归入歧视而不被允许。不允许自发的动态调节,意味着增加企业用人风险,最终可能反而导致女性就业困难。

当然,以现代稍显苛刻的公平视角看,因为女性生育而降低工资,本身也是不公平的,涉嫌歧视。但站在企业的角度,一个员工几个月不工作,还要全额支付工资,是明显不划算的事。除非有更合理的成本补偿机制。
 关键是成本分担  


分担企业在女性职工生育期间担负的成本,这也是一些发达国家正在努力尝试的做法。

有学者调研发现,英国的做法是,女性职工的产假工资由政府财政支付给雇主,再由雇主转移支付给员工。在韩国,中小企业的女性职工产假津贴前60天由单位支付,后30天则由就业保险基金承担。而就业保险基金,由国家、个人、企业三方共同分担。

这是按照市场思维,因势利导地提供解决方案,而不是通过政府强制企业承担过多的生育成本。

换言之,如何解决女性职工生育遭歧视,本质上是一个经济命题,而不是简单的公平或者道德命题。

运用经济思维,最直接有效的治理,除了通过财政或者保险基金分担成本之外,还可以通过给相关企业减税等办法,减少企业的后顾之忧。不谈钱的道德要求,很多时候是苍白的。

更长远的治理则是要进一步繁荣市场。女性权益保障,必须放在整体的市场环境下去看。过去经常有一些新闻,某些企业在招聘时明列要招聘男性,被质疑为赤裸裸的歧视。为此不断有人呼吁,应该对企业招聘施加更严格的反歧视规定。

这样的思维是否有助于改善歧视,也是存疑的。我们当然不否认,有些企业的性别规定,是一种传统偏见所致,但也不排除有些企业岗位,事实上存在“性别偏好”,有些岗位更适合男性,有些岗位更适合女性。

更容易实现的公平,是要求每个企业每个岗位都一视同仁地对待不同性别,还是期待市场创造更多的岗位,让不同性别的求职者都找到适合自己的?我们很容易被个案所刺激而追逐前者,忽略整体公平环境的打造。

给不同类型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生存发展环境,给他们减税降负,让他们更好发展,看似和保障女性就业没有直接帮助,其实是最有保障的根本意义。

因为这本质上也是降低企业的整体成本和风险,风险降低,道德水位才有可能变得更高。
  鼓励生育的政府责任  


这一轮对企业“不得限制生育”的关注,除了保障女性权益的视角之外,很多网友还敏锐地捕捉到了另一层可能存在的意图——鼓励生育。

从统计部门公布的去年人口数据来看,形势不容乐观。2018年中国全年出生人口1523万人,比2017年减少200万人。对比历年数据,2018年出生率为1949年以来历史最低值,同时劳动人口数量也首次下降。

这一数据印证了此前众多人口专家的判断,人口红利消失的速度仍在加快,鼓励生育应该早日成为共识。而企业“不得限制生育”的提法,有着很明显的鼓励生育意图。

如果说女性权益的保障,更多还可以交由市场博弈实现,那出于国家鼓励生育的意图,显然应该更为强化政府责任。这也是网上呼吁政府财政更多负担的原因。

对于政府财政给予企业或者个人生育补贴,此前一些自由市场拥护者持有不同意见。毕竟政府自身不创造收入,财政的钱来自全体纳税人,用全民的钱补贴特定群体是否合理,的确会面临争议。

可是如果从国家未来人口结构来考虑,财政对于生育提供补贴的理由就充分很多。毕竟无论具体家庭生育与否,未来如果想享受更好的生活,即便是自己有钱能够购买服务,但依旧取决于整个国家的人力资源状况。

所以,在保障生育女性权益的问题上,应该尽快启动相关的公共讨论和立法程序,拿出更务实的成本分摊方案,是建立更合理的生育基金还是出台特定的减税政策。

尽可能的凝聚利益相关方的共识,并充分考虑方案的可执行性,才能走出“管的越严对女性越不利”的恶性循环。


作者 | 敬一山

编辑 | 蒙洁华 mjh@nfcmag.com

排版 | GINNY

(图片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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